清初,因“圈地”、“投充”等弊症,激起了畿辅地区广大汉族民众的反抗。尤其是顺治三年(1646年)《逃人新律》颁布后,仅次年一年内,畿辅地区就发生了河间起义、三河起义等,一直扩展到静海、沧州一带,直接威胁到北京的安全。时任大学士洪承畴曾上书建议:“国门之外,大盗公行,备防不可不周,应在良乡(北京城南边)、通州、海子(大兴)、昌平四面俱选拔满洲官兵巡缉,分汛责成”。这一建议很快被清廷采纳,并随即在畿辅地区分批设立驻防点。
其后经过康雍乾三朝不断调整与完善,最终形成清代八旗驻防的完备体系。
清代创立八旗驻防制度并非偶然,这与满族人的生活习惯密不可分。满族作为“城郭土著狩猎之国,非蒙古行国比也”,不同于蒙古族的游牧生活,满族人的生活地区具有相对固定性。
努尔哈赤时期就十分重视在军事要地修筑城堡,占领的城堡派驻八旗官兵分地驻守,正如皇太极所说“太祖时,守边驻防,原有定界”。在皇太极时期,满洲统治者对军事驻防更加重视,丁文盛等汉官也多次向皇太极力陈驻防的重要性。因此,“沿边驻防点便开始转向长期固定,有了长期戍守一处的八旗官兵”。
入关后,清廷对兵力做了重新部署,“以存京师者为禁旅,而分驻各省者为驻防”,清廷首重京畿地区的驻防。顺治元年(1644年)九月,清军击退农民军,占领河南后,于开封、卫辉、怀庆等地“委官署事并酌留官属兵丁驻防矣”;二年,“遣八旗官兵驻防顺德、济南、德州、临清、徐州、潞安、平阳、蒲州八城,每旗分驻一城”。又在京畿地区“增设三关守关章京,以尼堪守古北口,硕塞守张家口,石汉守喜峰口”。至三年,八旗军队已在北方广大地区的战略要地和反清力量强大的地区建立了驻防。
此后,清廷在京畿又陆续增加固安、采育里、山海关、顺义、三河、东安、良乡等驻防地,至康熙初年形成了完备的京畿驻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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