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所预料的那样,义乌再次成为试点。
近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文,确定将义乌市作为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改革试点的县级市。与四年前该省的“强县扩权”改革“全面开花”不同的是,这次只有义乌独家成为新一轮扩权点。
//--> 对于义乌来说,扩权所带来的直接好处是审批环节的减少,办事效率的提高。这对于社会经济已经得到快速发展的义乌来说,无疑又赢得了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强县扩权”频繁出现在一些省份的改革重点话题中,形成了一股值得关注的地方政改新潮。其主要做法是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尽力摆脱“市管县”现象。但仔细分析,其实质内容或许已不仅仅局限于财政层面。
其实,目前的“市管县”体制设计,也是改革开放初期的一次改革尝试。当年,为充分发挥城市的经济中心的功能,带动农村经济发展,采取地市合一的办法,赋予市更高的行政级别,由市代管县。
应该看到,“市管县”体制最初促进了城乡一定程度的融合,但是也导致了农村的资源大量向城市集中。其结果是,县成了地级市的附属行政单位,城市集聚的要素越来越多,形势日益不利于农村发展。这便是学界所概括的“市管县”现象。
或许是看到了旧体制的积弊,眼下不少地方“强县扩权”的积极性很高。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在目前国情条件下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这是比较现实的选择之一。此前,浙江在“省管县”财政体制上的成功尝试,也让很多人看到这种改革的有效性。因为这样做,直接效应是淡化了地、市一级政府的财政职能,相应减少了中间管理环节,有效地避免了管理效率的递减。
不过,“强县扩权”的核心,并不只是县级拥有更大的经济自主权,而是通过财政体制的“扁平化”,渐进带动行政体制的“扁平化”。而政府管理体系随着财政体制的“扁平化”,可以有效实现政府机构的精简,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促使政府职能合理定位,并提升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统筹协调水平。
目前,这项地方性行政体制改革,其试验区域正从原来的浙江迅速扩展到江苏、山东等地,更得到了上层的积极回应。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提出,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一些省份推行“强县扩权”乃至省直管县,其目的绝不应停留在财政收入的上收上。因为推行“省管县”的核心目的,在于富民强省、留利于县。换句话说,就是要革除现行城乡关系管理体制的弊端,加快从“城乡分离”向“城乡统筹”的管理体制转型。
必须看到,进一步精简机构,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能是这次改革的根本目的。而当前有些省级政府管理规模与幅度过大,势必给直管县带来较大难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强县扩权”的改革尝试,也是地方政府辖区的最优规模的探索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