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县后,保留副省级市和地级市的职级.
如城市人口超过300万的市,给予副省级待遇,市下设区,每区人口基本不少于50万,人口超过50万的区享受县级待遇,少于的享受副县级.区下设立街道办事处,相当于镇乡级待遇,社区相当于村级待遇.
城市超过100万不足300万的,给予地级市待遇,下设区享受副县级待遇.
城市超过50万不足100万的,享受副地级市待遇,不再下设区,直接管理镇和乡,而中心城区的镇给予副县级待遇.
而县级直接受省级管辖,人口超过100万的,给予副地级的待遇,对下直接管理镇乡,镇乡下管理村和社区.
这样做县将直接受省级领导,而大城市主要领导人将由省级党委常委兼任,虽然级别多了一点,级数乱了一点,但从中央到县将只通过省级传达,行政成本将减少.这是省管县的出发点,以达到省管县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