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8065阅读
  • 36回复

[地级市]建议地级市改回行署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7-12-19
不要认为别的国家实行了几百年就是好的合适的行政区划,设虚的机构容易造成光吃饭不干事的情况,以国人的智慧,我相信会设计一个最合理的行政区划架构!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7-12-19
日本和德國可都是有定員法的國家,每個機構的人員都有一個總額的限制,其派出機構的人員也都算在本機構中的。換句話說,只要你不超編,愛設多少派出機構都隨便你,但你就是不能超過總數。如果你已經接近了限額,派出機構人多了,本部的人就得減少;如果本部需要人,那沒有別的選擇,只有削減派出機構的人數。

在健全制度的保證下,光吃飯不幹事的機構是不可能存活的。

中國就是因為編制無限,只要當局高興,愛設多少官就設多少官,愛養多少人就養多少人才會導致那些的頑疾。

一個由受人民雇用並接受人民監督審計的政府是無論如何浪費不了多少錢糧的。而一個靠榨取民脂民膏生活的政府無論你怎麼精簡都不可能挽回幾顆餘糧。那樣的政府行政是不計成本的,只要維持維護統治需要,金錢、資源甚至人命都不在他的成本計算之列。
[ 此贴被雅昭在2007-12-19 13:3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7-12-19
要想精簡行政體制,最基本的就是要使權力型政府轉變為服務行政府,否則一切徒勞無果。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7-12-19
当今世界像中国这样的大政府是比较少见的,这是有历史原因的,要看到政府还在改革.但我们要明白一点:在政治上不是小政府最合理,同样在经济上不是民营经济最合理,不要人云亦云.要知道能有所作为有执行力的政府才是好政府,至于监督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其实哪里都差不多,多说无益!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7-12-19
引用第34楼雅昭于2007-12-19 13:32发表的  :
日本和德國可都是有定員法的國家,每個機構的人員都有一個總額的限制,其派出機構的人員也都算在本機構中的。換句話說,只要你不超編,愛設多少派出機構都隨便你,但你就是不能超過總數。如果你已經接近了限額,派出機構人多了,本部的人就得減少;如果本部需要人,那沒有別的選擇,只有削減派出機構的人數。
在健全制度的保證下,光吃飯不幹事的機構是不可能存活的。
中國就是因為編制無限,只要當局高興,愛設多少官就設多少官,愛養多少人就養多少人才會導致那些的頑疾。
.......

错了,中国的行政编制是有限的,无限的是合同工和临时工。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7-12-19
我說的可是本質不是表面。

中國的編制限制只是上級對下級的限制。而只要中央政府要設的機構,就沒有設不成的。

地方也常常使用各種下有對策的方式來繞過編制限制,比如以各種理由增設各種名目的機構的方式來變相擴大編制等等。而人民面對這些都毫無辦法。除了上級用行政命令讓他撤銷,否則機構只會多不會少。可是呢?機構去掉以後人怎麼安排呢?在中國唯一的方法還是得繼續製造藉口增設機構。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7-12-21
关键是这样的行署还有什么实质用处呢?
适域市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7-12-21
楼主别傻了,行署早已成为历史古董,如果改,改为郡或者府。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7-12-21
反复总不是办法啊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7-12-21
引用第37楼yuning1816于2007-12-21 11:55发表的  :
楼主别傻了,行署早已成为历史古董,如果改,改为郡或者府。



什么逻辑!!行署是古董,那郡府连灰都没有了!
而且坚决反对什么都郡府之称!
每当别人夸我,我就很局促,因为夸的还不够         
每当有人骂我,我就很扭捏,因为没有骂到点子上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7-12-21
引用第8楼东海风于2007-12-02 13:18发表的  :
支持,至少比现在变态的“市”好许多。
有时候看到新闻中某“市”与外国某市(那可是真正的城市)结为友好城市真是觉得耻辱。

同感!
这样的所谓"对等"关系给人感觉是:中国一两万平方公里左右的直辖市或地级市才比得上外国的一个相当于中国的乡镇一样规模的市(一般其面积不超过500平方公里),难怪要中国这么大,经济还比不过日本,因为中国的上海市(5800+1400)只不过相当于大阪市(200+300)而已,......,......!上海是中国的省级市,中国的省与西方的情形比较,堪比一国;而大阪不过是日本大版府(其规模大体上相当于中国的县)下辖的市而已.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7-12-24
回到1978年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