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行署模式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行政管理模式。
行署时代各级都相安无事,一到地级市时代,这问题那问题全来了。
如果今后真的回到行署时代,个人认为不是简单地把现在的地级市改叫行署就完了,要从根本上确立行署的地位和职责,今后的行署要比历史上的行署更精简、更虚化,行署没有实际权力,只是起汇总和传声筒作用,行署无权干涉辖区内县市的具体事物,行署有义务协调辖区县市间的矛盾。
行署没有自己独立的财政,其运行费用由省里直接拨给,名副其实地相当于省里的一个部门,只是办公地点不在省政府,而在行署驻地而已。
今后的行署的管辖范围可以比过去的行署大,比如邯郸和邢台可只设一个行署,德州和滨州也只设一个行署,延安和榆林只设一个行署,临汾和运城也只设一个行署等等。这样,一个省只设三五个行署,全国也只百把个行署,这样就减少浪费。
行署在省授权范围内具体管理县市事物。中级法院等机构不一定对应行署设置。
如果再大胆点,行署连党委也不要设,行署只设党组就可以了,而且这个党组对辖内县市党委是没有上下级关系的,纯粹是个机构内部党组织,只听命于省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