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目的一个是合并精简同级行政机构,如并县、并区、并乡、并管理区、并村,最主要的是减少管理层次,至于每一级机构级别是不变还是升格反而不重要,关键是卡编制。
直辖市实际上实行的就是“省县直辖”(省-区(县)-镇)管理模式,区是“厅级”,县是“副厅级”,区不管县,级别不同,同为市直辖。县一改为区马上升为正厅级,这就相当于二类县升成了一类县。
现在省县直辖,实际上也存在也存在并县升格问题,并县升格为二类县,与原来的地级市,同归省直辖,与三类县一样,具有地级市的相同权限。
直辖市的县改为区能升格,省的县并县后同样也可以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