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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城市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都不应该分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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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0-11-06
引用第24楼我是谁于2010-11-06 00:47发表的  :
根本没有可行性,变通太容易
不是人口不够么,拉上一个郊县组团设市就能社区了

不敢苟同!
你把鸡西变通一下我看看!
把(媳妇=儿子妻子)当(媳妇儿=自己妻子: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扒灰。媳妇指儿子妻子而非自己妻子
把(女婿=女儿丈夫)当(女婿儿=自己丈夫: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乱伦。女婿指女儿丈夫而非自己丈夫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0-11-07
基本同意,但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孤身只影,细听窗外雨声,拭掉玻璃窗的爱,乱心随之回复恬静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0-11-12
对,单个市辖区人口不应太少,不得低于50万,主要针对平原地区来讲。
renming111@163.com
依山川流域形便,语言(民系,民族,风俗)兼顾现代交通分道。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0-11-12
引用第25楼实在于 09:43发表的  :
不敢苟同!
你把鸡西变通一下我看看!

这有什么难的?
鸡东改鸡东区,原鸡西市改鸡冠区就得了
一切皆有可能就看你敢不敢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0-11-30
我觉得一个城区的户藉人口达50万应该比较合理,在城市,户藉人口达50万,加上流动人口就在70到80万左右,这样相当于一个县的人口,而城区经济发展和管理的复杂程度要高于一个县,所以我觉得应该以50万为建成区的分区标志,建成区在50至100万的适情部而定,高于100万的肯定应该分区。
支持省县直辖,坚持适当合并县份。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1-03-03
我的主张是,在彻底废除市管县体制、实行省直辖县市后只有城市人口过200万的特大城市才可设立市辖区。看看我国目前的城市区划体制中不乏人口过100万乃至200万的市辖区以及人口过10万乃至20万的街道办事处,对于人口不足200万的城市来讲,市辖区除了徒然增加一级中间机构、降低行政办事效率,实无存在的不要。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1-03-03
引用第7楼ccqwzq于2009-06-12 08:11发表的  :
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浦东新区,面积为1210.41平方千米,户籍人口268.60万人。
万州区总面积3457平方千米。总人口172万人(城区人口62万)。
从上面两例看楼主的主张是可行的。

如果市辖区人口都得这么多,那就没有几个城市有资格设区了。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1-03-03
引用第31楼仙峰俊俏于2011-03-03 20:25发表的  :
如果市辖区人口都得这么多,那就没有几个城市有资格设区了。


市辖区的人口设立标准就得提高,达不到的一律打回原形。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1-03-04
引用第32楼省县制于2011-03-03 20:33发表的  :
市辖区的人口设立标准就得提高,达不到的一律打回原形。

可以提高,但是,要有个度。我以为市辖区人口定在30~80万比较合适。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1-03-04
个人认为,市辖区要缩小,以当地一般乡镇的面积为基准。
较大规模的市辖区回归为县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1-03-04
回 34楼(東七區) 的帖子
如果市辖区等同乡镇对待,那么,市级部门就不要在市辖区设立分支机构了。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11-03-04
Re:回 34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35楼仙峰俊俏于2011-03-04 21:18发表的 回 34楼(東七區) 的帖子 :
如果市辖区等同乡镇对待,那么,市级部门就不要在市辖区设立分支机构了。

传统的市辖区的权限是受限的,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政府。

只是各部门的级别高一些罢了。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11-03-04
比如深圳,电视新闻从来都是说各区镇(关内的区,关外的镇)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11-03-04
Re:Re:回 34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36楼東七區于2011-03-04 21:30发表的 Re:回 34楼(東七區) 的帖子 :
传统的市辖区的权限是受限的,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政府。
只是各部门的级别高一些罢了。


比如公安分局,其实干的就是派出所的活儿。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11-03-05
引用第2楼guizishan于2009-06-06 19:30发表的  :
什么铜陵、马鞍山、鄂州类似的城市,统统恢复成县级市。

可官老爷的权限差很多 阻力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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