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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台湾]內政部通過桃園升格直轄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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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2-11-24
回 cheehg 的帖子
cheehg:台湾省是不是已经裁了? (2012-11-24 02:03) 

是冻省,不是裁省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2-11-25
回 台灣來的堯 的帖子
台灣來的堯:還有
如果以2012年10月份的數據
....... (2012-11-24 14:55) 

那么,100万以上都市人口,占总人口的7成,这个比例,恐怕除了城市国家新加坡外,可能会是世界第一。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2-11-25
符合升直人口条件的接下来就只有彰化县了。
小号:云中城堡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2-11-25
回 玉宇清澄 的帖子
玉宇清澄:市县平等才是出路 (2012-11-24 08:28) 

台湾的市不管县,而且一般县市升直辖的唯一标准是人口数量。虽然直辖市相比于一般县市有更大的权限,但这就好比在分蛋糕的时候人多的团体多分一点,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县平等。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2-11-25
如果大陆在省与县之间设立某种完全虚化的派出机构以实现省县直辖,那么台湾的区划结构就有可借鉴性:
台湾直辖市=大陆副省级市,
台湾虚化的省=大陆省的派出机构,
台湾省辖市=大陆省辖市,
台湾的县=大陆的县,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2-11-25
几个县拼凑一下,全台都是直辖市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2-11-25
回 minimal 的帖子
minimal:桃園之後,台灣有沒有機會產生第七個直轄市。
根據《地方制度法》的規定,在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姑且不論其他條件,光是人口這個最基本的條件,台灣其他縣市要超過就不是這麼容易。
....... (2012-11-24 14:24) 

法律是会改的,说不定以后的思路是所有的县翻牌成直辖市。台湾不是叫院辖市的么?怎么叫直辖市。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2-11-25
回 区区 的帖子
区区:安徽临泉县几时升直辖市? (2012-11-23 21:01) 

支持,哈哈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2-11-25
回 QQme 的帖子
QQme:法律是会改的,说不定以后的思路是所有的县翻牌成直辖市。台湾不是叫院辖市的么?怎么叫直辖市。 (2012-11-25 13:54) 

「直轄市」才是法律標準用語

《地方制度法》第三條:「地方劃分為省、直轄市。」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2-11-25
回 境由心造 的帖子
境由心造:台湾的市不管县,而且一般县市升直辖的唯一标准是人口数量。虽然直辖市相比于一般县市有更大的权限,但这就好比在分蛋糕的时候人多的团体多分一点,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县平等。 (2012-11-25 09:40) 

人口不是唯一標準

《地方制度法》第四條:「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
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
得設直轄市。」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2-11-25
回 台灣來的堯 的帖子
台灣來的堯:人口不是唯一標準
《地方制度法》第四條:「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
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2012-11-25 14:57) 

从这个规定看,人口才是硬指标,后一个条件太主观。

不过,人口达标也不是一定能升格。
小号:云中城堡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12-11-25
回 台灣來的堯 的帖子
台灣來的堯:人口不是唯一標準
《地方制度法》第四條:「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
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2012-11-25 14:57) 

从这一规定看,人口是硬指标。
虽然人口达标不一定能够升格,但人口不达标就完全没戏。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12-11-25
台湾省继续浮云化,坐等被彻底废除。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12-11-25
125万人口以上,说的是都市人口吧?
换句话说,从事农业的乡村人口不计入内。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12-11-25
回 liang21 的帖子
liang21:125万人口以上,说的是都市人口吧?
换句话说,从事农业的乡村人口不计入内。 (2012-11-25 21:46) 

就是整個轄區的戶籍人口

台灣沒有分都市人口和農村人口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12-11-25
回 境由心造 的帖子
境由心造:
从这一规定看,人口是硬指标。
虽然人口达标不一定能够升格,但人口不达标就完全没戏。

xt1214:
从这个规定看,人口才是硬指标,后一个条件太主观。
不过,人口达标也不是一定能升格。

其實最經典的例子就是之前的台北縣板橋市

同樣在《地方制度法》第四條另有規定省轄市(法律標準用語是「市」)的設立標準:

人口聚居達五十萬人以上未滿一百二十五萬人,且在政治、經濟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區,得設市。」

而台北縣板橋市在改制成新北市板橋區之前

人口早已超過50萬

但是仍然還是台北縣的縣轄市而沒有升格成省轄市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12-11-26
回 台灣來的堯 的帖子
台灣來的堯:就是整個轄區的戶籍人口
台灣沒有分都市人口和農村人口 (2012-11-25 23:12)

法律上讲的是“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特指“聚居”,与“整個轄區的戶籍人口”还是有区别的。“聚居”区大概可以理解为大陆常说的城区。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12-11-26
建议大陆出版的全国地图这样标注台湾地名
1. 台北,以大陆省会等级标注,或参照港澳标注方法,在省会等级基础上予以着色。
2. 其余直辖市,以大陆地级市等级标注。
3. 其余省辖市,以大陆县级市等级标注。
4. 县,以大陆县等级标注。
5. 县辖市、镇、乡,市辖区等,均以大陆乡镇等级标注。
federico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12-11-26
目前最有可能改製成縣轄市的蘆竹鄉和龜山鄉可能還沒改制就要變成蘆竹區和龜山區了。除非蘆竹和龜山能在103年底前人口衝破15萬。蘆竹不是沒有機會。可以過幾個月的蘆竹市。


我一個桃園的朋友回我說,蘆竹應該可以超過15萬,龜山可能還有點拼。不過呢!龜山也會把超過15萬當作目標的。

當然,他們也了解以後橫豎都會變成區,衝這個15萬改成市沒幾個月再改成區似乎沒意義。但有人認為這是一種指標。



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嫋嫋兮秋風,洞庭波兮木葉下。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12-11-26
回 hnhb 的帖子
hnhb:法律上讲的是“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特指“聚居”,与“整個轄區的戶籍人口”还是有区别的。“聚居”区大概可以理解为大陆常说的城区。 (2012-11-26 12:53) 

不是的

就是轄區戶籍人口

台灣法律所有提到的「人口」都是轄區戶籍人口

台灣沒有城不城區的概念

新北市板橋區和新北市烏來區都是新北市戶籍

儘管一個是台北都會區的正市區、一個是山地原住民區域

但是兩者沒有任何區別

這不是大陸法律

所以無法用大陸的概念來理解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12-11-28
新聞標題
區長改官派 原民反桃園升格

新聞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2%E5%8D%87%E6%A0%BC

新聞內文
【李英婷、陳郁仁╱台北報導】內政部日前初審通過桃園縣升格為直轄市,但原住民團體昨記者會批,以泰雅族人為主體的復興鄉拒絕併入,政府卻無視《原住民基本法》所保障的民族意願與人權,「根本沒把原民當人看」,不排除發動串連,進行大規模抗爭。

不懂傳統憂滅族
桃縣原鄉反併吞自救會代表亞馥.誒宥說,長久以來鄉長由原民籍族人選舉出任。未來若併入成為桃園市復興區,區長將由官派,區長不見得是原住民,對原民傳統習慣,與各部落生態可能不瞭解,將難以完整保存原鄉文化。她說,「我們做錯了什麼,要接受這種懲罰性、近乎滅族的權利剝奪?」
台灣原住民部落行動聯盟成員伍杜.米將也批,從台東美麗灣飯店違建一連串事件,顯見政府在未有配套措施下,逕行侵奪原鄉鄉產,原民正受政府與利益團體的凌遲。高雄茂林區的魯凱族代表阿螞樂.卡督說:「原鄉升格,就像在自家客廳都不能隨意擺設桌椅,原民已失去自理生活的能力。」
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原審原民會預算,但山地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怒批原民會主委孫大川讓原民鄉淪為區,自治蕩然無存。委員會預算審不下去,最後決定待明天再和行政院預算一起處理。


~~~~~~~~~~~~~~~~~~~~~~~~~~~~~~~~~~~~~~~~
在過去,原住民鄉鎮都是非都市化區域,所以多半都是隸屬於縣。可以選舉自己的鄉長。

但是時代變了,過去只讓都市化區域設立的"市",現在已經擴大到一種遠遠超過實際都市化區域的程度。

所以就出現直轄市也會轄有原住民鄉鎮這種怪異的情況。

市下面只有區。原意是為了統一市政,讓都市化區域各區有一種更集中更單一的施政模式。所以區是市的派出機構,和縣下面的鄉鎮市公所有民選的鄉鎮市長以及鄉鎮市民代表顯然不同。(區長官派,也沒有所謂的區民代表)

但如今,廣域直轄市這種一反過去設計精神的情況,讓直轄市也設有原住民區。這就和原住民自治的精神抵觸了。

目前直轄市的原住民區包括新北的烏來區,台中的和平區,高雄的茂林,桃源,那瑪夏區。以後可能還會包括桃園的復興區。

這種情況透露台灣廣設直轄市背後的荒謬所在。我想台灣的政區劃份的整體設計真的需要大改革了。

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嫋嫋兮秋風,洞庭波兮木葉下。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12-11-30
回 台灣來的堯 的帖子
台灣來的堯:不是的
就是轄區戶籍人口
....... (2012-11-26 16:08) 

如果是辖区人口125万以上就达标的话,那桃园不是早就可以申请了?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12-11-30
回 liang21 的帖子
liang21:如果是辖区人口125万以上就达标的话,那桃园不是早就可以申请了? (2012-11-30 16:19) 

所以還有個但書:

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

不然板橋市也早就脫離台北縣去自立門戶了

現在桃園縣升格直轄市是循當年台北縣的老路

《地方制度法》第四條:「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於第三十四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及其他法律關於直轄市之規定,準用之。

這ㄧ條就只有規定人口

而沒有其他附加條件

所以稱之為「準直轄市」

(其實「準直轄市」之名不是法律的正式用詞,而且容易造成誤導,「準直轄市」只是準用直轄市相關法律規定的縣,因此其行政層級仍然是「縣」,而不是「直轄市」)

然後再個案處理升格

也就是說

125萬人口未必升格

200萬人口「應該」就可以升格

(法律沒有明訂準直轄市升格為直轄市的必要條件,但就現有的兩例看來,還沒有準直轄市升格直轄市被打回票的案例)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12-11-30
回 台灣來的堯 的帖子
台灣來的堯:
不然板橋市也早就脫離台北縣去自立門戶了
.......

板橋百分之百都市化

早在1999年《地方制度法》實施之前人口就已超過50萬人

(《地方制度法》的前法是《省縣自治法》,規定省轄市是60萬人口,當時板橋市未達標準)

板橋爭取升格為省轄市在板橋當地也討論好久

不過ㄧ直沒有成真

最後只好跟著台北縣ㄧ起升格了。。。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12-11-30
       很好奇,如果大陆城市化比较高的省份实行像台湾一样的政区划分方式(当然,直辖市名称改为较大的市或一般省辖市)会怎么样?

        如果采用这种方式,并县的阻力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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