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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中央政府机构沿革(一)——(1949-1970)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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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22-03-13
回 zhaohz 的帖子
zhaohz:呃,这倒是可以看成他前期中组部的工作的延续。只是连个协调小组都没有成立,后来的长春童鞋还有一个文明委呢(丁关跟时期成立)。后来长春童鞋干的活和瑞环差不多吧?
沪宁任主任后,文明委开了一次会,之后一点动静都没有了,连副主任是谁都查不到(延东退休后肯定该换人)
看 .. (2022-03-13 08:39) 

路边社传闻,宋长老是陈太上长老的人,瑞环长老是邓太上长老属意人选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22-03-14
回 晦象先生 的帖子
晦象先生:1952年标准换算一下吧(不含军队)
正国级(1级工资):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政协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央书记处书记,(政务院总理)
毛泽东(主席), 朱德(副主席),  刘少奇(副主席), 宋庆龄(副主席), 李济深(副主席兼政协副主席),   张澜(副主席), 高 .. (2022-03-07 14:18) 

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实际评定的级别跟标准有出入。1952年在任的省委书记、省主席当中被评为行政五级的其实不多,多数都是行政六级。部分省设中央分局的,中央分局书记是行政五级。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22-03-14
回 下三府人 的帖子
下三府人: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实际评定的级别跟标准有出入。1952年在任的省委书记、省主席当中被评为行政五级的其实不多,多数都是行政六级。部分省设中央分局的,中央分局书记是行政五级。 (2022-03-14 13:12) 

虽然不完全一致

或许可以按照兵团省、正军省来解释吧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22-03-19
楼上两位真是渊博。
又有个问题,中央秘书长是怎么回事?任弼时曾任中央秘书长,后来就没听说这个职位了,取消了吗?有资料说,1978-1982也设立过,要帮任秘书长,乔木和姚任副秘书长,到1982年2月,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设书记处,取消了秘书长。可,书记处不是1980年恢复的吗?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22-03-19
回 zhaohz 的帖子
zhaohz:楼上两位真是渊博。
又有个问题,中央秘书长是怎么回事?任弼时曾任中央秘书长,后来就没听说这个职位了,取消了吗?有资料说,1978-1982也设立过,要帮任秘书长,乔木和姚任副秘书长,到1982年2月,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设书记处,取消了秘书长。可,书记处不是1980年恢复的吗? (2022-03-19 19:46) 

1954年,邓任中央秘书长,1956年改为总书记。


1978年,胡耀邦任中央秘书长,1980年恢复书记处,中央秘书长改为总书记。1982年,不再设立中央主席,中央主席、总书记职能合为中央总书记

为了区分,可以将1980-1982年的总书记称为“中央书记处总书记”,1982年以后的总书记称为“中央总书记”。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22-03-19
回 晦象先生 的帖子
晦象先生:1954年,邓任中央秘书长,1956年改为总书记。
1978年,胡耀邦任中央秘书长,1980年恢复书记处,中央秘书长改为总书记。1982年,不再设立中央主席,中央主席、总书记职能合为中央总书记。
....... (2022-03-19 21:14) 

那么1950-1954没有秘书长?任时期的副秘书长李富春何时卸任,八大吗?
感觉总书记比秘书长级别高啊,秘书长正部级还是副国级?
1980秘书长改总书记后,乔木和姚的副秘书长还有吗?到80结束还是82?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22-03-19
1.任弼时去世后,秘书长一职空缺,直至1954年4月邓小平担任秘书长。李富春副秘书长任职到1956年9月;
2.在官方组织史资料里面,总书记属于中央领导机构职务,秘书长属于中央工作机构职务;
3.胡乔木、姚依林副秘书长任职到1982年2月,胡耀邦秘书长任职到1982年2月,也就是说1980年2月至1982年2月期间,胡耀邦既是总书记又是秘书长。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22-03-20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实际效果。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2.减少陪同人员。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3.简化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也可乘坐民航飞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须经中央办公厅报中央批准。

4.改进警卫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警卫工作,要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实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式,减少扰民。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行时要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路。中央政治局委员如因工作需要前往名胜古迹、风景区考察,一律不得封山、封园、封路。在公务活动现场,要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控制范围,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警卫部门要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安全警卫工作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部署组织警卫工作,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提高警卫规格。

二、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5.减少会议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国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未经中央批准,不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要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安排。中央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须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后报批,涉外会议和重要活动还须送中央外办、外交部审核。

6.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人数不超过300人,时间不超过2天,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7.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全国性会议可视情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不涉密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的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各地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简节约。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深度。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见外宾的形式、地点可灵活安排,注重实效。

8.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地区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9.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或印发。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报文。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各部门报送党中央、国务院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党中央、国务院。

10.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运转效率。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范出访活动

11.合理安排出访。围绕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出访总体方案,中央政治局委员每人每年出访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10天。中央政治局常委每次出访不超过4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一期出访安排不超过2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和多边机制活动、外国执政党重要会议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另行报批。

12.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陪同人员(不含领导同志配偶和我驻往访国大使夫妇,下同)不超过6人,工作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5人,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4人,工作人员不超过16人。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机制性会晤活动,陪同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经中央外办或外交部报中央批准。

13.规范乘机安排。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乘坐专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根据工作需要可乘坐民航包机或班机,如需乘坐民航包机,须经中央外办报中央批准;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乘坐民航班机,一律不乘坐民航包机。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乘坐私人包机、企业包机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14.简化机场迎送和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抵离京时,可安排出访主办部门、中国民航局各1位负责同志到机场迎送,其他部门不安排负责同志前往迎送;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抵离京时,不安排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前往机场迎送。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各有关驻外使领馆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和留学生代表到机场迎送。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一律不得向代表团赠送礼品,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5.加强统筹协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由中央外办商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年度出访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中央批准,当年年中进行1次综合协调。年度出访计划和年中协调安排经中央批准后,有关单位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四、改进新闻报道

16.简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中央政治局委员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中央电视台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17.精简全国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会议活动,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5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不作报道,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未经中央批准的不作报道。中央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特殊情况需作报道的,须报中央批准,字数和时长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8.规范中央政治局委员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时,随行中央媒体记者一般不超过5人,其中包括2名摄像记者、1名编辑、1名摄影记者和1名文字记者,地方媒体一般不派记者参加;中央媒体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活动,新华社发文字信息通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3分钟,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考察调研活动如需公开报道,新华社发文字消息通稿不超过800字,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19.简化治丧活动新闻报道。担任“四副两高”以上领导职务的领导同志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的,新华社消息稿中只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名单,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再列名。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可配发慰问亲属的照片,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一般不配发照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可播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送别画面,不再播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画面。省部级领导干部及社会知名人士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哀悼、慰问的,中央电视台不报道,新华社消息稿中不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

20.简化诞辰纪念活动新闻报道。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摘发座谈会发言;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的纪念活动,可适当放宽有关标准。曾任其他领导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3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不摘发座谈会发言。

21.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事活动新闻报道。提高外事报道针对性,增加信息量,减少一般性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会见多批外宾或多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分别会见同一批外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晚间新闻发一条综合消息,不单独报道每场会见。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每个国家综合报道1次,新闻消息稿不超过1200字,电视新闻时间不超过3分钟。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形式报道;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期间会见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等活动可作报道,新闻消息稿不超过500字,不配发照片,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出访的其他活动一般不作报道。出访活动新闻报道的报纸截稿时间为凌晨1时,新闻联播截稿时间为19时20分,此后主要政治局委员的外事活动,可在次日安排报道。

22.规范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受中央委托到地方指导特大抢险救灾、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上述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后,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一般只综合报道工作进展情况,不单独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参加活动或讲话,改由晚间新闻节目报道,文字稿不超过500字,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23.规范其他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的同志出版著作等作品,由新华社播发简短出版消息,字数不超过200字,中央电视台不作报道。除经中央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一般不作报道。

24.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探索运用网络等新手段加强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与群众的直接联系。充分发挥中央职能部门的作用,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新闻报道工作由中央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并督促指导中央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涉及中央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中央宣传部商中央办公厅统筹安排。领导同志处不直接向新闻单位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有关要求可按中央规定,由中央宣传部向新闻单位提出或由新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仍担任国家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同志,新闻报道工作仍按原标准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由中央宣传部研究解决。

五、加强督促检查

25.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26.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细则,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分别报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7.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区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28.人大、政协、军队、人民团体机关参照本细则执行。

29.本细则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30.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22-03-20
“四副”一般指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全国政协副主席。“两高”一般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的同志 还是享受一定待遇的。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22-03-20
据说华和胡身后是按正果级待遇的,应该是真的?
还有说十大元帅也按正果,我觉得不可能,朱叶本就是正果,徐聂刘有可能,其他应该不可能吧?
倒台的同志,除了华胡,可能就双面狐级别没受影响,中顾委常委。其他都该降级了。
雪峰好像一直没平反?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22-04-08
回 下三府人 的帖子
下三府人:1954年国务院成立时:
中央政治局委员: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陈云、康生、彭真、董必武、林伯渠、张闻天、彭德怀、林彪、邓小平;
中央书记处书记: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陈云;
....... (2022-03-07 19:37) 

一般资料认为,林和邓是1955年进政治局。那么1954年,政治局应该只有11人,没有他俩。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61 发表于: 2022-04-08
回 zhaohz 的帖子
zhaohz:一般资料认为,林和邓是1955年进政治局。那么1954年,政治局应该只有11人,没有他俩。 (2022-04-08 19:50) 

那是我记错了。

只看该作者 62 发表于: 2023-09-12
国防工业口
先期沿革
1950年3月,重工业部成立航空工业筹备组。4月,重工业部成立兵工办公室。10月,重工业部成立电信工业局、船舶工业局。
1951年1月,成立中央军委兵工委员会,政务院总理任主任,总参谋长、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分管重工业)任副主任。
1951年4月,政务院第八十次会议决定在重工业部下成立兵工总局(前身为兵工办公室),统一管理全国兵器工业,并受中央军委兵工委员会领导,刘鼎兼任局长。兵工委员会负责确定兵工建设的方针与原则,重工业部兵工总局则负责组织军队武器装备的生产。
4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颁发《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定》,宣布成立航空工业管理委员会,置于军委领导之下。4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决定成立重工业部航空工业局。4月29日,周恩来总理签发中央人民政府文件,正式批准航空工业局成立,地点在沈阳。
4月28日,中央军委通信部向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出《关于成立全国性电信工业管理局的报告》。5月31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在重工业部建制下,成立电信工业管理局(暂由军委通信部代管),负责规划全国电信工业,并直接管理天津中央电工器材第一、二制造厂等单位。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重办字第654号命令,经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正式组成电信工业局,印章全名为“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电信工业局”。军委通信部部长兼重工业部电信工业局局长。
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定》,决定成立第二机械工业部(简称二机部),统一管理国防工业。撤销兵工总局和大行政区的兵工管理机构,实行部—管理局—企业的三级管理体制,从分区管理改为中央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初建时下属三个局,二局负责枪炮弹药生产,四局是航空工业,六局是坦克装甲车辆工业。船舶工业局则划归一机部领导,改名船舶工业管理局。电信工业局由一机部领导,改为第一机械工业部电信工业局(实际业务仍由军委通信部领导,一机部并未接管)。    
1953年4月10日,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中财委(53)财经财字第72号文批准,原一机部电信工业局按业务性改属二机部建制,局名改为第二机械工业部第十局,实行企业经营。
1953年9月,二机部调整兵器工业管理机构,二局分为3个管理局:一局主管枪炮和枪弹行业;二局主管炮弹、火工品行业;三局主管火炸药行业。
1958年2月,根据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的决定,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和电机制造工业部合并组成新的第一机械工业部(简称一机部)。新的一机部按专业组成生产管理局,原二机部主管兵器工业的一局、二局和六局合并,组成第五生产管理局。坦克局先与机车车辆局合并,组成七局,后又从七局分出合并到五局。航空工业局由原二机部四局改为一机部四局。船舶工业管理局改名为第九工业管理局(简称九局)。同时,相当部分国防工业企业下放到所在省,实行中央主管工业部与地方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


国防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沿革
1958年10月,中共中央决定:将国防部航空工业委员会改组成立国防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国防科委),统一领导全国武器装备的科学研究工作。受中央军委、国务院双重领导。由聂荣臻任主任。国防科委建立党委。
注:1956年4月,成立国防部航空工业委员会。

1959年4月,国防部第五局和总参谋部装备计划部负责常规武器的科研处合并到国防科委,并选调南京总高级步兵学校干部充实国防科委机关。
注:1956年5月26日,中央军委确定由航委负责组建国防部导弹管理局和国防部第五研究院(简称五院),在航委领导下,负责导弹的研究、设计、试制任务。同年7月,中央军委正式批准成立导弹管理局(国防部第五局)。
1957年3月,国防部第五局(原国防部航空工业委员会导弹管理局)并入国防部第五研究院。1956年10月8日,五院正式成立,钱学森任院长。为适应国防新技术协定签订后的新情况和新任务,1957年11月,中央军委决定:国防部五院在原10个研究室的基础上成立两个分院,分别承担导弹总体、火箭发动机和控制导引系统的研究工作;1958年2月,又将通讯兵部所属军事电子科学研究院划归国防部五院建制。


1960年12月27日,中央军委下达《关于组建航空、舰艇、军事无线电电子学等三个研究院的通知》((60)03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集中有关方面科学研究力量,加速发展我国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增强我国武装力量的威力,中央已于12月20日批准,以第三机械工业部和第一机械工业部的有关研究机构与海军、空军、通信兵部的有关研究机构组成航空研究院、舰艇研究院和军事无线电电子学研究院。隶属国防部建制,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各项工作。从1962年1月正式列入军队编制,番号分别为国防部第六、第七、第十研究院。

中央军委国防工业委员会沿革
1959年12月,中央军委成立国防工业委员会。

1961年1月,中央军委国防工委与三机部合署办公,同月,中央决定国防工业由中央军委国防工委直接领导。至此,二机部、三机部都脱离工交系统。


国防工业办公室沿革
1961年11月,国务院设立国防工业办公室。作为国务院的一个口(国防工业口),建制上国防工办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主任由总参谋长罗瑞卿兼任),在党内向中央书记处和军委负责,直接管理二机部、三机部和国防科委所属范围的工作。国防工业办公室成立后,即作为国防工委、国防科委两委的第一线办事机构,两委的日常工作即由国防工业办公室组织进行。至此,国防科委由科技口划到国防工业口。科技口、国防工业口同归聂荣臻分管。
国防工业办公室协助总理掌管第二机械工业部(核工业)和第三机械工业部(军事工业)。
1961年,第三机械工业部机关设办公厅、计划司、 技术司、生产配套司、 干部司、教育局、对外联络司、保卫司、行政司、第一局、第四局(航空)、第五局(兵器)、第六局(坦克)、第九局(造船)、第十局(无线电)、 基本建设局、 供应局。

1963年5月25日,为了加速无线电工业的发展,适应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七次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出的议案, 决定把无线电工业从第三机械工业部分出来, 单独成立无线电工业部,对外称第四机械工业部,除直属管理原第三机械工业部第十局所属企业、 事业单位外,同时归口管理地方无线电工业,并对整个无线电工业的建设, 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安排。第四机械工业部由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负责管理。
1964年11月,国务院批准第四机械工业部机关设:办公厅、计划司、财务会计司、技术司、劳动工资司、机械动力技术安全司、生产调度司、地方工业司、基本建设局、物资局、 第一生产局、 第二生产局、第三生产局、 第四生产局、教育处、对外联络处、技术档案处。 另设中共第四机械工业部政治部和中监委派驻监察组。

同年9月28日,为了进一步加强国防工业的管理, 适应国防建设发展的需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二次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出的议案,决定将兵器工业从第三机械工业部分出, 成立第五机械工业部, 主管原第三机械工业部第五局(兵器局)、第六局(坦克局)所属企业。第五机械工业部由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管理。将造船工业从第三机械工业部分出,成立第六机械工业部,主管原第三机械工业部第九局(造船工业)所属企业。第六机械工业部由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管理。今后, 第三机械工业部只管航空工业。
1964年,国务院批准第三机械工业部机关设:办公厅、计划司、财务会计司、劳动工资司、教育司、技术司、质量检验司、机械动力技术安全司、生产调度局、 基本建设局、供应局、 第一生产技术司、 第二生产技术司、 第三 生产技术司、 第四生产技术司、总设计师室。 另设中共第三机械工业部政治部和中监委派驻监察组。
1964年,国务院批准第五机械工业部机关设:办公厅、计划司、财务会计司、劳动工资司、对外联络司、基本建设局、教育局、技术司、机械动力 司、技术安全司、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局和供应局。 另设中共第五机械工业部政治部和中监委派驻监察组。
1964年,国务院批准第六机械工业部机关设:办公厅、计划司、财务会 计司、劳动工资司、技术司、机械动力技术安全司、基本建设局、生产办公 室,第一、第二、第三生产技术局,供应局、配套局、教育局。另设中共 第六机械工业部政治部和中监委派驻监察组。

1963年9月,中央军委国防工业委员会番号撤销,其机构并入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

1964年6月,中央批转设立中央国防工业党委中央国防工业政治部,中央国防工业党委在中央和中央军委领导下,对中央国防工业政治部和国务院工业办公室的工作统一领导。

1964年12月26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罗瑞卿总参谋长对《国防工业办公室关于第六、七、十研究院与生产部门合并问题的报告》的批示((64)办秘罗字第658号),同意六院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整建制由国防科委划归三机部领导,国防部第六研究院名称改为第三机械工业部第六研究院),七院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整建制由国防科委划归六机部领导,国防部第七研究院名称改为第六机械工业部第七研究院),十院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整建制由国防科委划归四机部领导,国防部第十研究院名称改为第四机械工业部第十研究院)。
六院与三机部自1965年1月1日起实施合并,6月完成合并工作。

同年1月4日,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出的议案,决定(以国防部第五研究院为基础)设立第七机械工业部,负责统一管理航天工业的科研、设计、试制、 生产和基地建设的工作。以增强对各类航天工业产品的试制生产力量,建立比较完整配套的航天工业体系。
国务院批准第七机械工业部机关设:办公厅、 计划司、科研局、教育局、生产司、技术安全司、财务司、劳动工资司、行 政司、基本建设局、物资局。还设有政治部、中监委派驻监察组。

1967年,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对第三机械工业部、第四机械工业部、第五机械工业部、第六机械工业部、第七机械工业部实行军事管制。并成立国防工业军管小组,由粟裕担任组长。同时,各国防工业部的研究院及科学院新技术局由国防科委进行军事接管并调整改组。

12月1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国防部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三机部六院、四机部十院、六机部七院等国防科学技术研究院自1968年1月1日起正式转归军队系统,由国防科委领导。后勤供应关系,从1月1日起转由总后勤部负责供应。第三机械工业部第六研究院、第四机械工业部第十研究院、第六机械工业部第七研究院分别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研究院、第十研究院、第七研究院。

1968年2月20日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研究院,又称新五院)正式成立。
(原五院已改为七机部)

7月12日,中央军委办事组批复同意将六院交给空军领导,七院交给海军领导。
遵照周恩来总理1969年6月9日指示,国防科委呈报中央军委,建议将六院、民航交给空军领导。

11月5日,国防科委、国防工办向中央军委、国务院业务组报告:遵照中央的决定,从11月1日起,将二、七机部划归国防科委管辖。

12月23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指示:同意国防工业军管小组结束。
12月18日,粟裕根据国防工业各机械工业部已分别由人民解放军各总部、各军兵种接管的情况,向周恩来和中共中央军委办事组提出:国防工业军管小组已无存在的必要,建议即行撤销。他表示,交接工作基本完成后,便回军事科学院。12月23日,周恩来指示:同意国防工业军管小组结束,但栗裕仍留国务院业务组工作。1970年1月4日,国防工业军管小组正式结束工作。

1970年 6月,中共中央批准撤销中央国防工业政治部、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并将其管理的第二机械工业部(核工业)、第三机械工业部(航空工业)、第四机械工业部(无线电工业)、第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第六机械工业部(造船工业)、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划归军委办事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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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63 发表于: 2023-09-12
国防科委下面的研究院序列,研究不清楚,放弃了

仅关注与部委有关的五、六、七、十等四个研究院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64 发表于: 2023-09-14
政务院、国务院直属机构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1949年9月27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条 政务院设秘书厅,办理日常事务,并管理文书档案和印铸等事宜。

1949年11月11日,政务院第五次政务会议通过《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组织条例(草案)》:政务院于秘书长之下设立四个部门:秘书厅、参事室、人事局、预算室。

1950年9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成立人事部、华北事务部。 成立中央入民政府人事部的理由是:政务院人事局、各委人事局(处)、 内务部干部司以及有些部的人事局(司)等, 虽系管理中央一级或管理地方及各种专门业务干部的机构,但经过数月的实践,它不能切合实际需要,不仅机构重叠,工作分散,相互牵制, 调配干部周转繁琐, 而且人事政策和人事制度上也有些混乱。 因此, 需成立一个管理干部的机构, 以统一管理全国在职、 在野、 在学、 党与非党干部。同时撤销政务院人事局。华北事务部的任务是:在政务院领导下,(1)督促检查五省一市执行政策法令情况; (2)和中央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关于华北工作的协商和联系, (3)经常派入到各地检查帮助工作; (4)和省市两级来京干部的接洽联系及对其工作的指导与帮助。

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与政务院秘书厅合署办公。政务院为加强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领导,逐步集中统一管理中央一级各单位的机关事务工作,决定成立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由政务院秘书厅的总务处、交际处和政务院预算室合并而成。

1952年4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成立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并于该会成立后,撤销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根据华北事务部部长1951年10月28日在政务院第117 次政务会议上关于筹设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的报告,成立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的理由是:为了更好地协助中央人民政府和政务院所属各部门执行中央对华北各项工作的指示,从而进一步加强对华北五省一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并适应即将到来的大规模的国家建设,该会职权应稍大于现在的华北事务部,其性质自然是政务院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另外一级政权,因此,它与大行政区不同,但应代行华北一级政权的若干工作(如财政、人事等项),华北各省、市仍属中央领导。

1953年1月,为了解决军邮中平件与密件混同处理不利于保密等问题,中共中央决定实行军邮分设,另行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要交通总局,专门负责传递党和国家的机要文件。

1953年8月6日,政务院秘书厅发出《关于成立专家工作组、专家工作办公室和专家招待事务管理局的通知》,设立政务院专家工作办公室、专家招待事务管理局。

   事由:为加强专家工作及对专家招待事务的领导特成立专家工作组,及其办事机构专家工作办公室和专家招待事务管理局。主送机关:政务院所属各委、部、会、院、署、行,计委、军委、高法、高检,专家工作办公室、专家招待事务局,政务院管理局、人事处、机要处,政务院专家工作组各同志。
    今年中央各部门聘请的苏联和东欧人民民主国家专家增加很多,为了加强专家工作及对专家招待事务的领导,经中央批准成立政务院专家工作组,由伍修权、齐燕铭、萧向荣、杨放之、王光伟、钱俊瑞、朱其文、赖祖烈、马列等九同志组成,以伍修权同志为组长。政务院专家工作组之经常办事机构为专家工作办公室和专家招待事务管理局,均归政务院直辖,由杨放之同志兼任专家工作办公室主任,赖祖烈同志任专家招待事务管理局局长。    关于加强专家联络工作与专家招待事务的领导工作的方案,业经总理批准,特随文附发,今后有关专家工作均应照此办理。

1953年9月,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改为中央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1954年4月,专家工作办公室和专家招待事务管理局合并组建政务院专家工作局。

1954年11月,国务院设立秘书厅(政务院秘书厅改为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设立二十个直属机构,为国家统计局,国家计量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央手工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央气象局,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华通讯社,广播事业局,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对外文化联络局,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国务院法制局,国务院人事局,国家档案局,中央机要交通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专家工作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总理办公室。其中国家统计局、国家计量局由国家计委指导,中国人民银行由国务院第五办公室指导,中央手工业管理局由国务院第四办公室指导,中国民用航空局由国务院第六办公室指导,中央气象局由国务院第七办公室指导,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国务院第八办公室指导,新华通讯社、广播事业局由国务院第二办公室指导。秘书厅和其他十一个国务院直属机构由国务院秘书长(习仲勋)领导。即:
-- 秘书厅
-- 国务院总理办公室(新组建)
-- 国务院参事室(政务院参事室改)
-- 国务院人事局(人事部撤销)
-- 国务院法制局(原法制委员会)
-- 国家档案局(在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基础上新建)
--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改)
-- 国务院专家工作局(政务院专家工作局改)
-- 中央机要交通局(政务院机要交通总局改)
--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宗教事务处改)
-- 对外文化联络局(政务会文化教育委员会对外文化联络事务局改)
--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

1954年12月,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编制审查委员会(原机构编制审查委员会、全国编制委员会)。

1955年1月,国务院编制审查委员会改为国务院编制工资委员会,由国务院副总理兼任主任,负责管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行政、事业编制,制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国务院编制工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其办事机构。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人事局组织简则》,规定国务院人事局不再承担机构编制工作,国务院编制工资委员会办公室直接由国务院领导。国务院设置专管机构编制工作的副秘书长职位。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把国务院编制工资委员会改为国务院编制委员会。

1955年12月,对外文化联络局仍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委托文化部代管。

1956年5月12日, 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总理关于调整国务院工作部门的议案,设立国务院专家局,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对于专家和其他高级知识分子的政策、 法令的贯彻执行;负责解决需要统一处理的有关专家和其他高级知识分子的问题,以便充分发挥他们的力量,适应国家建设急速发展的需要。国务院专家工作局改名为国务院外国专家局。

1958年2月,撤销文化部代管的对外文化联络局(国务院直属机构),设立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

1958年3月,国家计量局改为国家技术委员会的委属局,不列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958年12月,国务院编制委员会和国务院人事局合署办公。

1959年1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 1960 年开始,国家档案局的业务和行政工作均由中共中央办公厅领导,建制仍属国务院。

1959年4月28日,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监察部以后,将国务院任命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案件的审议工作, 交由国务院人事局管理。

1959年6月20日,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国务院调整直属机构的议案,撤销国务院人事局,其业务交由内务部管理。 内务部设立政府机关人事局,办理原国务院人事局的全部工作。 撤销国务院专家局,业务交由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撤销国务院法制局,业务改由国务院秘书厅管理。 撤销中央机要交通局,将其业务和人员划归中共中央办公厅建制。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由国务院文教办公室协助掌管。
1960年6月,中央成立中央国家机关精简小组,国务院编制委员会作为为中央国家机关精简小组的办事机构。

1962年2月,中央成立国家机关编制小组,负责调查研究有关全国行政编制方面的问题,随时向中央反映情况,并处理日常的编制事务。

1962年6月8日,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出的议案,为了统一管理和合理使用国家房产·决定设立国家房产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1963年3月,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和中央书记处总书记邓小平商定了文字改革委员会的精简和隶属问题:文字改革委员会仍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归国务院文教办公室管。

1963年4月, 设立国务院内务办公室,统一管理国务院的……宗教事务局四个单位的政策性问题和重要业务。党内受中央政法小组领导。

1963年5月,二届人大常委会第97次会议批准设立国家编制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列入国务院常设机构序列,由国务院秘书长兼任主任,具体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为了统一管理我国外文书刊发行工作,批准设立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 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964年7月22日, 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二四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总理关于调整国务院工作部门的议案,设立国务院科学技术干部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以利于有效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干部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全国科学技术干部集中统一的管理工作。为了加强旅行游览事业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决定设立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965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撤销总理办公室的通知》:为了精简机构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各级职能机构的作用,加强领导干部之间的直接联系,总理决定从3月1日起撤销总理办公室机构。

1966年8月,国务院总理始向各部委派驻总理联络员,寻设立总理联络员办公室。

1967年3月,改总理联络员办公室为国务院联络员办公室。

1967年9月,中央(毛)批准设立国务院业务小组,负责生产工作。在国家计委内设立国务院工交办事组。

1968年6月,改国务院业务小组为国务院业务组。 9月,国务院业务组在《关于国务院直属口办事机构调整问题的报告》中提出:“设置国务院值班室,作为国务院业务组的办事机构,负责行政业务(接洽、受理文件、电报、电话等)和同各部委军管会、军代表的联系。工作人员暂定19人。”

1969年10月25日,国务院业务组会议同意国务院直属口改称国务院办公室。

1970年6月,国务院秘书厅、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参事室合并,成立国务院办公室;撤销国家编制委员会,编制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室负责管理。撤销国务院科学技术干部局、国家房产管理局。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交由中共中央联络部领导。外国专家局由外交部领导。

议事协调机构(不完全)
1949年10月27日,政务院决定成立中央防疫委员会。


1949年12月,政务院秘书厅设立了政务院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审查委员会。

1950年3月,成立全国编制委员会。


1952年4月,再次组成“中央防疫委员会”。

1952年7月25日,政务院第146次政务会议决定成立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

1952年12月,政务院决定将“中央防疫委员会”改名为“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1953年8月6日,政务院秘书厅发出《关于成立专家工作组、专家工作办公室和专家招待事务管理局的通知》,成立政务院专家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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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65 发表于: 2023-09-22
机要交通局
晦象先生: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1949年9月27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条 政务院设秘书厅,办理日常事务,并管理文书档案和印铸等事宜。
1949年11月11日,政务院第五次政务会议通过《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组织条例(草案)》:政 .. (2023-09-14 02:40) 

关于机要交通局沿革:

1930年7月,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中央决定在上海的中央军委建立交通总站,由吴德峰负责。
1930年10月,成立直属中央政治局的交通局,并将中央秘书处外部交通科和中央军委交通总站归并于此。交通局秘密工作委员会领导。
红军撤除中央苏区长征后,交通中断。
1940年6月,为了加强与各根据地、八路军、新四军及国民党统治区和敌占区的沟通联络,中共中央决定恢复党的秘密交通工作,重建中央交通局。为保守秘密,新组建的中央交通局对外称“中央农委”,由中央秘书长直接领导,机关驻延安枣园候家沟。
1943年3月,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决定,将中央交通局“归并办公厅之下成为一个交通科”,即中央办公厅秘书处交通科。
1947年3月,根据中央的战略部署,中央办公厅将全部工作人员分成3支队伍,中央办公厅秘书处交通科也分成3部分跟随这3支队伍,承办党中央、中央工委和中央后方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1948年4月,3支队伍胜利完成了各自的任务,又跟随中共中央一起转移到西柏坡,并恢复了原建制,重组为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交通科。
1949年4月,中央办公厅秘书处交通科随中央机关迁到北京。
1951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将党的秘密交通与军邮工作合并,成立军邮总局,统一负责传递县以上党政军机关的机要文件。军邮总局属中央军委通信部领导。
1953年1月,为了解决军邮中平件与密件混同处理不利于保密等问题,中共中央决定实行军邮分设,另行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要交通总局,专门负责传递党和国家的机要文件。
1954年11月,政务院机要交通总局改为国务院机要交通局。
1957年,为解决一般机要文件与重要机密、绝密文件的混同处理带来的安全隐患及传递速度不快等问题,中共中央决定机要分设,成立机要通信机构,划归邮电部门领导,负责一般机要文件的传递,原有机要交通部门仍然保留,负责重要机密、绝密文件的传递。
1959年6月20日,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国务院调整直属机构的议案,撤销中央机要交通局,将其业务和人员划归中共中央办公厅建制。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66 发表于: 2023-09-22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
可考机构有:
秘书处

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与政务院秘书厅合署办公。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67 发表于: 2023-09-23
中央文革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以本文体例,仅辑录1970年前的内容(本回帖相当多内容来自于戚本禹回忆录,笔者不负责可靠性)

1964年,设立中央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彭真、陆定一、康生、周扬、吴冷西)。

1966年5月,撤销中央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设立中央文化革命小组,隶属于政治局常委之下。

1966年7月,设立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办公室,为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办事机构。中央文革小组办公室有调查组、简报组......。

1966年8月,设立中央文革记者站。记者站对外称《解放军报》记者站,受中央文革办公室领导;派驻各地的调查采访工作,不受当地党政军机关领导,只对中央负责;采写的稿件不受任何人审查,只传给记者站,打印报中央政治局常委。

1967年初,中央文革小组办事机构及分管负责为:
办公室(王力、戚本禹负责)、文艺组(江青、戚本禹负责)、宣传组(关锋、王力负责)、理论组(关锋、王力、戚本禹负责)、记者站(王力、关锋、戚本禹负责)。宣传组联络员,有时称中央文革宣传联络员。

1967年3月,中央文革小组办公室改为中央文革小组办事组。办事组设有办事组值班室(长途电话组、市内电话组)、《要事汇报》编辑小组、会议组和打字室。中央文革小组又设有信访组(办公地点在花园村),信访组设有陈办信访组、江办信访组、文革办信访组、《信访简报》编辑组。
“记者站”设有各省市和中央机关的记者分站、北京市记者组和快报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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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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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局联络员和总理联络员制度
文革时出现的。待收集资料,编辑。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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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机构改革批文
中共中央对国务院一九七O年六月七日报告的批示
    中发[1970]44号(一九七O年六月二十二日)
    中央同意国务院一九七O年六月七日“关于国务院各部门建立党的核心小组和革命委员会的请示报告”,同意国务院各部门建立党的核心小组和革命委员会的组成、名称和名单的报告。
附:关于国务院各部门建立党的核心小组和革命委员会的请示报告(节录)
    (一九七O年六月七日)
    一,各部、委建立党的核心小组,直属党中央领导。每个小组都要实行军、干、群和老,中、青三结合。各部、委革命委员会通过党的核心小组实现党的一元化领导。
    二、各部、委革命委员会中的革命群众代表应占百分之五十左右。革命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不设常委。党的核心小组成员应为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以利一元化领导。

    三、各部、委是在党中央直接领导下的工作部门,其大权集中在中央。因此,各部、委革命委员会的权力与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的权力有所不同。各部、委革命委员会对本部门的工作方针、政策、计划有讨论、建议之权,对人事、财务有审查之权,对工作实施有监督之权。革命委员会的工作,千头万绪,必须狠抓根本,必须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突出无产阶级政治,用毛泽东思想统帅一切。各部、委的日常工作,在党的核心小组领导下,由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负责管理。各部、委对外行文,仍用部、委的名义。
    四、各部、委设立必要的层次少、人员精的办事机构,统一处理党的核心小组、革命委员会和各部、委的日常工作。不要设立重叠和重复的机构。    、
    五,关于各部、委革命委员会的组成和名称,我们建议:
    建立国家计划革命委员会,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务院工业交通办公室、全国物价委员会、物资部、地质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中央安置小组办公室九个单位合并组成。中央工业交通政治部撤销。
    建立国家基本建设革命委员会,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部、建筑材料工业部、中央基本建设政治部四个单位合并组成。
    建立冶金工业部革命委员会。
    建立第一机械工业部革命委员会,由第一机械工业部,第八机械工业部合并组成。    
    建立燃料化学工业部革命委员会,由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合并组成。

    建立水利电力部革命委员会。
    建立交通部革命委员会,由铁道部、交通部和邮电部的邮政部分合并组成。
    建立轻工业部革命委员会,由第一轻工业部、第二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合并组成。
    建立第二机械工业部革命委员会,划归国防科委管辖。
    建立第三机械工业部革命委员会,划归空军管辖。
    建立第四机械工业部革命委员会,划归总参通信兵部管辖。
    建立第五机械工业部革命委员会,划归总后勤部管辖。
    建立第六机械工业部革命委员会,划归海军管辖。
    建立第七机械工业部革命委员会,划归国防科委管辖。
    建立农林部革命委员会,由农业部、林业部、农垦部、水产部、国务院农林办公室、中央农林政治部六个单位合并组成。
    建立财政部革命委员会,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合并组成。两个机构合并后,中国人民银行的名义仍然保留,在统一领导下,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分别管理。
    建立商业部革命委员会,由商业部、粮食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四个单位合并组成。
    建立对外贸易部革命委员会。
    建立外交部革命委员会。华侨事务委员会、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国务院外事办公室、中央外事政治部四个单位撤销,其业务并入外交部。外国专家局、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划归外交部领导。
    建立对外经济联络部革命委员会。
    建立公安部革命委员会。国务院内务办公室、内务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撤销,其一部分业务并入公安部。
    建立卫生部革命委员会。
    建立中国科学院革命委员会,由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合并组成。国务院科学技术干部局撤销。
    六、我们同意国务院二十二个单位关于建立党的核心小组的请示报告,和二十一个单位关于建立革命委员会的请示报告,现在一并送上,请中央审批。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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晦象先生:中共中央对国务院一九七O年六月七日报告的批示
    中发[1970]44号(一九七O年六月二十二日)
    中央同意国务院一九七O年六月七日“关于国务院各部门建立党的核心小组和革命委员会的请示报告”,同意国务院各部门建立党的核心小组和革命 .. (2024-01-07 06:07)

中央安置小组及办公室

三年困难时期后,1962年5月中央工作会议决定,在1961年压缩城镇人口1000多万的基础上,1962年再减少城镇人口1000万。1962年5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减少职工和城镇人口的宣传要点的通知》。6月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精简职工安置办法的若干规定》。10月16日至11月6日,国务院农林办公室遵照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签发的会议通知,首次召开国营农、林、牧、渔场安置家居大中城市精简职工和青年学生汇报会,首次将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纳入国家计划,并开始有组织实施。为加强对该工作的领导,遵照周恩来指示,组建国务院农林办公室安置领导小组,陶恒馥(国务院农林办公室副主任)任组长,姜齐贤(农垦部副部长)任副组长。11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此次汇报会的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示,国务院农林办公室安置家居大中城市精简职工和青年学生领导小组成立。国务院农林办公室安置家居大中城市精简职工和青年学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农垦部、林业部、水产部抽调干部组成,于1962年12月1日正式在农垦部办公,办公室主任徐力之(农垦部移民局副局长),副主任王熙斋(林业部劳资司副司长)、阎文康(水产部办公厅副主任)。各中央局农办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设专门办事机构。1963年3月19日,中央决定将该工作委托各大区进行,以各大区农办为主、各省以人民委员会分管农垦工作的负责人为主,分别成立领导小组,以便与国务院农林办公室安置领导小组配合工作[1][2]:28-32。

1963年8月,随着下乡对象和安置方向转变,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国务院农林办公室安置家居大中城市精简职工和青年学生领导小组改为中央安置城市下放职工和青年学生领导小组(简称“中央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增补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1]。

遵照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指示,1963年6月29日到7月10日,中央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六个大区城市精简职工和青年学生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长会议[3]。会议确定今后安置城市青年学生下乡参加农业生产的主要方向是插入人民公社生产队(简称插队),其次是插入国营农、牧、林、渔场(简称插场),再其次是建立新的国营农、牧、林、渔场;安置对象主要为大中城市无法升学和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要求各大行政区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十五年安置规划[4]。1963年8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央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城市精简职工和青年学生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长会议的报告》,该报告是中央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于1963年7月30日写成[3]。

1964年1月9日,中共中央书记处总书记邓小平主持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中央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城市下乡插队经验交流会向中央的报告》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草案)》。1月16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草案)》,遵照周恩来指示,将中央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改为中央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任组长,陶恒馥任专职副组长,中央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置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农林办公室内[1][2]:42。

1964年5月6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内务部、财政部、劳动部、粮食部、国家编制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确定1964年全国安置工作机构的编制总额为4000人。1965年4月,上述五部委又通知增加2000名专职干部,使全国安置工作机构的行政编制达到6000人[1]。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1966年下半年兴起红卫兵,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不少人回城上访、“造反”,仅在北京大串联、逗留的便有40多万人,中央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抄、被砸,工作人员先后两次搬家,转入地下继续办公,并编印了简讯《下乡上山战线》,与各地安置办公室交流情况。在最艰难的时候,中央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受到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表扬[2]:68。

1968年5月2日,中央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中央呈交《关于1968年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请示报告》,就全国1966至1968届城镇初、高中毕业生上山下乡工作进行请示,这批知识青年后来人称“老三届”[2]:78。1968年12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报道,并在编者按中发表了毛泽东的“一二·二二指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说服城里干部和其他人,把自己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子女送到乡下去,来一个动员。各地农村的同志应当欢迎他们去。”随即在全国各地掀起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高潮,大批城镇知识青年乃至城镇居民离开城镇到农村劳动,全国城镇非农业人口再次下降[2]:83。

1969年,大批机关干部下放五七干校劳动,国家机关精简撤并[1]。1969年12月,在国务院机构调整中,撤销了国务院农林办公室和农业部。经请示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同意,原设在国务院农林办公室的中央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迁至劳动部办公,由劳动部军代表负责领导。因为干部大部分下放五七干校劳动,该办公室仅留下两、三个人负责知青工作的日常事务[1][2]:89。这时,中央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也已不复存在[1]。

1970年5月12日,中共中央转发国家计委军代表《关于进一步做好知识青年下乡工作的报告》,即毛泽东批示“照办”的中发〔1970〕26号文件[2]:92。1970年6月22日,中共中央批准国务院《关于国务院各部门建立党的核心小组和革命委员会的请示报告》,决定将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务院工业交通办公室、全国物价委员会、物资部、地质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中央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办公室9个单位合并组成国家计划革命委员会,劳动部变为国家计划革命委员会劳动局,中央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变为国家计划革命委员会劳动局安置组[1][2]:93。

来自维基百科。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71 发表于: 01-08
当时,授军衔,也是相当于其级别?军衔高低,最一目了然?
只看该作者 72 发表于: 04-02
这些材料好详细啊,学习一下
只看该作者 73 发表于: 04-02
回 相对静止状态 的帖子
相对静止状态:这些材料好详细啊,学习一下 (2024-04-02 21:14) 

萌新 到处 翻帖,哈哈哈
只看该作者 74 发表于: 04-05
摸着石头过河太危险了,为此我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直到现在说好的人民当家作主呢?始终还是被代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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