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俊秀:照你的做法也可以,完全可以把地级行政区的机关和首府的机关二合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也不用把地区改成地级市了(首府也不用改成市辖区了),也节省成本了,还不用改名了
(2024-08-18 13:44)
本来就是这样想的,至于改名,只是你对名称这一块不懂罢了。名称也是有其内部规律和要求的。
第三次地改市浪潮的时候,已经有相当数量的地级市了,当时存在的问题是地级市和地区两套机构的问题,这个带来了相当大的行政浪费。而且当时已经很多地方地区和地级市两套机构互相兼职了。地区和地级市合并只是顺水推舟
既然地区和地级市合并必须用地级市这一名称,后面地区和县级市合并当然也只能继续地级市这一名称了。不然岂不是人为制造混乱。
至于单区市为什么一定要有一个区机关领导全区工作,是因为现在的地级市的几个首长根本无法将主要注意力放到区上,他们需要参与省级的会议,也需要旅行对其他县市的管理,也就是要旅行原来地区的职责。
单区市这块最大的问题不是行政而是事务部门,这是完全不一样的两回事,区重复设置事务部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比如统计部门,地级市也设置、区也设置。难道地级市的统计部门就是对下属汇报上来的数据做个总计?如果真是这样还要这个部门干嘛?区的统计部门就做不了这个总计的工作?还是这份工作非常麻烦要占用很多工作时间?所以单区市,包括多区市的一些部门重复设置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根本就是浪费
如果是企业的话,在这种规模的情况下,很显然是将其中的一个公司提升为总公司,另外的为分公司或子公司,总公司的部门直接管理分子公司相应的部门同时负责总公司内部的工作,如果总公司的总经理无法关注总公司内部工作的话,会在总经理下面额外设置一个助理或者副总单独分管总公司内部的工作。只有超大规模的集团才会将总部工作从总公司里面分离出来。
原来的省原则上是直接管理县市的,地区只是派出机关,省的事务非常繁重,当然可以实行分离体制。现在的省就管十几个地级市,搞分离体制就不合适了。市就更别提了,管1区1县的都搞分离体制,浪费严重的好吧。
因为政府都是拿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本质上就没有制约,除非有办法改变这种状态,将拿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变成拿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情,他们立即就会自己想办法节约了。其实这个也是可以办到的,就是企业化呗。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一个最恶心的制度了,实报实销制,这个是最愚蠢的制度,而在我国从政府单位到企业却是非常流行的。合理的制度是补贴制和承包制,前者相当于拿别人的钱办自己或别人的事情,后者就变成拿自己的钱办自己或别人的事情了
[ 此帖被youyuan在2024-08-18 15:03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