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复[2012]87号
云南省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思茅区
宁洱县墨江县14个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普洱市人民政府:
《普洱市人民政府转报思茅区宁洱县墨江县政府关于撤乡设
镇的请示》(普政发暡2012暢1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
下:
一、同意撤销思茅区六顺乡,设立六顺镇。
二、同意撤销宁洱县勐先乡、德化乡、同心乡、梅子乡,设
立勐先镇、德化镇、同心镇、梅子镇。
三、同意撤销墨江县雅邑乡、泗南江乡、坝溜乡、文武乡、
景星乡、新抚乡、新安乡、团田乡、龙坝乡,设立雅邑镇、泗南
江镇、坝溜镇、文武镇、景星镇、新抚镇、新安镇、团田镇、龙
坝镇。
四、撤乡设镇后,14个镇
行政区域分别为原14个乡
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请认真做好撤乡设镇有关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8日
http://www.ynf.gov.cn/uploadfile/document_20120701/201301211032276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