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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華澳報:關於珠海升格為計劃單列市的構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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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3-04-15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澳區全國政協委員陳明金、吳立勝、何玉棠、鍾小健聯合提案,建議中央政府同意把珠海升格為國家計劃單列市,此舉有助促進澳珠合作及維護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聯署提案建議中央政府分三步走,第一步賦予珠海省一級經濟管理權限;第二步將收支直接與中央掛鉤,毋需上繳省級財政;第三步賦予珠海為副省級級別城市。如果考慮到珠海目前轄地不大、人口不多、總量較少,可以將珠海、中山、江門合併,因為歷史上珠海、中山、江門本來就是一家,山水相連,歷史、文化、經濟自成一體。且珠中江經濟圈是目前廣東正在大力推動的三大經濟圈之一,三市整合一城,水到渠成。四位委員在提案中指出,珠海升格為計劃單列市有其必要性及起?促進澳珠合作的作用,例如有利於兩地政府建立更直接更緊密合作關係;有利於共建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城市群;有利於維護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有利於加快建設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以及對推進「一國兩制」進而實現祖國統一大業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
將珠海市升格為計劃單列市,除了是適應深圳、廈門兩個經濟特區市均已是副省級市的現實之外,更重要的是,有利於澳珠合作,因而具有積極意義。實際上,澳珠關係長期以來矛盾重重,其中一個主要矛盾,就是珠海方面老是抱怨,兩個合作中的城市,在位階是呈現嚴重的不平等。澳門特區作為地方省級行政區域,而且還佔著特別行政區的政治優勢,有甚麼事情可以直捅中央;而珠海作為一個地級市,無權直接與中央進行聯繫,因而有甚麼事情,就只能通過廣東省政府才能反映上中央。如果珠海升格為計劃單列市,就可以直接與中央聯繫,而且計劃單列市的市委書記,往往是中央候補委員(而深圳市委書記在過去還曾是廣東省委副書記),這就使得珠海與澳門平起平坐,可以緩和以至是消解矛盾。
計劃單列市,全稱「國家社會與經濟發展計劃單列市」,是省級單位對所轄大城市下放部分經濟管理許可權的城市。但是,計劃單列市仍保留省轄市的行政地位,繼續接受省級行政機構的領導。計劃單列市的收支直接與中央掛鉤,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兩分,而無須上繳省級財政。至一九九三年時,全國共有十四個計劃單列市:重慶、武漢、瀋陽、大連、廣州、西安、哈爾濱、青島、寧波、廈門、深圳、長春、成都、南京。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央機構編製委員會發布中編(一九九四)一號文件,省會城市取消計劃單列,同時設立「副省級城市」,原十四個計劃單列市和杭州、濟南共十六個市被正式確定為副省級城市。計劃單列市減少為六個,即重慶市等六個非省會城市。一九九七年重慶市升格為直轄市後,計劃單列市為以下五個:大連市、青島市、寧波市、廈門市、深圳市。計劃單列市在政治方面全面行使副省級的地位,如:深圳市委和市政府即為副省級的行政編制。經濟方面則擁有省部級的地位,財政越過省一級別的管制;直接與中央掛鉤,國務院的一些相應部門在計劃單列市直接設立特派員辦事處或派出機構。
但成為計劃單列市是必須符合一定條件的,即必須是具有雄厚工商業基礎和科技力量,社會總產值千億元以上,人口三百萬萬以上,具有開放搞活重要地位,在中國經濟發展中有特別作用的特大城市。現在珠海市無論是面積、人口,還是經濟實力,都不足以支撐作為計劃單列市所需具有的各項條件。因此,藉著《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將珠海定位為珠江口西岸城市群(包括珠海、江門、中山)的「核心城市」,將珠海與中山以至是江門合併,或可以夠得上計劃單列市的條件標準。因此,四位澳區全國政協委員的提案,就有此建議。
但如此一來,這個計劃單別市的稱謂,卻是頗費躊躇。倘是稱為「中山市」,珠海會老大的不高興,因為《珠江三角洲改革發展規劃網要》是將珠海定位為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亦即中心城市,而且珠海是經濟特區。雖然珠海的經濟總量比不上中山,但政治地位卻高於中山。實際上,珠海市委書記往往是廣東省委常委,而中山市委書記則只能是當選為廣東省委委員。倘若是稱為「珠海市」,卻又如何服務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以至是國家統一的大局,如何面對被毛澤東稱為「革命先行者」、台灣稱為「國父」的孫中一先生?實際上,當年國民政府將原來的香山縣名為中山縣,就是為了紀念孫中山先生,中山是孫中山先生的故鄉。當時還沒有珠海,珠海是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從中山劃分出去的,現在都要「反噬」珠海,沒有道理。而在中國,以人名作地名的並不多,除中山之外,只有志丹縣、左權縣、靖宇縣、尚志縣及子長縣等。為遷就珠海而「殺中山」,對國家統一大業不利,海外華僑也接受不了。
其實,珠海與中山、江門等合併,也可以為我國省制改革「先行先試」。本來,早就有中央智囊指出,我們目前的三十四個省級行政區域的劃分,充滿過去二千多年的農業經濟特色,早已不適應當今工業經濟管理的需要。而且,我國目前省級行政區的規模過大,面積規格過大,人口過多,許多省級區域都超過一些國家。省級政區平均管轄的縣級政區過多,現有省域差異懸殊,省級政區轄縣級政區數目相差特殊。行政區劃層次過多且複雜,其實「地級市」的行政區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是沒有的。憲法規定,中國的地方行政區劃,是省、市(縣)、鄉(鎮)三級,現在卻在省與縣(市)之間增設了地級市,因而有人說是「違憲」。其實,在一九八三年之前,「地委」是省委派出的機關,專署是由省政府派出的行署,由於不是政權機構,故而尚未涉及「違憲」;而在一九八三年後的「地改市」改革,地級市成立了政權機關--市人大和市政府,那就明顯地不符合憲法的規定了。
而在外國,省一級行政區域都較小。因此,參考外國的做法,進行省制改革,將省劃小一些,並適當減少層次,取消自治州、地區,取消市領導縣體制,實現省直管縣市,有利於減少管理層次,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有利於淡化「行政區經濟」現象。據說,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就有過省制改革的計劃,將全國劃分為五十至六十個省級區域,一些面積較大、人口特多的大省,劃分為幾個小省。其中廣東就有廣州及深圳升格為直轄市後,餘下的區域再分為二三個省,並與接壤的其他省的地區合併。如屬於閩南語系的汕頭與廈門、漳州合併為一個省;湛江、陽江、茂名等原屬於湛江地區的地級市,與廣西的玉林合併為一個省等。按此模式、珠、中、江加上肇慶、雲浮等,也可合併成為一個省。因此,珠海與中山、江門合併並升格為計劃單制市,就可為此省制改革「先行先試」。在此情況下,與澳門特區的合作,就處於「平起平坐」的地位。當然,由於澳門是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在政治上仍是具有優勢的。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3-04-15
每个省可以设几个副省级市作为过度,最终实现全国100个都、郡;都郡之上,设10个大区级协调机构,负责协调与督查工作。
广东省的,可以参见我等天子的划分方案。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100485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3-04-15
珠海可以升格,升格后改名中山市,驻地为珠海即可。

江门就算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3-04-15
支持珠海计划单列,苏州也应该考虑。
小号:云中城堡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3-04-17
看起来不错,最终与澳门合并。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县、区。

城市化的州县别称为市,民族自治的省州县称为自治省自治州自治县。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3-04-18
就珠海的那点人、那点产值?也想计划单列?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3-04-21
珠海中山合并,正名珠海,去掉人名地名,还真中山于河北。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3-04-22
觉得还是用香山县好点吧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3-04-22
厦门貌似规模也不大
本人lnrdy(马甲lnrzk),老婆lnrer,儿子lnrrh,老弟lnr(小号lnrby)

我的区划理念总贴:http://bbs.xzqh.info/read.php?tid=104920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3-04-23
改为香山市,驻珠海,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3-04-23
改为西伶仃洋市,看谁有意见?口黑口黑……
本人lnrdy(马甲lnrzk),老婆lnrer,儿子lnrrh,老弟lnr(小号lnrby)

我的区划理念总贴:http://bbs.xzqh.info/read.php?tid=10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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