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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2012年东部县级以下行政区划调整汇总(含省级政府批准的县级调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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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3-10-03


上海市



    1、撤销申港街道、芦潮港镇建制,调整老港镇部分行政区划,设立南汇新城镇,镇政府驻地在申港大道200号。(沪府【2012】89号)
    2、将浦航新城浦东新区范围内的10号地块和89号地块的部分区域划入闵行区,面积为0.42平方公里。浦东新区与闵行区在该区域段的行政区域界线走向调整为,自“闵浦线”起,沿汇驰路东侧规划绿线衔接至“闵浦线”。

江苏省



    1、将梅园新村街道办事处北京东路以北的公教一村社区和后宰门街道办事处龙蟠路以北以西的辖区部分(太平花园小区)划归玄武门街道办事处。将调整后的梅园新村街道办事处和后宰门街道办事处合并,成立新的梅园新村街道办事处。(宁政复【2012】83号)
    2、撤销雨花新村街道办事处,将雨花南路以北的原雨花新村街道辖区范围(含普德村、共青团路、能仁里、雨花台、凤凰山、云台山、吉山、青龙山8个居委会)划入宁南街道办事处;将雨花南路以南与花神大道交汇处西南侧的望江矶3栋居民楼划入赛虹桥街道办事处。将调整后的宁南街道办事处更名为雨花街道办事处。(宁政复【2012】87号)
    3、撤销山潘街道办事处、西厂门街道办事处、卸甲甸街道办事处,以三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合并成立大厂街道办事处。(宁政复【2012】94号)
    4、撤销靖安街道办事处,将其行政区域整建制划入龙潭街道办事处。将西岗街道办事处部分地区划归仙林街道办事处,调整范围是从312国道与毕升路交汇点至经天路,再向西过仙林大道沿无名路至江宁区行政区域界线以西部分。(宁政复【2012】100号)
    5、撤销南湖街道办事处、滨湖街道办事处,并以两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成立莫愁湖街道办事处。(宁政复【2012】85号)
    6、将六合区瓜埠镇与雄州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新的雄州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雄州东路299号。同意将六合区新篁镇与横梁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新的横梁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滕营路1号。同意将六合区玉带镇与长芦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新的长芦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白玉路58号。同意撤销六合区龙袍镇、东沟镇,将原两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龙袍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龙腾路1号。同意撤销六合区马鞍镇、马集镇,将原两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马鞍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人民路54号。行政区划调整后,雄州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112.9平方公里,人口14.8万人,管理16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横梁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148平方公里,人口6.86万人,管理6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长芦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90.49平方公里,人口5.09万人,管理6个居委会、5个村委会;龙袍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98.8平方公里,人口5.83万人,管理8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马鞍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251.4平方公里,人口9.18万人,管理3个居委会、25个村委会。(苏政复【2012】66号)
    7、将浦口区乌江镇与桥林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新的桥林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明因路1号。同意撤销浦口区石桥镇、星甸镇,将原两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星甸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原星甸集镇中心街38号;将原星甸镇万隆居委会西至绕镇公路、北至汤泉街道办事处瓦殿村、东至龙华居委会、南至解放桥居委会的区域(新金居委会)及龙山、龙井、龙华3个居委会和大黄村委会划归汤泉街道办事处管理。行政区划调整后,桥林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184.95平方公里,人口6.7万人,管理12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汤泉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109平方公里,人口3.35万人,管理9个居委会、5个村委会。星甸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141.19平方公里,人口5.04万人,管理8个居委会、6个村委会。(苏政复【2012】53号)
    8、撤销苏州市娄葑镇,以星湾、独墅湖、团结、群力、葑谊、葑塘、金益、通园路、文萃路、徐家浜、新苏、泾园南、泾园北、东港家乐、东港家怡、苏安南、苏安北、官渎、东港二村、新城、新加、都市、师惠、东方、贵都、新馨、沁苑、四季新、湖左岸、加城、天域、高尔夫、大湖城邦、熙岸、水巷、天翔36个居委会区域设立苏州市娄葑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通园路28号。以斜塘、联丰、莲香、荷韵、莲花一、莲花二、莲花三、莲花四、车坊、淞涛、淞泽、淞源、淞潭、淞渔、翰林缘、菁英公寓、朗科、荣域、怡和、景城、星辰一、东湖大郡、东湖春韵、枫情水岸、湖畔天城、凤凰城、第五元素、东湖林语、国际水岸、中塘、欧典、澳韵、星湖、钟南、琼姬墩、九华、海悦一、水墨38个居委会区域设立苏州市斜塘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普惠路456号。同意撤销苏州市唯亭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苏州市唯亭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蠡塘路88号。同意撤销苏州市胜浦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苏州市胜浦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中胜路8号。行政区划调整后,娄葑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47.75平方公里,人口13.61万人,管理36个居委会;斜塘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72.33平方公里,人口22.83万人,管理38个居委会;唯亭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115.86平方公里,人口25.34万人,管理24个居委会;胜浦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35.8平方公里,人口8.12万人,管理9个居委会。(苏政复〔2012〕102号)
   9、撤销海门市海门镇、德胜镇、三星镇,将原海门镇秀山、沙东、张北、城兴、振邦、占仁、双桥、中海、岸角、培新、双高、利北、建南、富三14个村委会和解放西路、解放中路、向民路、大同新村、海兴路、海西路、育才路、狮山路、拥军路、人民西路、海南新村、城北新村、五港新村、张南新村、日新新村、长江新村、海影新村、月亮湾、东风新村、青海新村、通源路、民生新村、海东、源东、滨顺路、丝绸路、中南、理想城、海北、港南、嘉陵江31个居委会,原德胜镇文俊、德新2个村委会,原三星镇陶港、补南、高桥3个村委会合并,设立海门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原海门镇秀山西路581号;将原海门镇划归海门街道办事处后的大兴、兄弟、三和、三南、三江、新远、三圩、高店8个村委会和证大、滨江花园、和谊街3个居委会,以及沿江淡水养殖场、种羊场、畜禽良种繁殖场、棉花原种场合并,设立滨江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原海门镇广州路999号;将原三星镇、德胜镇划归海门街道办事处后的其他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新的三星镇,镇政府驻原三星镇宝成路44号。同意撤销三厂镇、临江镇,以原三厂镇厂西、镇西、青龙港、厂南、孝威、耀忠、大洪、孝汉、中兴9个村委会和新东街、中心街、工房街3个居委会设立三厂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驻原三厂镇中华东路2号;将原三厂镇划归三厂街道办事处后的丁陆、汤西、鹤丰、新丰、刘洪、为民、丰顺7个村委会及大新街居委会和原临江镇合并,设立新的临江镇,镇政府驻原临江镇人民路118号。同意撤销常乐镇、麒麟镇,将原两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常乐镇,镇政府驻原常乐镇常青路88号。同意撤销悦来镇、万年镇、三阳镇,将原三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悦来镇,镇政府驻原悦来镇复兴街12号。同意撤销四甲镇、货隆镇,将原两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四甲镇,镇政府驻原四甲镇人民路438号。同意撤销余东镇、树勋镇,将原两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余东镇,镇政府驻原余东镇创业路1号。同意撤销正余镇、王浩镇,将原两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正余镇,镇政府驻原正余镇人民路66号。同意撤销包场镇、东灶港镇、刘浩镇,将原三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包场镇,镇政府驻原包场镇为民路11号。(苏政复〔2012〕103号)
    10、将南门街道更名为沧浪街道,管理区域不变,仍驻佳安社区书院巷111号。同意将平江路街道更名为平江街道,管理区域不变,仍驻北园社区普福寺路27-5号。同意将彩香街道更名为金阊街道,管理区域不变,仍驻金夏社区三元二村9号。(苏府复【2012】97号)

浙江省



    1、撤销昆铜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梅溪镇,调整后,梅溪镇辖3个社区、22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晓墅村)。撤销高禹镇、良朋镇建制,合并设立天子湖镇,辖2个居民区、20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南店村。(浙政函【2012】73号)
    2、撤销吴山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和平镇。调整后,和平镇辖2个居民区、30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和平村。撤销二界岭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泗安镇。调整后,泗安镇辖5个居民区、31个行政村,镇政府驻三里亭村。撤销雉城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县政府直辖,在此行政区域内设立雉城、画溪、太湖3个街道办事处。调整后:雉城街道办事处辖北门、台苑新村、大西门、小西门、鱼巷口、米行弄、三狮、金陵、南门、高阳桥、马巾巷、二虎头、明珠路、荣军、所前、仓前街、皇家湾、水木花都、体育场、龙山、齐北、双拥等22个社区,新湖、高山岭、西峰坝、玄坛庙、金莲桥、五峰、古城、上杨、高家墩、雉城、钮店湾等11个居民区,涧塘、渚山、川步、后洋等4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小西门社区;画溪街道办事处辖柏家浜、明门、三星?、竹元村等4个居民区,姚家桥、长桥、三新、大?、南石桥、徐家浜、曹家桥、包桥、白莲桥、新庄、白阜等11个行政村,办事处驻三星?居民区;太湖街道办事处辖晨光、新溪2个社区,杨湾、杨庄、陈塘、上莘桥、王浜头、陆汇头、五里桥、南庄、白溪、陆家?、官?八字桥、留下等13个居民区,新塘、彭城、沉渎港、南张浜、钱家?、新开河、祥符?、霞城等8个行政村,办事处驻上莘桥居民区。(浙政函〔2012〕87号)(湖政函〔2012〕65号)(长政发〔2012〕35号)


   3、撤销丽水市莲都区高溪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碧湖镇。调整后,碧湖镇辖3个居民区、74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环北路)。 撤销双黄乡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莲都区政府直辖。(浙政函[2012]209号)
   将原双黄乡行政区域并入岩泉街道。调整后,岩泉街道辖朝阳、天宁、丽阳、北苑路、正阳5个社区和九里、天宁寺、后铺、岩泉、青林、长岗背、关下、社后、凉塘、冷水、枫树湾、余岭、银场、大岭、吴山、陈寮、秋塘、黄畈、雨伞岗、沈村、里佳源、高山、佳坑、下后弄、王官头等25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地不变(丽阳街1089号)。 (丽政函[2012]101号)


    4、撤销环渚乡建制,将原环渚乡的树庄、双丰、中东、常溪、欣安、龙溪、大钱等7个行政村划归八里店镇管辖,其余行政区域改由吴兴区政府直辖。调整后,八里店镇辖1个社区、44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曹报村)。撤销杨家埠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吴兴区政府直辖。 (浙政函[2012]210号)
    吴兴区设立环渚街道,同时将原环渚乡的荣丰、塘甸水产、塘甸等3个行政村划归滨湖街道管辖。调整后,环渚街道辖玉堂桥、金龙家苑、北白鱼潭、香樟湾4个社区,金锁、万安、邵家墩、瑶台、大东、华丰、朱洪、后庄、水产等9个行政村,办事处驻新市陌路71号(原环渚乡政府驻地);滨湖街道辖7个社区、8个行政村,办事处驻不变(梅东花园29幢) 在原杨家埠镇区域内设立龙溪、杨家埠2个街道。龙溪街道辖三天门、杨家埠2个社区,杨家埠、赵湾、九九桥、罗师庄、七里亭、三天门、霅水桥、严家坟、杨家庄、盛湾、康山、芦山等12个行政村,办事处驻杭长桥北路88号;杨家埠街道辖茅柴园、黄芝山、施家门、罗家滨、塘口、乌陵山、钮店桥、胡子土斗、戚家村、南潘、潘店、瓜山、后东、杨庄、凡洋湖等15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塘口街8号。 (湖政函[2012]141号)
    5、撤销平阳县麻步镇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萧江镇。调整后,萧江镇辖6个社区、95个行政村,镇政府驻永安街111号(原麻步镇政府驻地)。将万全镇下鲍垟、光山、后陈、姜垟、练兴、廖垟、林步桥、柳垟、十五殿、吴垟、下薛、迎学垟、周贵垟等13个行政村划归昆阳镇管辖。调整后,昆阳镇辖6个社区、63个行政村,镇政府驻人民路188号;万全镇辖71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万全路506号)。 (浙政函[2012]222号)
    6、常山县撤销宋畈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辉埠镇。调整后,辉埠镇辖1个居民区、43个行政村,镇政府驻万友大道6号。 撤销新桥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芳村镇。调整后,芳村镇辖1个居民区、38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芳鑫北路2号)。 撤销天马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常山县政府直辖。(浙政函[2012]238号)
    在原常山县天马镇区域内设立天马、紫港、金川3个街道。(1)天马街道:辖文峰、金川、屏山、东明、渡口、定阳6个社区,北屏山、西峰、东方红、常年青、南前坊、蒲塘、七里土弄、程村、周塘、铜岭、龙潭、五联、钳口、石坝、袁青口、新联、中峰17个行政村,办事处驻胜利街40号。 (2)紫港街道:辖紫港社区和枧头、大弄口、外港、后坊、丁家坞、詹家山、孔家土弄、麦坞、渣濑湾、富足山、特畈、季村、姜家堡13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北滨江路1号。 (3)金川街道:辖赵家坪、二都桥2个社区,常桥、新建、五里亭、十五里、菖蒲塘、蒋家、叶姑岭、四都、学堂山、上蒋、上埠、徐村、鲁蒋、大麦淤、金家畈、登丰、鲁里、樊溪、陈家、朱家坞、上淤、中淤、下淤、宿村、十里山25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天马路528号。 (衢政发[2012]68号)
    7、松阳县撤销新兴乡、谢村乡、新处乡建制,合并设立新兴镇。调整后,新兴镇辖44个行政村,镇政府驻横溪村。 (浙政函[2012]240号)
    8、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以鄞县大道为界拆分为两个街道,鄞县大道以北潘火管委会托管区域成立潘火街道,鄞县大道以南仍由下应街道管辖。调整后,下应街道辖黎明、史家码、江六、河东、河西、胜利、东升、姜村、湾底等9个村,东兴、天宫2个社区,1个下应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暂驻湾底村。潘火街道辖殷家坑、小花园、潘火桥、妙胜、曹隘、王家弄、土桥等7个行政村,东南、雅苑、东莺、世纪、紫郡、同欣、尚诚、星苑等8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诚信路668号。(甬政发【2012】72号)

安徽省



    1、撤销三牌楼、县桥、安庆路、光明、益明5个街道。原三牌楼、县桥2个街道整建制划归逍遥津街道管辖。其中,将原益民街道环城南路、舒城路2个社区整建制划归逍遥津街道管辖;将原安庆路街道学府社区六安路以东区域并入原县桥街道拱辰社区,划归逍遥津街道管辖;将原益民街道人民巷社区桐城路以东区域并入舒城路社区,划归逍遥津街道管辖。调整后,逍遥津街道辖红旗、四牌楼、省立医院、南门、安庆东路、五星寺、广场、花园、拱辰、环城南路、舒城路、公园、大东门、九狮桥、义仓、宿州路16个社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仍驻长江路128号枫林巷内。设立三孝口街道,将原光明街道整建制划归三孝口街道管辖;将原安庆路街道六安路以西区域和原益民街道桐城路以西区域,划归三孝口街道管辖。调整后,三孝口街道辖庐江路、廻龙桥、人民巷、四古巷、城隍庙、大夫第、淮河西路、蒙城路、杏花、学府、龚大塘、龚湾巷、大西门、安庆西路14个社区。三孝口街道办事处驻益民街23号(原益民街道办事处)。将原杏花村街道灵璧路社区阜阳路以东区域,划归杏林街道望城社区管辖;将原杏花村街道刘冲社区涡阳路以南区域,划归杏林街道望城社区管辖。调整后,杏林街道辖北都、上城、望城、丽都4个社区。杏林街道办事处仍驻砀山路2666号。设立四里河街道,将原杏花村街道四河社区肥西路以西区域,划归四里河街道管辖;将原杏花村街道银河湾社区肥西路以西、北一环路以北区域,划归四里河街道管辖;将原杏花村街道五里社区、桃花园社区北二环以南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桃花园社区,划归四里河街道管辖;将原亳州路街道濉溪路社区肥西路以西区域并入原杏花村街道四河社区,划归四里河街道管辖。调整后,四里河街道辖桃花园、银河湾、四河3个社区。四里河街道办事处驻北二环路701号(现桃花园社居委所在地)。设立林店街道,将原杏花村街道井湾、陈塘、园艺场3个社区和原杏花村街道委托给庐阳工业区管理的邵大郢、尚店、刘冲、兴业4个社区整建制划归林店街道管辖;将原杏花村街道林店社区、松竹社区耀远路以北区域并入园艺场社区,划归林店街道管辖。庐阳工业区与林店街道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调整后,林店街道辖邵大郢、尚店、刘冲、兴业、园艺场、井湾、陈塘7个社区。林店街道办事处驻阜阳路1388号。将原杏花村街道桃花园社区北二环路以北区域,划归杏花村街道林店社区管辖。调整后,杏花村街道辖松竹、汲桥新村、灵璧路、金都、五里、林店6个社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仍驻茨河路19号。(合政秘[2012]31号)
    2、撤销淮南市潘集区夹沟乡设立夹沟镇,其面积、人口和隶属关系不变,镇政府仍驻夹沟。(民地字【2012】183号)
    3、芜湖市镜湖区撤销天门山、弋矶山、赭山、镜湖、吉和、北门、北京路、东门、赭麓、汀棠、荆山等11个街道办事处,同时成立滨江、天门山、弋矶山、赭山、赭麓、张家山、镜湖新城、大砻坊、汀棠、荆山10个公共服务中心。(芜政【2012】170号)
    4、撤销蚌埠市淮上区梅桥乡设立梅桥镇,面积、人口和隶属关系不变,镇政府仍驻梅桥集。(民地字【2012】258号)
    5、撤销濉溪县四铺乡,设立四铺镇,面积、人口和隶属关系不变,镇政府仍驻四铺集。(民地字【2012】153号)
    6、撤销霍邱县范桥乡设立范桥镇,面积、人口和隶属关系不变,镇政府仍驻范桥。(民地字【2012】222号)
    7、撤销霍邱县潘集乡设立潘集镇,面积、人口和隶属关系不变,镇政府仍驻潘集。(民地字【2012】221号)
    8、撤销金寨县白塔畈乡设立白塔畈镇,面积、人口和隶属关系不变,镇政府仍驻马窑。(民地字【2012】220号)
    9、撤销凤台县杨村乡设立杨村镇,其面积、人口和隶属关系不变,镇政府仍驻杨村。(民地字【2012】176号)
    10普济圩农场正式划归铜陵市管辖。
    11、将肥东县众兴乡管辖的沿河、漕坊、八联3个村和店埠镇管辖的和平村划入合肥市瑶海区磨店乡管辖(民字地[2012]251号)
    12、淮南市人民政府驻地由洞山中路9号迁至和风大街88号。(民地字〔2012〕164号)
    13、将无为县的二坝镇整建制划归芜湖市鸠江区管辖。(民地字【2012】275号)


[ 此帖被zgq1983在2013-10-03 20:04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3-10-03
乌江镇与桥林合并,名字居然没保留乌江,失策啊
谢绝@倾城风雨 回复本人帖子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3-10-03
变化日新月异。
【明】花柳深藏淑女居,何殊三千弱水;雨云不入襄王梦,空忆十二巫山。

文化经济地缘接近的发达地区可以合并改区地级市直管,相离较远县市应该脱离地级市省直管,还县域经济自主权促全国经济共繁荣!

.好吧,就只有“夜憔悴”这一个小马甲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3-10-06
楼主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谢谢分享!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3-10-07
梅桥撤乡设镇
我竟然不知道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3-10-07
民政部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行政区划简册2013年》,里面有2012年全国县以下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3-10-07
回 大地沿河流 的帖子
大地沿河流:乌江镇与桥林合并,名字居然没保留乌江,失策啊 (2013-10-03 20:08) 

本来就叫林山乡,看对面和县乌江镇名气大,也改名乌江镇,现在消失也无所谓
真正该惋惜的是被横溪吞并的丹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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