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5日,省政府(川府民政[2005]3号)批复同意
原由巴中市南江县批准设置的小河、沙河、长赤、正直、下两、大河、赶场、贵民、
上两、杨坝片区的10个办事处和南江镇的城郊、城区2个办事处应予以撤销;
撤销25个乡,扩大23个乡镇的行政区域。具体为:
将原碾盘、水洞2个乡并入南江镇,镇政府驻文星路54号;
将原石矿、桥坝2个乡并入东榆镇,镇政府驻东榆街道;
将原红顶、竹岭2个乡并入长赤镇,镇政府驻长赤街道;
将原花桥乡并入正直镇,镇政府驻正直街道;
将原东垭乡并入下两镇,镇政府驻下两街道;
将原白院乡并入大河镇,镇政府驻大河街道;
原桃园镇更名为光雾山镇,并将原新民、光明、寨坡、关坝、玉泉5个乡
境内的国有林场部分及关坝乡石羊村七组并入光雾山镇,镇政府驻桃园街道;
将原旭光乡并入赶场镇,镇政府驻赶场街道;
将原新民乡除国有林场外并入杨坝镇,镇政府驻杨坝街道;
将原金盆乡并入高塔乡,乡政府驻高塔街道;
将原红五乡并入天池乡,乡政府驻天池街道;
将原九顶乡并入侯家乡,乡政府驻侯家街道;
将原菩船乡并入双流乡,乡政府驻双流街道;
将原凉水乡并入元潭乡,乡政府驻元潭街道;
将原长征乡并入仁和乡,乡政府驻仁和街道;
将原瓦池乡并入兴马乡,乡政府驻兴马街道;
将原沙滩乡并入桥亭乡,乡政府驻桥亭街道;
将原红星乡并入贵民乡,乡政府驻贵民街道;
将原新立乡并入柳湾乡,乡政府驻长滩河;
将原西清乡并入沙坝乡,乡政府驻沙坝街道;
将原光明乡除国有林场外并入上两乡,乡政府驻上两街道;
将原玉泉乡除国有林场外并入关坝乡,乡政府驻关坝街道;
将原甘溪乡并入流坝乡,乡政府驻流坝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