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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再次重申我的观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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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3-11-26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3-11-26 13:47:11的发言:
既然这么多人在这里申明理念
我也说说我的:
1.基本层级
省(自治区)——县——市
省(自治区)——县——镇
省(自治区)——县——村
2.一点说明
省、县是将全国按块划分的不同层级的地方行政区划建制,市、镇、村是实行城乡分治的基层点的建制
可设立一些民族制止地方,但自治州应为一些自治县的联合体,而不是一级行政区划建制
直辖市是与省(自治区)同级的特殊建制,全国不宜超过3个
县辖市为普遍建制,允许少数市县合一的情况存在
市县合一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市辖区

和我差不多,不同的地方在:
1、在自治州上比我更进了一步。
2、都市省不是直辖市,适域的直辖市作为省级单位有浪费中央行政资源之嫌。都市省如一现在行政区域建上海省,上海省辖上海县(市)、浦东县、宝山县、嘉定县、松江县等……
3、我认为较大的县辖市也可以设区。在县辖市继续发展到市县合一之前,县辖市也会有较大的规模。

聚落的发展
村(1万以下)——镇(1-5万)——县辖市(5-50万)——设区的县辖市(50万以上)——县市合一的县(市)
县市合一:建成区覆盖80%本县的平原区,占全县面积的50%以上。
如果设区的县辖市偏于县界,并且城区扩展到其它县内,而在本县内又离县市合一有较大差距,可以考虑两县合并。
县市合一后全面从四界超出县域,扩散到3个以上的县,可考虑设都市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26 18:18:31编辑过]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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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3-11-26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3-11-26 17:27:13的发言:
余澜涛 和我差不多,不同的地方在:
1、在自治州上比我更进了一步。
2、都市省不是直辖市,适域的直辖市作为省级单位有浪费中央行政资源之嫌。都市省如一现在行政区域建上海省,上海省辖上海县(市)、浦东县、宝山县、嘉定县、松江县等……
3、我认为较大的县辖市也可以设区。在县辖市继续发展到市县合一之前,县辖市也会有较大的规模。
聚落的发展
村(1万以下)——镇(1-5万)——县辖市(5-50万)——设区的县辖市(50万以上)——县市合一的县(市)
县市合一:建成区覆盖80%本县的平原区,占全县面积的50%以上。
如果设区的县辖市偏于县界,并且城区扩展到其它县内,而在本县内又离县市合一有较大差距,可以考虑两县合并。
县市合一后全面从四界超出县域,扩散到3个以上的县,可考虑设都市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26 18:18:31编辑过]


感谢做进一步的讨论!
主要差别在直辖市——都市省上,其他方面的差别不大。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3-11-26
重新整理的基本行政区划理念如下:
1.基本层级: 全国分为若干省, 省分为若干县,县域内设若干市、镇、村。
2.一点说明:
省、县是将全国按块划分的不同层级的地方行政区划建制,市、镇、村是实行城乡分治的基层点的建制;
可在不同层级设立一些民族自治地方,但自治州应为一些自治县的联合体,而不是一级行政区划建制;
允许市、镇、村跨越县域、省域发展;
直辖市是与省同级的特殊建制,全国不宜超过3个;
县辖市为普遍建制,当城市建成区基本覆盖整个县域时,可实行市县合一建制;
可在城市建成区连成一体的地区设立城市联合体——都市区,但都市区不是一级行政建制;
市县合一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市辖区;
允许将5-10年的城市规划发展区划入城市管辖,对远景城市规划发展区可作适当控制;
按我的理解,省和县的数量不是根本问题,理顺层级关系、实行城乡分治才是大问题。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3-11-27
我觉得你的直辖市没有意义
如果在总数上限定,其它城市毫无指望的话,除了首都外,其它两个也没有设的必要。因为现今那两个的规模(我理解为上海和广州)今后其它城市也有可能到达。
其它城市能到达而不用直辖市模式就说明没必要非设直辖市不可。那么一开始就不用设,当然首都可以例外。
我的都市省的理解,并没有特别的拔高少数特大城市,而是因为少数特大城市的城区扩张到2个以上的县域时,不妨将这些县单列出来,建立横跨数县的准都市政府。当然都市省仅涉及城区扩展到的几个县。
此外,我认为“允许市、镇、村跨越县域、省域发展”在日本欧洲都没有实现,在中国就更加困难了。这也是设都市省的一个理由吧。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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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3-11-27
大市省辖即可。
中国的省与欧洲一国相差不多,假如要市要直辖,放到省一个层面上来比较好。
一个大市起码有100万人以上,人口规模也恰好与一个县相当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3-11-28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3-11-27 0:18:45的发言:
我觉得你的直辖市没有意义
如果在总数上限定,其它城市毫无指望的话,除了首都外,其它两个也没有设的必要。因为现今那两个的规模(我理解为上海和广州)今后其它城市也有可能到达。
其它城市能到达而不用直辖市模式就说明没必要非设直辖市不可。那么一开始就不用设,当然首都可以例外。
我的都市省的理解,并没有特别的拔高少数特大城市,而是因为少数特大城市的城区扩张到2个以上的县域时,不妨将这些县单列出来,建立横跨数县的准都市政府。当然都市省仅涉及城区扩展到的几个县。
此外,我认为“允许市、镇、村跨越县域、省域发展”在日本欧洲都没有实现,在中国就更加困难了。这也是设都市省的一个理由吧。


按我的理解,直辖市不是按规模设立,而是按重要性国家又需要时才设立,1个最好——只有首都,最多不超过3个——加上上海和香港,而且直辖市的区域也必须缩小,否则还是本质上的省名义上的市而已。我的直辖市是严格的市,你的都市省是含有城市和县的省,这一点区别很大,比如美国的纽约不一定指的一定是纽约市,也不一定是纽约州,而可能是与纽约市连成一片的跨3个州的广大城市地区。

“允许市、镇、村跨越县域、省域发展”,不一定非要一个市、镇或村的建制按跨越县域、省域设置,主要是指整个建成区和规划发展区,所以才要设城市或镇的联合体,跨越县域、省域的城市可以理解为联合体么,但却是一个建成区连成一体的,比如吉林省的四平市,可以向辽宁方向发展而不必变更省界。这要的考虑,也是为了省、县建制的稳定,城市的设立发展变化不再影响县和省的区划,如美国的纽约大都市就跨了3个州,洛杉矶大都市就跨越了5个县。但如果城市达到3个县的区域就设都市省,县、省的建制都难以稳定,这样也会和切块设市差不多,只不过一个是县空壳化,另一个是省空壳化,而且搬迁省城比搬迁县城更劳民伤财,既然不赞同切块设市,也就不应当主张切块设都市省。我是想能使市的设立和发展达到与省、县的区域无关的状态,利弊得失需要做进一步的探讨。

好了暂时谈到这里。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3-11-29
实行省县直辖、全面实行县辖市的体制,也会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做深入探讨很有必要,国外模式又各有利弊得失,只是论坛里对此问题兴趣高者太少。带着目前的广域市体制要走台湾模式的县辖市的人不少,也许因为比较省力的原因吧。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3-11-29
hehe,老余美国派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3-11-29
现在的区划最不好/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3-11-29
府不如郡.
空山無人
水流花開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3-11-29
中国要走的看来是重庆+海南模式。
我又改主意了,新都市省就不要出现了,省就是省吧。直辖市的话,只能是首都(不谈特区)。上海等如果是都市省也是对历史的继承,新的都市省不能再设。和你统一一下。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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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3-11-30
以下是引用后花园在2003-11-29 13:11:35的发言:
hehe,老余美国派

坦白地说,在美国住了几年后,受美国的影响很大,但对美国行政区划上的有些做法我并不赞成,有的甚至是持反对态度。我不得不承认,美国的市与县关系处理的比中国好,但是大都市有点太支离破碎了,一个完整的城市建成区设了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市镇,中间还夹杂着很多不属于城市建制的县辖地区。中国不应该照搬任何国家的东东,总结自己的经验和教训,也要总结别人的经验和教训。台湾的省辖市与县辖市并存的弊端已经难以回避了,早晚会在二者之间做取舍的。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3-12-01
我的
三级制度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3-12-01
三级分权制度,而非电影的三级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17-02-14
看早期大家的发言还是很有自主和民主意识,但经过十几年之后,很多人在理念上已被权力欲望同化了!
另外,对本帖内的区划理念还是支持余澜涛的方案,当然QQme的也不错。楼主的方案结构太复杂,不可取。
只有破除官本位,建立市场经济引导为主,行政调控(规划)为辅,才能形成城镇化的良性发展。
城市管理应执行三权分立,即人大拥有决策权,政府拥有行政权,政协拥有监督权,方能更好发展和管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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