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顺县
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黔府函〔2014〕31号
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调整长顺县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4〕2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长顺县长寨镇、威远镇、广顺镇、摆所镇、鼓扬镇、代化镇、种获乡、摆塘乡、马路乡、凯佐乡、新寨乡、营盘乡、中坝乡、交麻乡、睦化乡等15个乡(镇)建制,设置新的长寨镇、广顺镇、摆所镇、鼓扬镇、代化镇。新设置的长寨镇、广顺镇、摆所镇、鼓扬镇、代化镇所辖地域分别如下:
(一)新设置的长寨镇辖原长寨镇、威远镇、种获乡、摆塘乡,镇人民政府驻长兴社区。
(二)新设置的广顺镇辖原广顺镇、马路乡、凯佐乡、新寨乡,镇人民政府驻南场社区。
(三)新设置的摆所镇辖原摆所镇、营盘乡、中坝乡,镇人民政府驻摆所社区。
(四)新设置的鼓扬镇辖原鼓扬镇、交麻乡,镇人民政府驻鼓扬社区。
(五)新设置的代化镇辖原代化镇、睦化乡,镇人民政府驻代化社区。
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