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镇宁自治县部分乡镇
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黔府函〔2016〕25号
安顺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镇宁自治县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安府呈〔2015〕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扁担山乡、募役乡、本寨乡建制,分别设置扁担山镇、募役镇、本寨镇,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二、同意撤销城关镇建制,分别设置白马湖街道和环翠街道。
(一)新设置的白马湖街道辖原城关镇南街社区、黄果树东大街社区、青龙村、水京村、黄马村、治安村、民族村、永和村、田其村、凉山村、城南村、大新村、民新村、祝英村,街道办事处驻南街社区。
(二)新设置的环翠街道辖原城关镇西街社区、北街社区、锦屏村、果寨村、和平村、高荡村、和睦村、十一村、城西村、刘关村、五兴村、田关村、烟棚村、北关村,街道办事处驻烟棚村。
三、同意撤销大山镇建制,设置双龙山街道。新设置的双龙山街道辖原大山镇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大山哨村。
四、同意撤销丁旗镇建制,设置丁旗街道。新设置的丁旗街道辖原丁旗镇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五街村。
五、同意撤销江龙镇、朵卜陇乡建制,设置新的江龙镇。新设置的江龙镇辖原江龙镇、朵卜陇乡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江龙村。
六、同意撤销六马镇、打帮乡建制,设置新的六马镇。新设置的六马镇辖原六马镇、打帮乡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板乐村。
七、行政区域调整后,镇宁自治县辖白马湖街道、环翠街道、双龙山街道、丁旗街道、黄果树镇、江龙镇、六马镇、扁担山镇、马厂镇、募役镇、本寨镇、良田镇、沙子乡、简嘎乡、革利乡,共4个街道、8个镇、3个乡。
八、镇宁自治县在实施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九、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