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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250原则本来是给国内 地级市设计的。基本原则如下: 1、地级市应以人口250万为底线,但允许下浮10%。 2、低密度地区,每1万平方公里,可以顶25万 人口。(也就是,1万平方公里,200万人口即是符合底线的) 3、离岛等特殊区域可以个案对待。 现在将250原则向菲律宾扩展一下。结果是,菲律宾非常符合250,跟法国、英国一样,典型的250。 下面是18个大区的一些数据(各省的资料请点击上表中的各岛组名称进入相关页面): 人口: 总人口中包括海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等。 1-5,,13、14位于吕宋岛,9-12,15、16位于棉兰老岛 从2015年登记人口来看,只有科迪勒拉 行政区的人口不足250万,按照他的面积1.9万(折算成47.5万),加上172万,只有220万。离下浮10%的底线还差5万(当然以菲律宾的生育率,3年肯定搞定了,况且科迪勒拉行政区是少数 民族地区,情况也有点特殊)。此外的17个大区都超过250万。 所以说,菲律宾已经是非常符合250精神的了。 再来看1990年以后的几个大区 调整,可以说是完全根据250原则进行的。 1995年,分北棉兰老大区、南棉兰老大区设立卡拉加大区(16,此前1990年普查人口为176万,面积2.1万平方公里)。按面积折算人口,刚好符合250原则的底线(176+2.1*25=228.5万) 2002年,第4大区分为甲拉巴松大区(4,2000年普查人口932万)和民马罗巴大区,17,2000年普查人口229.9万)。后者刚好符合250原则的底线(下浮10%后的225万) 2015年,内格罗斯岛大区设立,当时人口441万,也符合250原则 那么,接下来还有没有可以根据250原则设立的候补大区呢?至少光从人口来看,除了邻近马尼拉的3、4两个大区,几乎没有可能。 所以,我才说,菲律宾的大区的划分,真的是非常符合250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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