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vladimir在2004-5-13 21:17:33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4-5-10 0:27:46的发言:
日本的东京都是县级——中国的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可以看作相同模式的都市制,但是县级、地区级、省级俱全;
東京都是道(地方)級的, 比府縣還高
二次大戰開始後,日本軍國主義者為統制全國國力,決定將北海道制推廣至全日本,首先是昭和十八年(一九四三)六月十五日內閣決議採用東京都制,仿北海道制成為中央直轄,合併東京府、東京市以鏟除府市雙重行政之弊害,促進首都行政效率。同月二十八日內閣又決議將日本本土分成九個地方,每地方設「地方行政協議會」,負責與特殊地方行政官廳保持連絡及調整。擔任地方行政協議會會長之地方長官,可對下轄府縣下達指示。東京都制及地方行政協議會均於同年七月一日實施。
[/quote]
后来怎样了呢?
“東京都是道(地方)級的, 比府縣還高”——搞多少?東京都与日本本土分成九個地方平级?更高,还是在其管理之下,这9个地方构成行政建制了么?
为何“合併東京府、東京市”时,不从二者之中取其一,而是领设立了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