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部、委、总局下辖地方局是正厅级,国家局、部委管局下辖地方级是副厅级。
黑龙江森工总局是副厅级,一把手可能高配了正厅级。
森工是森林工业的意思,是林垦、林业、森工职能之一。
早在1949年成立林垦部,
1951年改为林业部(垦务归农业部)。
1958年森林工业部并入林业部,所以这个时候开始,即便森工部变森工局也好,其地方省森工局肯定是副厅级;但是并没有国家森工局出现,所以地方省森工局为正处级别。
1962年11月,国家林业部在哈尔滨设立林业部直辖的东北林业总局(副部级)。
1967年9月,森林工业下放地方,由省直管(副厅级,对应的此时省林业总局(厅)为正厅级)。
1970年7月,农林部成立,撤销林业部。
1978年4月24日,国家林业总局成立。
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保留林业部。
1983年4月,黑龙江省林业总局(正厅级)更名为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副厅级),与新组建的黑龙江省林业厅(正厅级)并列互不隶属。
因为地方省份森工局为正处级,所以以总局来称呼就是副厅级,但是林业总局地方局是正厅级呀,所以从互不隶属看,83年是黑龙江省一直高配省森工总局为正厅级的开始。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林业部,组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林业局。
从此省林业厅得改为省林业局为副厅级。基于83年省森工总局与林业厅互不隶属的关系,所以省森工总局成为了历史遗留,仍然为副厅级,因此得以隶属国家林业局而不用改动。
而今,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国家林业局的职责,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从此国家林业局从国务院直属机构变成部管局,级别虽然没变,但是足矣体现改革趋势,即森工行政地位总体下降。
不可否认的是受到国家总局是正部级的影响,以为省总局就是正厅级。这是错误的!
因为省总局是正部级所以地方总局也是正厅级,但当国家总局是副职(即副的国家总局),那么他的地方总局也就是副厅级。
总结出前面说的话,部委、总局(都是正的)的地方级是正厅级,国家局(林业)、部管局(林草)的地方局就是副厅级,
森工这个总局的“总”不是修饰“若干副厅的总和”,而是修饰“若干森工的集合”,即前面说的森工是林业三大职能之一,
逢林降半级即省林草局为副厅级,森工局就是正处,正处的总和就是总处,等于总局,所以省森工局基于副厅级又可叫省森工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