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架构:
这道选择题没有正确选项,如果说接近正确选项的,要属先行深圳中央计划单列市+东莞直筒子地级市,任何不具有深莞的选项可以直接排除。
问题二,设计:
如果存在一种于南方的直辖市的面积大于上海,那么深圳设立之初(1981年明确了副省级市)面积绝对不亚于青岛、大连等,实际上深圳作为计划单列市面积仅有上海的三分之一即2000平方公里不到,所以包括惠州、汕尾或之一的选项都是不正确的,这样看选项回到问题一与问题二,即深圳+特别合作区or深圳+东莞。
问题三,流程。
我说了选项里没有正确的选项,那么接近规划的为什么是深圳+东莞而不是深圳+深汕呢?
除了问题一已经解决的副省级+地级市区划思路外,还有深圳全面代管东莞向全面管理东莞的经验不足的原因。深汕特别合作区就是要引导东莞或直接跳过特别合作区机制执行深圳代管,在法律层面上是没有问题的(计划单列市的本质是非正式省的一种形式,并没脱离省管辖市的宪法精神,或以特别合作区形式一阶代管行政权,合并后再管辖司法权)。
历史问题:历史上中央对深圳直辖市的构造是:深圳计划单列市+东莞+南沙新区(不是现在的南沙新区)+(必要的时候包括香港或香港继续保持不变),核心价值是土地面积不得大于上海市。后来因为南沙新区被广州拒绝划入深圳直辖市而采取了番禺区划入二镇为手段,当时中央直接以涉嫌腐败问题将时任广州书记带走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也就是说,当时广东书记汪洋同志、和中央领导班子是少数知晓深圳直辖情况的,即以南沙新区为特别合作区全权划入深圳管辖,以此积累经验为深圳合并东莞做技术积累准备。他广州必然的会坚决反对深圳直辖抵制中央任何正确性的决定,比如2013年广州书记被批评插手经济权限,是广州首次政府与党同时抓GDP的奇葩现象。
中央在处理了广州书记之后,必然的选择其他区域作为对深圳的“补偿”,这才是后来的广东书记为深汕注入活力全面着手与深圳管辖的挂钩建设,就是说国内的深圳直辖市在中央层面已经修正为深圳计划单列市+东莞地级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香港特区变动的时候包括香港为深圳直辖市的市辖区于2078年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