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按照国务院、西藏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及全体普查员的艰苦努力、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拉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任务。现将西藏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审核反馈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3]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86789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59423人相比,增加308468人,增长55.14%,年平均增长率为4.49%。
二、家庭户[4]人口
第七次人口普查共有家庭户292976户,家庭户人口为68340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9人,减少0.8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70353人,占54.19%;女性人口为397538人,占45.8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68上升为118.32。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43069人,占16.48%;15-59岁人口为651141人,占75.03%;60岁及以上人口为73681人,占8.49%;65岁及以上人口为48170人,占5.5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2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2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85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藏族人口为608856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25953人,汉族人口为23308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179752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6699人,汉族人口增加112017人。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780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784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468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654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2319人上升为1703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817人上升为1242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9654人上升为2012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105人下降为 29559人。
七、城乡[5]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05511人,占69.7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62380人,占30.2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64553人,乡村人口减少5608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26.70个百分点。
八、地区人口
注 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拉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