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9631阅读
  • 60回复

[市制]设立县辖市、乡辖镇标准(征求意见稿):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04-10-30
楼上的跟我意见一致,我的县辖市就是10万以上,不够格的(包括不够格的县城)仍为镇、乡, 镇应该在1万以上(指镇区),不够的为乡,在乡辖区域,如果有聚集人口5000以上(或不够5000但在2000以上且有一定城镇规模设施)的村庄或集镇,可以在聚集地设一个“里”,也算为城镇人口。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05-04-07
以下是引用ajsgamv在2004-10-29 14:40:34的发言:
就看你对县辖市和镇的人口设置是多少了。
假如1万就可设县辖市,那县辖市跟镇也差不多。
假如10万才可设县辖市,那就不一样,现在的镇没有多少可升为县辖市了。


是啊!


标准是很重要的!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08-08-03
引用第49楼小孩子于2004-10-29 14:16发表的  :
县辖市就是镇,反对设县辖市。


县辖市根本不是现在镇的翻牌,现在的镇绝大多数要该回为乡,今后新设的镇全部比乡低一级(与村评级)。县辖市体制和乡辖镇体制应该是同步实行的!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GZH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08-09-20
引用第53楼尹人于2008-08-03 14:21发表的  :
县辖市根本不是现在镇的翻牌,现在的镇绝大多数要该回为乡,今后新设的镇全部比乡低一级(与村评级)。县辖市体制和乡辖镇体制应该是同步实行的!

同意此观点!!!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08-09-20
引用第43楼QQme于2004-10-26 00:51发表的  :
你这样分不妥,不如这样:
人口稠密(200人/平方公里以上)地区:5万
港口、景点、口岸、海岛、丘陵和山区:4万
人口稀疏(200人/平方公里以下)地区及牧区:3万
青藏康地区、荒漠沙漠边缘:1万
.......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08-09-25
引用第15楼阿蚌于2004-09-01 21:09发表的  :
反对县辖市。
    对市管县体制进行改革,只要改到市县平级也就可以了,如果硬要颠倒过来,那就有点情绪化了。


怎么会是颠倒过来呢?

县辖市,是将原来规模较大的镇改为市,这样的市是乡镇级别的。

原来管县的地级市只是将县析出,级别并不变。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08-09-25
引用第15楼阿蚌于2004-09-01 21:09发表的  :
反对县辖市。
    对市管县体制进行改革,只要改到市县平级也就可以了,如果硬要颠倒过来,那就有点情绪化了。


怎么会是颠倒过来呢?

县辖市,是将原来规模较大的镇改为市,这样的市是乡镇级别的。

原来管县的地级市只是将县析出,级别并不变。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12-04-27
挖坟!
无论是县辖市还是乡辖镇的设立除了考虑最重要的人口指标外,城镇建设规模与管理水平也是一个重要依据。
设立县辖市,台湾标准就是一个很好的借鉴:
所有的县城,即县级行政中心所在地,由于在很多方面有县级公用事业机构服务和管理,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远高于一般乡镇,应该设立县辖市,同时,这也兼顾到不同地域的城镇发展水平的差异。
而对于非县城的特大镇,也应该赋予其相当层次的行政管理事权,设立县辖市,这就需要制定一个人口指标,比如像台湾那样总人口超过十五万。
另外,所有可能撤并的县其县城的原有县级公用事业机构应该保留,也适用于设立县辖市。
乡辖镇也一样:
所有乡级政府所在地其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也大大超过一般农村集镇,应当设立建制镇。
非乡级行政中心的集镇,人口达到一定规模比如超过三千(中国以前的建制镇标准之一)也设立建制镇。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13-09-26
回 境由心造 的帖子
境由心造:挖坟!
无论是县辖市还是乡辖镇的设立除了考虑最重要的人口指标外,城镇建设规模与管理水平也是一个重要依据。
设立县辖市,台湾标准就是一个很好的借鉴:
所有的县城,即县级行政中心所在地,由于在很多方面有县级公用事业机构服务和管理,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远高于一般乡镇,应 .. (2012-04-27 13:37) 

很好的补充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13-09-26
对于这个讨论我的看法是:
1.设立县辖市或乡辖镇,这首先是城市的行政区划是采取实行狭域市还是广域市这个问题。个人觉得除了直辖市及副省级市外,一律实行狭域市。以浙江省为例,除杭州市外,其余市都只下辖目前市辖区及原来的母县,如宁波只辖市辖区,温州辖市辖区、永嘉县、洞头县的范围,绍兴市辖越城区、绍兴县范围。
2、应该改变现在的现在省-地(市)(虚)-县-乡三实一虚的行政区划层次结构。改为县下除县辖市外自治。具体为省—县二级,或省—县—市三级,或省—市—区三级。(副省级市不累诉)。
3、在县下除设立县辖市政府外,其余一概不设政府组织,实行自治。其名称如下:地广散在居住的人口较多的称乡,地小聚居的人口较小的称村,地小聚居的人口较多的称镇。
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13-10-02


原则同意本文章观点,我以前的一 篇文章发在这里。供参考:







县城可称为县级市 、乡所在村可称为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滦河人


" data-card-url="pw_ajax.php?action=smallcard&type=showcard&uid=" target="_blank" onclick="return checkUrl(this)" id="url_6">UID:161923
  • 注册时间2010-05-11
  • 最后登录2013-10-02
访问TA的空间" data-card-url="pw_ajax.php?action=smallcard&type=showcard&uid=" target="_blank" onclick="return checkUrl(this)" id="url_9">访问TA的空间加好友用道具 " data-card-url="pw_ajax.php?action=smallcard&type=showcard&uid=" target="_blank" onclick="return checkUrl(this)" id="url_10">
县级

关闭个人中心可以申请新版勋章哦立即申请知道了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7-27 , 编辑
— 本帖被 曲径通幽 设置为精华(2011-08-03) —



关键词: 城市行政区划经济人民
县城一律称县级市 、乡所在村一律称镇

([b]1)县改市、镇改市、乡改镇的乱局

这些年来,中国的各个大中小城市都在换头衔:省会建设国际大都市、大中城市的郊区市一窝风搞市改区,甚至连县也改区、还有县改市、镇改市、乡改镇,好不热闹!

特别是不少县城改为县级市。于是,刮起了一股撤县建市风。一个地方能不能县改市简直成了衡量地方官员政绩的唯一标准。很多地方为了实现县改市绞尽脑汁,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甚至引发腐败。结果中央不得不叫停了县改市、镇改市、乡改镇。
造成这一 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不科学的建市标准。现在中国的建市标准主要是按经济人口指标分等划级。例如:设市标准之一是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10万,这样的标准在客观上鼓励了地方政府的盲目扩张。造成了很多问题。我认为这是错误的。

(2)建市标准应该依椐什么
一个县城是不是城市,不在其大小贫富,而在于其政治地位和社会功能。一个县城无论其社会职能、产业结构、运行机制都是城市化的,。

县城特点:
社会职能:行政中心,经济中心,文化中心。
产业结构:以工业商业,服务业为主。
运行机制:行政领导,市场运作。
可见,县城是名副其实的城市。


城市的规模等级:应该按经济人口指标分等统计划级,另立标准,不要把规模等级和行政级别混为一谈,不要相提并论。西藏有几百人的县城,东部有几十万人的县城,但是他们都承担着相同的社会职能。可见,按经济人口指标划分城市是错误的!行政级别和经济人口规模不是一回事。县城以上行政中心都是城市,弟弟比哥哥有钱,但是哥哥还是哥哥。

(3)县城可以改为县级市。
市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反映着先进的生产关系,所以要求建立县级市反映了新的思想观念,不能全说成是虚荣心。既然建市可以增强干部群众的自尊心,何不顺应民意呢?县城改为“县”级市有何不可?何必让那么多的县城自卑呢?所以,县城应该可改为县级市。

有人说小小县城也算城市?那么我们要问:难道省会城市就没有大小强弱之分吗?地级市算城市吗?地级市能够和北京市上海市相提并论吗?不是还得分等划级吗?广东的一个县城比西北的地级市实力强得多,如果按经济标准划分,那么广东的县城岂不是都成了地级市!
另外,还有一个各级“市”通名重复问题,出现了X市Y市Z 市之类的问题,这是“市辖市”造成的,废除了“市辖市”实行 “郡辖市县(县级市)”以后,县级市的全称是:X省Y 郡Z县级市,自然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4)乡人民政府所在村可以称镇,
关于建制镇问题:乡改建制镇的思路作法与县改市同出一辙,也是按经济人口搞出来的,乡改镇也曾经像县改市一样发烧,若了不少麻烦。建制镇混淆了行政区划与城镇规模,同样不妥。

    镇的原意是:农村中相对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的经济、文化、交通中心,例如集镇、市镇、村镇等。      实际上,乡政府所在地是一个乡的行政中心,具有城市特点,起着城乡桥梁的作用,所以也应该按功能定位,镇的建设既要为农村经济服务又应引入城市机制,而其要害则是非农业用土地的使用利益关系。 所谓建制镇就是比较发达的乡,所以建制镇应恢复其乡级地位。而不必搞什么"建制镇", “建制镇”这一 概念应该废弃。(“地级市”这一 概念应该废弃。地区应改称为郡。地级市改称省辖市,这样就可区别二者含意。)《行政区划法》(建议稿)中给出的法律定义是:乡的行政中心所在的村称为镇。乡人民政府所在村应一律称镇,乡与镇的关系应该是是面和点的关系,乡是面,镇是点,镇是村,行政级别低于乡,乡的行政等级大于镇,应该是乡辖镇,而不是相反镇辖乡。乡与镇的关系应该是省与省会的关系,而不是城市和郊区的关系。
省辖市、县级市、建制镇按行政区划法自然命名建立,无须审批。这样可以免去多少麻烦!

(5)镇改市 多此一举
   现在又冒出了一个镇改市问题(即县辖市)。这类问题主要出现在沿海发达地区,有的小城镇超常发展,但是数量不多,没有普遍意义。温州市提出将该市下辖的柳市镇等5个强镇作为扩权改革的试点,建成所谓“镇级市”。
    在现代,市的含意既有行政等级概念,也有社会功能定位。各国已经建立很多小城市,有些国家的建市标准相当低,这些小城市已经不再是单纯行政等级概念。但是,中国有自己的国情,不可轻易照搬。
    镇改市问题应该设立较高门栏,标准要高,宜严不宜宽、宜少不宜多。否则又要和当初县改市乡改镇一样乱折腾。
假如,某个地方真能象当年上海香港深圳那样,从小渔村变成大城市。那么就干脆批准为省辖市。如果达不到中小城市标准,仅仅由县辖镇变成县辖市,其地位不会有实质性变化,不过是瞎折腾而已。所以说镇改市 实在是多此一举。[ 此帖被曲径通幽在2011-08-03 14:52重新编辑 ]
一方水土一方人,一个政府一条河。一省一江、一郡一水、一县一川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