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不改”
新中国成立之后,如何和平完成西藏的全面解放一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这是因为西藏实行的一直是上层僧侣和贵族专政的政教合一封建制度,而且农奴制度也一直没有废除。
(解放西藏照片)
为了维护西藏地区的稳定,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十七条协议》,完全保留了西藏政教合一以及农奴制。
同年10月解放军进驻西藏,不过考虑到西藏人民的生活非常困难,尤其百万农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毛主席决定进军西藏的时候不依靠地方。解放军只好自力更生,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修成了康藏以及青藏公路。
1956年4月,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当时西藏邻省的藏区已经开始进行民主改革,西藏广大人民要求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西藏农奴照片)
此时西藏当地很多开明人士已经意识到,只有进行全面改革,废除旧制度,西藏才能得到发展。不过面对这种呼声,党中央的态度非常慎重,因为党中央很清楚西藏的复杂局势,
贸然改革可能引起西藏地方统治集团的不满与反抗。
最终党中央在1956年9月4日提出了“六年不改”方针,同时指出对西藏上层统治集团做好工作是西藏民主改革的前提,因此不能急于求成。
毛主席和周总理也多次强调,所谓的六年不改,并非等同于六年之后就要改革,届时也要根据西藏的情况与条件决定是否推行改革。
(毛主席照片)
党中央给予了西藏地方上层极大的耐心,推行的政策也非常宽容,目的就是为了不引发冲突,和平完成西藏的全面解放与改革,可惜这些努力最终还是没能避免战事的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