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
每个基准县(市)的
人口以50万为宜(东部可以60-70万,西部可以30-40万,青藏
地区不限制)
每个基准
地级市,管辖6个县市、2-3个区,人口300-400万(大
城市,区的数量酌情增加;特大超大城市,区的数量不限)
每个基准省,管辖7-14个地级
行政区。
说明:基准县的意思是,以这个基准划定每个县的标准编制数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比如,假设一个50万人的基准县配置1500名公务员(其中包括400名警察)、3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3所高中(数字均为假设)
那一个150万人的
县级市,就应该配置4500名公务员(其中包括1200名警察)、9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9所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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