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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制]民国缩省动议摘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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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8-20
     近日翻阅《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时,看到国民政府初期的缩省动议,感触颇多。
    诚如在《中国市志》中所言,“我国一级政区管理幅度过大的问题向为舆论所指摘,关于缩小省区的呼声已有100年的历史。”
    缩省与否,支持者众,反对者也不乏其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为了方便大家参阅,特花时间将其中一部分摘出录入。坛子里有好多坛友可能看到这些文字,也许会有新的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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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问:“你为什么走得这么执著?”“行者的眼光盯着远方,一个永远不可能到达的地方……”我只能这样告诉他。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8-20

内政部为送内政会议决议关于改划省区各提案事致行政院呈
1931年2月16日

内政部呈行政院
(呈民字第67号)

为呈送内政会议决议关于改划省区提案四件,仰析鉴核转送中央政治会以核定事。案查此次内政会议决议各案,业经本部分别核办,并陆续陈报在案。兹查有蒙藏委员会提议请划四川之建南七属及汉源县并入西康省区案一件,又:陕西省政府代表提议省行政区域应改名为州案一件,又:陕西省政府代表提议:为国政统一,拟改定省行政区域预定标准案一件,又:甘肃省政府代表提议:甘、宁、青三省行政区域应重行划定案一件,经大会并案决议:将原案送请中央、归入缩小省区案内一并核定。等语。记录在案。查缩小省区一事,前经四中全会决议交中央政治会议拟具实施方案有案。以上四案,均与改划省区有关,似可转送中央酌采。除其他议案俟陆续整理呈核外,理合赍同上项提案四件共计八份,呈请钧院鉴核转送中央政治会议核定施行,实为公便。
谨呈行政院

计附呈提案四件共八份
内政部长 刘尚清(官章)
中华民国二十年二月十六日

(1)甘肃省政府代表水梓等提甘宁青三省行政区域应重行划定案

理由:缩小省区,经四中全会议决后,闻中央已有具体方案。惟查甘、宁、青三省原用甘肃省,十七年由内政部薛部长提案划为三省,其重要理由在管辖众开发问题,实则管辖方面从未发生困难事实。以言开发,更属倒果为因,以边荒开发后始可设治,自不当先行成立省区而后待开发也。议者谓甘、宁、青之分开,其内幕纯为盘踞甘肃之反动军阀多驻军队、多置私人计,似非无因。故分省后以原有一省之财力,设三重政府机关,驻三省以上军队,使人民负担骤增三倍,搜刮剥削,竭泽而渔,无论甘肃连年饥荒,人民饿死无效,即不遭荒年,民力亦万难支持矣!且其所划之区域至不正确,将宁夏所属八县并阿拉善、额济纳划为宁夏省,将西宁所属七县并青海各蒙、番划归青海省,而留甘、凉、肃一长狭区域于甘肃,既不以人口、财力为标准,又不以幅员整齐、管理便利为依据,殊不可解!兹值国家变更省区之际,诚恐认甘、宁、青前已划分不再置议,影响西北行政前途殊非浅鲜!故特依上述理由提出办法如左:
①如省制仍存、但缩小区域时,甘、宁、青应重行划分或改划为两省,以纾民困,而便治理。
②如省制改废,缩小区域时,只就甘肃原有区域划分,改定名称,其未经开发各蒙、番地方应另行设治,以免牵混,而生窒碍。
③省制无论存废,对于甘、宁、青行政区划,应请注重人口、财力及面积为划分标准。

(2)陕西省政府代表提为国政统一拟改定省行政区域预定标准案

理由:贾生策议,以国小易治而久安,宗祖承周,以文臣判郡而弭乱,三十六郡,四十八道,守职虽重,而权皆集中,十八省、二十三省,减势虽祟,而任仅分寄,或国小于县,而采邑类虚名,或号袭前王,而地位则俘虏,史乘有中外之殊,形势无古今之异。近者四中[全]会缩小省制之议,实本于先总理划分百道之谟,将竞其引而未发之功,必审太高则双美之实!
考前清分巡遭旧制之标准,大率于兵事地理为范围,迹其犬牙互错之所由,在两省界交,必以高地相与共,而两道境接,则因山脉以区分,若论其行政系统之关连,则府、厅、州之间厕,既以特殊文治,觇其考成,而镇、协、参之布罗,复因点名发饷,受其监督,此文武以不相辖而相制、疆界以不相接而相成,其用意之美固可师,而分割之宜犹末善也。
今则专以政治为主脑矣,则境界区划要必以下列五者为标准:(一)土地之面积;(二)户口之现著与生齿之预测;(二)财赋之现额与增加之推定;(四)实业之现况与发展之设计;(五)交通、教育之适中、建设与人、物之集中。此中(一)为固定性,应就其分配下均数,以定疆域大小且属县之多寡;(三)(四)(五)非固定性,应就其现额、现状,以(一)、(二)共同平均之,以定出治之所宜,而以所预期者,为将来设施缓急之准。其地方特殊情形如黑龙江、吉林、新疆、西康等者应别以处置外,近三、五年中颁布各法令,并须详为审校,务使各地咸宜。其有南北异宜者,均予补亢修正,以免扞格。至从前兵事地理之处置,悉划入特设公安局范围,庶不蹈官制复杂、权限混淆之弊。而于国防军驻地与省备军驻地,皆另为区划,宁仿军卫、军屯之制,而绝不可用军区之制,宁仿府道点名发饷之制,而绝不可用文武兼辖之制,宁仿巡抚检阅之制,而绝不可用边帅征发之制!国、省界限,截然分清,而后行政区域之更变为不徒劳,政权统一之计划为不虚说,经界之正可期,郅治之隆可待!所谓大纲之五者,既如立竿以取影,而官制官规,亦如指目而印川,其中细目条分,如山林、川泽、矿冶、阨塞之类,归国,归省、或公,或私,自有法规可据,原无俟乎详征。然以兹事体大,计关万年,语其恢弘,尚资群策。
办法:拟请于此次内政会议时,先将区划标准议定后,再由各省出席人员就各省情形及邻疆关系作成方案,限期送部汇案审察,以国务会议决定公布执行之。
其改道为省、区划定后,所属各县之区域有应变更修正者,并于各该省办理县经界时更正之。其民国以来各省地方有不应设县而妄设及有应设而末设者,并于办理县经界时更正之。

(3)蒙藏委员会提议划清四川建南七属及汉源县并入西康省区案。

理由;查西康辖境,旧为三十三县,幅员虽称广阔,然土地荒旷,人口稀少,道路崎岖,文化闭塞,以之建省,本嫌过于单薄,加以民元而后,中原鼎沸,边事丝棼,原有辖境,复大半沦为化外,兹欲重整故基,用宏新宇,除及时设法收复失地而外,增并辖地,实为完成西康省政之要图。按四川建南七属即西昌、冕宁、盐源、昭觉、会理、盐边、越巂,外加汉源,讣凡八县,所处地域,均在大象岭以西,与康区紧相邻接,以言民俗,则苗蛮杂处,犹是部落情形,生活颇与康、藏相似;以言政习,则事实上向由川边边镇守使统治,及今相沿未改;以言文化,则较四康为高,可为模范之先进;以言经济,则酌盈济虚,可资调剂;以言交通,则由汉源可直达康定及北路甘孜、昌都,由冕宁可通行稻城、贡噶及南路之巴塘、盐井。揆诸地理上、政治上、经济上之便利,均以划归西康管辖为宜。且宁夏建省,曾划出甘肃之宁夏八属以益宁夏,青海政省,亦经划出甘肃之西宁八属并入青海省区,此外如河北划古北口数县于察哈尔等案,俱可为本案之前例。以甘肃贫瘠省区,尚可一再划分,况四川夙称天府,疆域之大,为本部十八省之冠,区区八县之划出,在四川似无关轻重,在酉康则裨益殊多。中央盱衡全局、兼顾并筹,当能主持大计,俾西康建省之计划得以早口实现也。
办法:(一)请政府明令公布四川建南七属及汉源县划归西康省区;(二)请政府令知四川省府将建南七属及汉源八县之统治权移交西康省政府;(三)西康省政府委员人选,请酌呈参用建南西康人士。
朋友问:“你为什么走得这么执著?”“行者的眼光盯着远方,一个永远不可能到达的地方……”我只能这样告诉他。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8-20

中执会政治会议为抄交伍朝枢等在三届四中全会上所提缩小省区等提案行政院函
1933年6月22日

径密启者:前准中央执行委员会函开;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第四次全体会议,先后准伍委员朝枢提议缩小省区,陈委员铭枢提议改定行政区原则二案,经并案决议:省区应重行划定,并酌量缩小。其如何划分及其实施方法,交由中央政治会议组织专门委员会详细研究、拟具方案,送中央常会,特录案并检送原提案函请查照办理。等因到会。经交法制、财政等组审查,兹据报告审查结果,认为本案关系重大,有专门研究必要,拟请由本会议聘请专家先研究具体方案,再提出讨论。等语。复经本会议第三六二次会议决议:由常务委员决定专家入选,并函行政院饬主管部秘密呈述对本案意见。相应录案,并检同伍、陈两委员原提案抄件各一份函达,即希查照转饬遵办为荷。此致行政院

附提案两件
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印)
廿二年六月廿二日

伍委员朝枢提缩小省区案

吾国行省幅员大、交通[阻]梗,民情异别、畛域深,且便于军人割据,宜缩小区域,每省分为二、三。法国革命改四十省为八十七州,是其例也。
理由:吾国行省制度,始自元代,初非有何深意,不过图军事之便利,为临时之设置而已。明清因之。民国肇建,又仍其旧,沿讹袭谬,冗肿疏阔,时人论之甚详,此诚吾国行政制度上重要问题也。方兮军事敉平,训政伊始,欲求增进行政效率,非将省区重行审定,缩小区域不可。谨将理由胪陈如下:
一曰幅员辽阔:吾国省区之大,世界莫与伦比,河北一省大于英格兰、威尔斯之和,四川一省大于日本三岛,比较面积甚小之浙江省,尚大于比利时、荷兰两国,甚至一县疆域有大于欧洲或中南美洲之一国者,鞭长莫及,治理粗疏,省政府虽有指挥、监督之权,夷考其实,发号施令,徒恃一纸空文通行各县,各县之是否奉行,不得而知,奉行之成绩若何,更不得而考.乃至地方利弊、经济良窳,更茫然罔觉,在省府则患指挥不灵,在各县则感下情不能上达,是故自治、教育、实业、交通,种种要政,虽有良好计划,而末由实施,此省区不能不缩小者一也。
二曰交通梗塞;吾国文化虽甚古,而物质文明发达则甚迟,以交通言之,除东北、东南数省略有铁路可通或兼擅舟楫之利外,二十八行省及蒙古、西藏铁路寥寥可数,西北如甘肃、青海、宁夏,西南如四川、西康、贵州、广西,尚无一尺铁路,河川亦少,蒙、藏更等自邻。其交通工具惟恃古代相沿之骡车、骆驼、驮子、肩舆、民船,重以幅员阔、山岭多之故,自县至乡,有须四、五日或十日者,自省至县,有经月始达者,政府虽有励精图治之决心,事实决无使臂使指之效力,较之并世文明诸国,政令急于置邮,交通多朝发夕至者,奚啻天渊?!此省区不能不缩小者二也。
三曰情势各别:一省之中,言语不通,嗜欲不同,风俗殊趋,利害异致,经济悬绝,同一省也,东西南北,利害背驰,故省政府施政觏(去见加斗)若划一,则兴祁寒暑雨之嗟,因地制宜,又感削足适履之苦,此省区不能不缩小者三也。
四曰畛域太深:吾国人畛域之见深入脑筋,省界亦其一端,民国以来,此风未改,机关易一长吏,同乡多庆弹冠,省籍偶有不同,贤才亦遭摈斥,不独政治为然,商业上、社会上亦多此疆彼界,划若鸿沟,论者谓吾国人聪明才力不逊西人,只乏合作之精神,遂减办事之效率,推原其缺乏合作精神之故,未尝非省界为之主因,此省区不能不缩小者四也。
五曰军人割据:幅员辽阔、交通梗塞,既如上述矣,不幸而野心家起,手握兵权、蟠踞省会,一省之兵力,财税,既等于世界之一国,可与中央抗衡,中央之权威失其控驭,二十年来,武人割据,内乱循环,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而为国民革命之绝大障碍者,未或不由于此!痛定思痛,实有改弦更张之必要。此省区不能不缩小者五也。
以上所推理由,前四者为夙疾,后一者为新疴,前四者为麻木不仁,后一者病在心腹之患,要之夙疾新疴,麻木不仁,心腹之患,胥有待于治疗者则一。枢之愚见,以为缩小省区乃对症之良方也。昔者法患幅员太大、治理难周、畛域太深,军人割据与我国今日情势大略从同,乃于大革命时毅然废四十省改为八十七州,由是治理精密、脉络贯通,相沿至今,百废俱举,本党为革命建国之唯一政党,今日为训政实施之发轫时期,本数十年奋斗之精神,谋政区之改革,欲中央与各省能均权,欲地方实行自治,舍此别无他道。其办法则将行省区域缩小,每省分为二、三,审察山川形势、交通便塞、财政赢绌、人口疏密、经济丰啬以为划分之准,务使调剂得宜、号令敏捷,截长补短,无或偏枯,庶足以应时势之要求而策政治之改善。
抑更有进者,国家政务,纷然杂陈,若者宜于集权中央,若者宜于分权各省,若者宜于中央及各省兼治合作,吾国中央、地方权限不分,为政象一大弊病,两者之间,时或发生龃龉,或互相推诿,龃龉、推诿,厥弊维均,政务废弛,胥此之由。或谓此种权限之划分为将来宪法上一重要问题,枝节更张,无有是处。不知宪法与非宪法之别,不在中央、地方权限之是否划分,而在划分之固定与否,载之宪法,则有强固性,如或修正,须经严重之手续,不载之宪法,则有流动性,可斟酌时势与政象随时修正而已,是亦宜与省旺缩小案同时规定者也。谨附带说明如右。

伍朝枢
二十年二月六日

改定省行政区原则案
吾国幅员广大,治理维艰,民国肇兴,百度更始,而行政区域之划分,一仍有元以来行省制度之旧,流弊所届,上不能统治于中央,下不能专责于地方,而军阀割据之局遂成。欲救其弊者,多存因袭之见,倡联省自治之说,是假割据以为理论之根据,而使军阀有制度之保障。惟总理洞烛其症结,主张提高县之地位,而省则立于中央与县之间,以收其联络之效。总理全部建国大纲关于治权之运用,其精义胥在此。
吾国现行省区,一省之大,几同一国,有军队之捍卫,有操纵财政之权力,遂成为产生军阀之根据,若省区缩小,省权减轻,则军阀虽有盘据之心而无可盘据之地矣。又:省区过大,则省长对于各省自治之监督不易周密,县之地位过低,则地方行政因多方转折而行使不便,地方财政不能尽量用之于县自治之建设。省区缩小,省权减轻,则自治易于完成矣。一省之大,几同一国,则治省之才须为治国之才,人才集中中央而有余者,散之各省则不足,于是与各省均感才难之苦,又:才之治省而不足宕,以之治县或且有余,省区缩小、省权减轻,则才优于治省者集中中央,不足于治省者散之各县,而人才足用矣。

至于省区改定之办法,则依旧道区为标准,旧道区之划分,大抵皆依据历史之习惯、山川之形势,而大小又复适中,采用至便。但其有特别情形,如;经济发展之便利,贫瘠与丰富区域之调剂等,则由中央另行划定之。
至省用省长制及省长之职责,建国大纲已有大体的规定;关于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之划分,则规定尤慎。如此,则政府可免组织庞大、叠床架屋之弊矣!
当此削平叛乱,统一告成之时期,自治之速成,防军阀之再起,惟一要务,即在切实执行总理建国大纲所昭示之遗意。谨就管见所及,列举原则,如蒙采纳,请由中央政治会议详订办法,交立法院制定新省法,以便实行。是否有当,敬请公决。
原则:
一、改定现行省区,依旧道区为省区。但有特别情形者,由中央另行划定之。
二、省设省长,由中央任命之。至宪政开始时期,依建国大纲,由国民代表会选举省长。
三、废止现行省政府组织法,另定省长。
四、省长公署之行政经费,由中央支给。
五、省长之职责,在监督省区内各县之地方自治。至于该省之内国家行政,则受中央之指挥。
六、依上列原则制定省制后,中央与县之税收,悉遵建国大纲第十一条划分之。县对于中央之负担,当依建国大纲第十三条之规定,由中央斟酌各县情形核定之。

提议人陈铭枢 连署者:胡汉民 孙 科 林 森戴传贤 吴敬恒 张人杰 王宠惠 叶楚伦 杨树庄 陈立夫何成濬 刘文岛 李文范 刘 峙
朋友问:“你为什么走得这么执著?”“行者的眼光盯着远方,一个永远不可能到达的地方……”我只能这样告诉他。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8-20

内政部为报对缩小省区等提案研讨意见书致行政院密呈
1933年6月29日

内政部呈行政院
(呈民字第545号)

为密呈事:案奉钧院第二九七三号密令,以奉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函送伍委员朝枢提议缩小省区、陈委员铭枢提议改定省行政区原则二案,希伤主管部秘密呈述对本案意见。等因。抄发原提案,令仰遵办具复。等因。奉此。自应遵办。关于变更省政府组织法,改省委员制为省长制一事,本部前已拟有具体方案呈送钧院鉴核采择,关于缩划省区一事,本部张前次长我华兼任中央政治会议秘书时亦经饬由本部主管员司拟具改划全国为六十九省、九市、两地方计划书送请中央政治会议核办,各在案。窃谓我国省制之宜改革与省区之宜缩小,伍、陈二委员原提案沦之綦详,本部职掌全国行政区划,历年以来,经草拟省市县勘界条例及县行政区域整理办法大纲,望奉令准通行遵办,并严令督饬各省、市、县依照部章拟具方案、积极办理,凡此均为整理固有行政区巩亦即系为改革省制、缩划省区之准备。无如各省灾匪频侵、军事未定,当局者畏纷更之多事,民众亦乐仍旧贯而苟安,因之本部原定整理现行行政区域计划未能于最近时期得到相当之成绩。缩划全国省区,关系更为复杂,事业更为艰巨,加之现时中央权力尚未能完全集中,计日程功,自非易事。在最初规划时期,尤须考证山川形势,土地面积、人口、财赋、文通、物产、农工商业等项实况,以及风俗习惯、语言、宗教之异同,我国户籍法及土地法尚未施行,人口与面积无由得其确数,各县财赋盈虚尤无精密统计,其他事项亦尚待实地调查,此种国家根本大计,为斟酌尽善起见,自须宽假时日,完备种种客观条件,然后始能成立具体改革方案,以期推行无阻。惟缩划省区原案,既经中央决议,期其必行,海内名流学者,亦认定废除现有省制为补救时弊之一种重要方策,则与其专重计划之研求,以期全国一律同时举办,似不如先以事实为根据,因利乘便,逐渐推行,例如“苏皖鲁豫”、“鄂豫皖”、“川陕”、“闽粤赣”、“川滇黔”等省边区地方,界址毗连,几同瓯脱,煽匪据为巢穴,政教无从实施,事业不兴,文化落后,各省当局感于鞭长莫及,每每设置特区行政长官,边区善后督办及共他特种机关,以资治理,此等地方,昔人并已早倡建省或改道之议,实亦因地制宜,有其必要。
上年八月间,牵钧院颁布行政督察专员暂行条例,亦特许离省过远及有特种情形地方设置行政督察公署,以辅助省政府权力之所不能及,年来各省亦颇有划分行政督察区域、设置行政督察专员,以应事实上之需要者,语其趋势,已渐有“直隶道”之形成。最近河南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并有分电中央各机关请予新建省区之建议,倘能就此类特殊地方酌定标准,改划省区,实事半而功倍。固不必全国同时举行,已可渐次达到缩划省区之鹄的。
至于边疆地方,虽同隶国家版图,有至今尚沿用特种区划而一时未易改省者(如外蒙古、西藏之类),有已设省而仍应维持其固有区域者(如热,察、绥、西康、青海等省之类),盖此种地方政教、语言、风俗、习惯与内部绝殊,且文化未开,弗识社会演进之阶段,其人民心理上恒欲维持其固有之区划及行政之统系,倘一旦顿易旧观,另推新样,不但草莱未辟,无政可施,转恐市虎杯蛇,易启猜疑之渐,此亦全国缩划省区事实上不能同时举办之明证也。
本部之意,拟一面仍请由中央政治会议依照中全会决议案延聘海内历史,地理、政治、经济各种专门名家组织专门委员会,并由各主管部、会负责人员共同参加,从事研究,构成极完善、极精密之具体方案,以树万年体国经野之鸿谟,一面由本部随时督促各省、市、县继续整理现行区域,并切实调查人口、面积确数及其他实际情形,就其职掌范围尽量贡献材料及意见,以备中央采择施行。所有遵令核议各情形,是否有当,理合备文呈请钧院鉴核示遵。
谨呈行政院

内政部部长 黄绍竑(官章)

稍后给出《职方司提出缩小地方制度议案函(1924年4月9日)》,来自《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正在紧张录入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20 20:37:39编辑过]
朋友问:“你为什么走得这么执著?”“行者的眼光盯着远方,一个永远不可能到达的地方……”我只能这样告诉他。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8-21

职方司提出缩小地方制度议案函
(1924年4月9日)

径启者:兹由本司提出缩小地方制度议案一件,油印二十份,相应函送贵司查照办理可也。此致宪政实施筹备会
职方司启
外议案二十份

缩小地方制度意见书

查地方行政区域面积小,则整理易,面积大则整理难。古之人知其如此,是以地方制皆小于今日。两汉郡国皆一百余,隋郡一百九十,唐州府共三百五十六,宋州二百九十七。唐虽分为十道,宋虽分为十六路,然其实权皆操之刺史之手.其各路观察使略如派之钦差,监视刺史行政而已。至元而创为行省,明清因之以迄于今。于是地方制姑大,大之弊有数端,兹列举如下:
一、选举为难。查宪法规定省长由民选,省分太大,则党派愈多、竞争愈烈,省务长选出必难。
一、告察难周。查宪法规定地方制只两级,而偏远之县往往距省会有千余里之远,风气阻绝,地方政治臧否难以考查。
一、教育不能溥及。凡一省之地,有交通便利处,有偏辟处。其便利处多为省会所在,教育发达,偏僻则否。
一、人民自治力缩减。查人民自治,全视风气开通与否。地方繁盛,则风气易开,而自治力必富。地方荒僻,则风气易塞,而自治力必减。省面积大,地方繁盛,不能均平,不均平则自治力不能溥及。

本部为宪法实施起见,斟酌情势,以为将现有省分、区域划为两省或三省、四省,则所有一切行政必多便利。兹列举如下:
一、省务长易于举出。查各省党派,关于地方者居大多数,今地方制既行缩小,则一省之内必有资望最高相当之一人,无其他党派与之为敌,则选举易成。
一、吏治便于考查。一省既析为二省,或三、四省,则荒僻区域必增一省会或两省会为政治中心,所系地方官吏贤否,自便于监查。
一、教育可溥及。查各省专门以上学校多设于省会,其偏远地方之学生往来艰难,恒以财力不及而阻。若省会既多,则高级学校可望多设,无偏倚之弊。
一、人民自治力增加。省会既多,则人才萃聚,风气易于开通。风气开则自治知识增加,所有一切自治事业,可逐渐发达。

由以上诸点观之,省大不如省小,省少实不如省多,便于行政,利于人民,亦犹边远大县析为两县之便利也。顾或谓省会既多,则经费必窘。是不然,查现在各省道尹,少则三、四,多则六、七。省会既多,则事务自灭,其省务院规模略如今之道尹足矣。道尹既裁,则并两道署之经费为一省署经费,无虞不足。又况宪法施行以后,地方钱粮归省者十分之六,量入为出,尤属从容,此层似无虑也。至于分省之法,或因山川之阻隔,或因风气之不同,或一省析为二省或三省、四省,其详细情势,俟大会通过后,再为规定,提出国务会议,交国会以法律定之。谨先提出意见大纲,付请公决。
职方司提出

此文来自《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朋友问:“你为什么走得这么执著?”“行者的眼光盯着远方,一个永远不可能到达的地方……”我只能这样告诉他。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8-23
赞同职方司意见
1、实行郡县制:省改为郡、自治区改为自治郡、直辖市改为都市郡。县市均为正厅级。2、实行城乡住民自治。自治机构首长组成问责制政府,不受当地党委领导。工作人员为公务员。3、主要按照山川形便原则划分郡县。4、建设欧洲式城市。以城市化推动现代化、市场经济化。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8-23
可见民国时,不光国民政府有缩省之准备,连北洋政府亦有缩省动议。吾辈今日之工作,当同80年前矣。然,皇帝不急太监急!怕乱思想将成“缩省”之大碍也!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5-12
省制实为中华民族最大的败笔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5-12
有没有人能找到段祺瑞民国7年的分省划分法?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2-17
好资料啊!
谢过啦!!!!!!!!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2-18
联省自治
欢迎光临我的专题博客——《政区边界探寻》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2768807865_0_1.html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0-10-02
引用第11楼Zorro于2010-09-25 03:04发表的  :
国民党有些人是治今世之才而治理了旧中国。

GCD有些人是治旷世之才而治理了新中国。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0-12-02
珍贵资料, 难得一见,  收藏了,  谢谢先生!
一方水土一方人,一个政府一条河。一省一江、一郡一水、一县一川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0-12-03
“省”这东西在数量上必将而且只能朝着“更多,更小,更烂”的大方向前进。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0-12-05
引用第12楼我等天子于2010-10-02 13:25发表的  :
GCD有些人是治旷世之才而治理了新中国。

GCD 目標本來就是全世界嘛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1-01-06
某些层面上我感觉GCD和MANQING很象,不,不是很象,而是太象了。。。
立法首都西京长安。
行政首都中京洛阳。
司法首都东京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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