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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我个人对"市管市"的一些新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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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10-02
难道一个城市就不能管辖另一个城市了嘛?
关键是要看管辖与被管辖的城市处于什么体制之下
西方市制的发展,是和议会民主制度分不开的
一个城市实行代议民主制度,选出的市政府自然代表整个城市的市民利益
由于早期城市与城市间有天然的界限
加之民主这个东西有集中的倾向
故西方有很多市管地区的区划,却很少有市管市,或两市联合的区划

中国却不同
本来市制的引入就是水土不服
后来实行地区制度,知道废地区而设市
其实市管市的体制未必不行
如果城市联合体组成联合议会一样的性质的机构(如今国外的都市区,如早前的伦敦就这样)
未尝不可
虽然是市管市,由于各城市在议会中都有代表伸张自己的利益,故不可能出现类似的市卡市的情况

可能大家要说,中国的地级市也有人民代表大会啊
不过大家也该知道这各花瓶到底有多少作用
在中国还没有完善民主制度下
是不可能"公正"地市管市的

那么省县直辖呢?
其实在没有实现完美的民主之前
县城一样可以学习地级市剥削下面的村镇

一切都是体制的问题,难道没有出路了吗?
我认为,体制问题不能作为遮羞布来掩盖事实问题
不能永远将体制问题作为区划问题探索的终点

可以做一个简单的价值比较
地级市管县,危害了县的生存
省县直辖正是在当前体制下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可以欣喜地看到,我国各省的经济改革正在稳步前进
浙江省全面放开,实行财政直管
其他省如湖北等也开始直观部分强县
我觉得弱县由地级市继续管还是有一定好处的
至少地级市的领导都还有扶持弱县的观念
这对弱县要比被省直管要好些

所以,同志们,单从区划上看,前景还是乐观的
欢迎拍砖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10-03
您的观点,我基本上表示赞同

我也认为,各级政府“职责同构”,什么都管又什么都不管,没有明确哪些分工哪些合作,这才是“市卡市”、“市卡县”、“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根源。
如果不能改变行政制度的不合理,单纯的重划行政区划,那只不过是给下级政府换了个吃他卡他的“祖宗”,即使省直辖县,省政府也会“卡”那些他认为不重要的县市,再把资源投入到他认为重要的地方(比如省会)

所以,行政区划改革,精简层次和机构,节约行政成本的同时,一定要从法律和制度上确定,哪些权限是省里的,县里不能越权审批;哪些权限是县里的,省里不能随意的横加干涉。
同样的,县-乡之间,市-区之间也要有这样的明确分工。

以市-区之间为例:我初步的设想,市政府负责发展规划、财政审批、人事安排等宏观权利;区政府负责公共卫生、绿化、社会保障、基础教育等服务性事务,这类事务市政府只起到监督协调作用,不具体策划干涉。区政府开支占全市财政开支的比重,应该每一财政年度之初就计划好,并经议会通过写入年度财政预算。市政府必须按时足额拨付给区政府,不得截留!
中央-省(自治省,直辖市)-县(市)
撤销副地级,县级等同于副地级
城市分为直辖,副省级,地级,县级,副县级,直辖市可以辖县,县级以上的市可以辖县级或县级以下的市.除个别特例,城市必须集中连片
县分为地级县和县级县,地级县可以辖县级市,县级县只能辖副县级市
副县级市人口少于20万,不分区.分区的大城市人口不少于30万.区均为县级,人口不得少于15万,不得多余30万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10-03
to顶楼。西方制度下两市可以联合,但若发现一大一小,选出来的代议政府不能保护弱小一方的利益时,这一方也是有权利退出的。此谓退出自由。
此外,现代国家都是民主+共和的体制。民主也不是简单的谁得票数多谁就是老大。
至于县剥削乡镇的问题,这是体制诱导。和市管市不是一回事。因为县并不要求以县城发展为主,但是现在的政绩考核、传统等多方面因素导致了地域型政区同聚落型政区的混同。但解决之法绝对应该两分。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10-03
同意qqee的观点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10-03
你和顶楼的意见,我也基本同意,虽然我并不认为省县直辖,是体制内可以进行的唯一选择。

而对下面引用的,有关市=区之间权力的划分,有两项我是根本反对的。就是财政和人事权力市政府独享,我认为,其他的权力都可以由一个政府独吞,唯有这两项必须分开。如果那样的话,区就不要叫区了,也没必要设立政府。管不了钱和人,区政府就是花瓶一个,没用。

所以我认为区政府的改造,应该有两个方向可以选择:
一是区政府实体化,有独立的人事权,有专门的税种征收,财政独立。
一是区政府虚拟化,由市政府统一管理市内的所有事务。但是在民生方面,各局(如民政福利、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体育等)根据需要在市内各区设立自己的办事处。比如每10万人设立一个办事处。

这两个方向虽然相反,但我认为都未尝不可,唯有妥协的四不象不可。

以下是引用Redbee在2004-10-3 0:58:07的发言:
同样的,县-乡之间,市-区之间也要有这样的明确分工。
以市-区之间为例:我初步的设想,市政府负责发展规划、财政审批、人事安排等宏观权利;区政府负责公共卫生、绿化、社会保障、基础教育等服务性事务,这类事务市政府只起到监督协调作用,不具体策划干涉。区政府开支占全市财政开支的比重,应该每一财政年度之初就计划好,并经议会通过写入年度财政预算。市政府必须按时足额拨付给区政府,不得截留!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10-03
上下两级分层我很赞同,特别是在城市内部,同一个城市,各个层次的机构加一块组成一个整体就完全够了。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10-03
to:keating兄

当然,我说的“人事权”“财政权”归市,也是有限度的。比如区长副区长这类区议会选举的政务公务员,在没有触犯刑律的情况下,市长如要将其停职,必须经过人大常委会2/3多数通过
财权也一样,目前的国地两级财税,我觉得弊端很大,特别是地税又分省市县区多级,很混乱。如果肯定地税的作用,不取消他的话,我建议保留在县市一级即可,上解支出比例和下拨区县的比例都要事先订好,比如3-5年核定一次范围,每一财政年度微调,由议会监督,按时拨付,不得随意更改。

如此,取得独立性和财政来源都是有保证的,如果将区的权限增加,就又成为不叫市的“小市”了,职责同构又会出现。而虚化,办事处是派出的,向上负责,区级议会的地位会很尴尬。

这样的话,市一级设有财政、交通、人事、商务等局。环卫、社保等部门由区派出代表组成协会(市政府也派出代表,但不是领导;周围的县也可参加,可以超越行政区划限制),协会不是市政府的机构。
而区级的人事、财政不单独设局,把它们作为区政府的内设科室就可以了。
当然,并非所有机构都这样拆开,比如公安市区两级都要设,完全避免职责同构也不可能。

我承认,具体的设想还不成熟,进一步思考中……
中央-省(自治省,直辖市)-县(市)
撤销副地级,县级等同于副地级
城市分为直辖,副省级,地级,县级,副县级,直辖市可以辖县,县级以上的市可以辖县级或县级以下的市.除个别特例,城市必须集中连片
县分为地级县和县级县,地级县可以辖县级市,县级县只能辖副县级市
副县级市人口少于20万,不分区.分区的大城市人口不少于30万.区均为县级,人口不得少于15万,不得多余30万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10-03
可关键是会“市满天下”“区满天下”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10-03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4-10-3 13:26:07的发言:
可关键是会“市满天下”“区满天下”

再过一二十年,我国城市化就要超过一半。到时候7亿市民,想不市满天下也不行啊
中央-省(自治省,直辖市)-县(市)
撤销副地级,县级等同于副地级
城市分为直辖,副省级,地级,县级,副县级,直辖市可以辖县,县级以上的市可以辖县级或县级以下的市.除个别特例,城市必须集中连片
县分为地级县和县级县,地级县可以辖县级市,县级县只能辖副县级市
副县级市人口少于20万,不分区.分区的大城市人口不少于30万.区均为县级,人口不得少于15万,不得多余30万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10-03
几十年后,人口可以大多数都在市里,但是地皮不行。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10-03
要满天下就要从村的城市化、乡的城市化抓起!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10-03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4-10-3 1:41:21的发言:
to顶楼。西方制度下两市可以联合,但若发现一大一小,选出来的代议政府不能保护弱小一方的利益时,这一方也是有权利退出的。此谓退出自由。
此外,现代国家都是民主+共和的体制。民主也不是简单的谁得票数多谁就是老大。
至于县剥削乡镇的问题,这是体制诱导。和市管市不是一回事。因为县并不要求以县城发展为主,但是现在的政绩考核、传统等多方面因素导致了地域型政区同聚落型政区的混同。但解决之法绝对应该两分。


縣剝削鄉鎮和市管市有什麽體制上的區別嗎?在我看來,這兩者本質上是一樣的

縣在沒有成爲縣級市之前,由於是以農業工作為中心的,所以會照顧到廣大縣域,但是本質上,並不是民主在起作用

儅縣成爲縣級市后,工作重心轉向城市化,自然導致了整個縣為縣城服務的狀況,這和市管市在本質上是完全一樣的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10-04
以下是引用后花园在2004-10-3 23:31:34的发言:
縣剝削鄉鎮和市管市有什麽體制上的區別嗎?在我看來,這兩者本質上是一樣的
縣在沒有成爲縣級市之前,由於是以農業工作為中心的,所以會照顧到廣大縣域,但是本質上,並不是民主在起作用
儅縣成爲縣級市后,工作重心轉向城市化,自然導致了整個縣為縣城服務的狀況,這和市管市在本質上是完全一樣的
大谬!
现在的众多的不是县级市的县,难道他们就都没有刮全县之财重点建设县城吗?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10-04
以下是引用后花园在2004-10-3 23:31:34的发言:
縣剝削鄉鎮和市管市有什麽體制上的區別嗎?在我看來,這兩者本質上是一樣的
縣在沒有成爲縣級市之前,由於是以農業工作為中心的,所以會照顧到廣大縣域,但是本質上,並不是民主在起作用
儅縣成爲縣級市后,工作重心轉向城市化,自然導致了整個縣為縣城服務的狀況,這和市管市在本質上是完全一樣的

理论上县是不直接管理城市的。但实际上偏差。但本质不一样。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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