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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缩省 废县 省辖市 市与市平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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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12-18


缩省论与废省论在我看来说的都是分省,只不过缩省论把省分了仍称为“省”,而废省论把省分了称为“州”。不过,我们不是联邦制国家,所以主行政区划称为“州”似乎不合适。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的主张之中关于减少区划层次的意见我同意。但是缩省并县,省县直辖的主张不能够很好的解决市制问题,不论是市县同级、县下设市还是市镇乡自治,给我的感觉是仍然市制混乱。
的确,现在我们有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还有市管县、市管市和县改市、县改区、市改区、县级市升地级市、地市合并、地改市的乱哄哄的现象,却又乐此不疲,势不可挡。
现在全国二千多个县级行政区划中仍称为县的已不到一半,而且这个比例还在快速减少。尽管反对县改市的声音不小,但真的要改回去,当地的百姓不见得乐意,不信咱们可以做个民意调查看看。况且成千上万的公章招牌换了又改,不是更乱吗。不如顺水推舟,索性废县,省之下行政区划都称为市。

并县论没说清楚把县并了以后叫什么,废县论明确告诉大家把县废了都叫市。道理很简单,因为官员想当市长,百姓愿做市民嘛。既然大家都叫市了,可以集中精力来好好解决市制混乱的问题了。
有人认为市应该是“点”的概念,市只能是城区不能有农村,好象美国就是这样做的。使我不解的是,点与点之间的区域终究还是要归属于某个建制单位的,而这个建制单位的管理当局是不可能在农田中办公的,那么既然农村管理当局也在城里,那我们何必浪费行政资源去城乡分置呢?所以我主张市应该是一城涵乡的区域,但是我反对市中设市、一市几城或一市无城地胡乱设市。

说到这里,有必要打断一下,先说说各级政府的关系。我主张“中央——省——市”的三级制,地方政府首先应当执行当地人大布置的工作,而不是上级政府布置的工作。各级政府的关系是分工为主,而不是领导为主。比方说:
中央政府分工外交、军事、司法、财税等国家事务;
省政府分工交通、土地、资源、国资等经济管理事务;
市政府分工民政、市政、教育、卫生、劳动等公共服务事务。
各级政府按分工设立相关部门,不必上下对口,以求精简高效。
中央政府动用司法权约束地方政府,省政府利用经济权规划各市。
经济权归省,是考虑到我们国家很大,中央政府很难直接管理,而市及其辖区或乡镇的区域太小,多层次管理既浪费经济资源又浪费行政资源,而省级区域只要划分合理应当最适合管理区域经济事务。
市的分工既然是公共服务,那么我们在设市的时候应当首先考虑城市服务功能。以往看经济指标和人口数量设市的办法,我觉得不科学。比如江苏和广东的有些县级或镇级单位经济实力很强,人口百万,基础设施也很好,可是当地人往往利用离他们很近的更大的中心城区的城市服务功能,这样的单位不应该看成具备了城市功能而被划出来设市。相反有些偏远地区的县城,经济薄弱,人口不足万,基础设施也不好,但却是当地人唯一可以利用的城市服务功能,这样的地方应看成相对的具备了完整的城市服务功能,可以设市。
按这样的理论,最大的市约有一千万人口,最小的市人口不足10万。尽管这样,市作为最基层行政区划应该都是平级的。那么有人会问了,这样做肯定要出问题,如果漠河的公安局长调到上海去,你安排他什么职务呢?这种担心其实说的是干部的行政级别问题,也正是因为干部行政级别才导致了市分了很多级以致于后来越弄越乱。所以应该改的是行政级别制度。
我主张把行政级别分为政务官序列和事务官序列。政务官是人大选出来的官,也就是国家主席、总理、省长、市长这样的官;事务官是政府雇员,如局长、处长、科长、科员等等。政务官不论区划内人口多少,只按区划等级定级;事务官不论区划等级,只按他掌管的机构大小定级。这样一来漠河的局长到上海去套用事务官的行政级别大概可以安排科长职务;漠河市长是人大选出来的,如果到上海去能不能当上海市长,要上海人大选了才能定。

最后补充2点,一个是我对市辖区、及其街道、乡镇如何调整的看法。有的市辖区离中心城区较远且本身相对具有独立的城市功能应独立设市。剩下的市辖区、及其街道、乡镇则撤销实体,根据需要市可以分为若干区,规模介于现在的街道(乡镇)和市辖区之间。但是这种区是虚体,不设人大和政府,只是政府部门根据需要派驻分支机构。
还有是我对直辖市的看法。作为市,4个直辖市的区域太大;而作为省级单位,他们的区域又太小。所以我主张直辖市合并邻省部分区域设省,省内按上述原则设立若干市。
市县平等,虚省缩省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4-16
提议很好。坚决支持.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4-16
提议很好。坚决支持:中央政府分工外交、军事、司法、财税等国家事务;
省政府分工交通、土地、资源、国资等经济管理事务;
市政府分工民政、市政、教育、卫生、劳动等公共服务事务。
各级政府按分工设立相关部门,不必上下对口,以求精简高效。
中央政府动用司法权约束地方政府,省政府利用经济权规划各市。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4-16
以下是引用哼哼在2004-12-18 0:38:36的发言: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的主张之中关于减少区划层次的意见我同意。但是缩省并县,省县直辖的主张不能够很好的解决市制问题,不论是市县同级、县下设市还是市镇乡自治,给我的感觉是仍然市制混乱。所以我主张市应该是一城涵乡的区域,但是我反对市中设市、一市几城或一市无城地胡乱设市。

既然你反对一市几城,不明白你打算一个省下面会有多少个市?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4-16

我主张把行政级别分为政务官序列和事务官序列。政务官是人大选出来的官,也就是国家主席、总理、省长、市长这样的官;事务官是政府雇员,如局长、处长、科长、科员等等。政务官不论区划内人口多少,只按区划等级定级;事务官不论区划等级,只按他掌管的机构大小定级。这样一来漠河的局长到上海去套用事务官的行政级别大概可以安排科长职务;漠河市长是人大选出来的,如果到上海去能不能当上海市长,要上海人大选了才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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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 与我想法基本一直啊!!! 同志!!!!!!!!!!!!!!!!!!!!!!!!!!!!!!!!!!!!!!!!!!!!!!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04-17

与我的看法接近,特别是要政务官和事务官分开。应该指出,还要进一步把政府机关分为决策、监督和执行部门。政务官做决策承担政治责任,由人大选举产生。执行政策的事务官则由上级任命或公开招聘,负行政责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17 19:33:33编辑过]
心存千秋 方能面對目前; 胸懷全局 始可經略一方
http://mkcnzaa.blogspot.com/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5-04-17
以下是引用曲径通幽在2005-4-16 18:53:11的发言:

我主张把行政级别分为政务官序列和事务官序列。政务官是人大选出来的官,也就是国家主席、总理、省长、市长这样的官;事务官是政府雇员,如局长、处长、科长、科员等等。政务官不论区划内人口多少,只按区划等级定级;事务官不论区划等级,只按他掌管的机构大小定级。这样一来漠河的局长到上海去套用事务官的行政级别大概可以安排科长职务;漠河市长是人大选出来的,如果到上海去能不能当上海市长,要上海人大选了才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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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 与我想法基本一直啊!!! 同志!!!!!!!!!!!!!!!!!!!!!!!!!!!!!!!!!!!!!!!!!!!!!!


现在的政务官不也是人大选出来的?

hqq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04-19
真正的地方自治是當地人選當地人,而且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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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ndary representation is not
necessarily  authori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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