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么说,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西部小县谈县域经济和一个东部发达县(市)谈县域经济,谈的完全就是两码事。前面谈的可能都是农业问题,而后面谈的几乎没有农业问题。中国的一个县条件千差万别,西藏的一个县可能一万人都不到,东部的一个县(市)可能有上百万人,其中有些县级市甚至城市人口占多数,并且拥有几十万人口。在这样的差别下,何必要硬造一个时髦的词汇“县域经济”呢?
县域经济唯一存在的理由不过是以级别的眼光看问题。如果撇开级别的束缚,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地级市市区也包含着大量的农村,很多地级市城区也不大,甚至在市辖区范围内占不了多数,很多地级市市区的人均GDP比同区域的县还低得多,比如南充市嘉陵区竟然只有2000多元,真是难以置信。就从传统的角度谈县域经济,难道就应该把这部分排除在外吗?甚至很多省会城市所在的市、直辖市,他们同样存在大量的“县域经济”。
我认为,县域经济要么改称地方经济,包括从纯城市经济到纯农村经济的一系列复杂的组合,要么改称以农业为绝对含量的农村经济。事实上,第二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即使在乡村,也基本上不是单纯的农业经济,工业化的痕迹遍地都是,经济发展很容易产生市镇,进而产生城市经济。另外从城乡统筹,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角度出发,也没有必要严格区分农村和非农村。即使有必要保留这种单独的领域,但是我们另外仍不得不面对更加广阔的城乡混合经济。
所以,我认为应该正确分类研究的这种城乡混合经济,它首先不应该以级别限制研究范围。要单从地域的划分出发,按照现在的区划,分成县经济区和市经济区(市包括县级市、地级市市区总和和直辖市的区)。事实上,县、县级市、地级市市区总和和直辖市的区它们本身就体现了从农业经济到城市经济的丰富内涵,但是行政区划本身却不体现严格的农业经济和城市经济比例上的区别。
真正从便于研究的角度看,就应该从农业经济和城市经济在一个地域内所占的比例来区分不同的城市类型。比如,从城市人口的比例、城市规模、城市数量的角度进行划分。试举一个例子:
一、纯城市经济:完全城市化的区域,如一些直辖市的区,这些地域及万千宠爱于一身,是国家的心肝。
二、特大城市城乡经济:拥有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这个本来可以合并到第三个分类“大中城市城乡经济”中,之所以单列出来是因为这个类别中,虽然农村不少,但农村经济只占绝对少数,并且这里的城市经济的综合性强,有广阔的辐射能力。
三、大中城市城乡经济:大部分地级市市区和少部分县级市、县,拥有20万人口以上城市,同时拥有很多数量的农村,但农村经济不占主要成分,这块经济是中国GDP构成中的大头。
四、小城镇城乡经济:少部分地级市市区和大部分县级市、县,地域内没有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但分布有不少城镇,同时农村数量在地域内占多数。这块是中国发展亟待加强和发展的区域,也是所谓三农问题最严重的区域。这块区域的成败直接决定了共富目标的实现。
当然,这是很粗的分法,如果有兴趣,还可以再结合城市人口比例等进行更加细致的划分。我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加体现不同城乡混合经济的特色,更有利于相互比较借鉴和学习,更有利于研究。现在的县域经济的提法,什么百强县评比,千强镇评比都可以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