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命题之一:
那么,为什么设立的副省级直辖市不是广州、南京、武汉、西安、沈阳、哈尔滨、成都、济南、杭州等“更有资格”的大都市呢?因为它们是省会,不宜变更。否则,政府机构整体搬迁,成本巨大;公务员迁往另选的新省会城市,也会阻力重重。
---既然可以升直,为什么省会不能变更?为什么要政府机构整体搬迁?换块牌子就可以!公务员在那里都是公务员!(胡可能不是公务员?)胡里胡涂!
在新省会设立新机构,派当官的去就好了(让当官的带上心腹另起炉灶更中)!胡作非为!
伪命题之二:
有人担心设立副省级直辖市会导致官僚机构膨胀,凭空增添了一大批官员。但实际上,直辖后各市机构照旧,行政级别也不变,官员不但不会增加,直辖后各市可以利用直辖之机,而且还可以利用直辖之机,精简、整合机构,进行行政体制改革的试点;并且规定只设副省级、市县两级政府,地级市、县互不隶属,市不辖县,减少权力层次,提高办事效率。
---难道就不可以利用直辖之机增加机构,增加行政级别,增加官员?胡思乱想!
----“规定只设副省级、市县两级政府,地级市、县互不隶属,市不辖县”。胡说八道!
伪命题之三:
设立副省级直辖市不仅有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有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加速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而且有利于加强中央的权威,遏制地方省级诸侯势力的坐大,可谓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须知省级诸侯势力一直是中央政府的心腹大患,唐末节度使坐大,导致藩镇割据;清末督抚权倾一方,导致各省纷纷宣布“独立”。
---明知省级诸侯势力一直是中央政府的心腹大患,为何不除之以绝后患?难道现在的中央政府已不能控制各省?胡言乱语!危言耸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