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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本人认为地级市应改称为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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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1-07
必竟“县”这一称呼在中国的历史上流行了二千多年了,而且历朝历代都在用它,如果把县在中国的行政区划中取消,必是一件遗含憾的事,本人认为无论是府、州、或郡均代替不了。
然后再根据规模进行分县,也就是现在流行的新设地级市原则上最小规模为面积大于2000平方千米,人口100万以上才可分县。
县根据规模、现状分三个层次:1、副部级(就是现在的副省级城市,全国共计15个);2、正厅级(就是现在的地级市);3副厅级(若干非城郭县合并组成)。
县下辖市。现行的市辖区、县级市及县改为市。
市下辖街道、乡、镇。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1-07
纯属制造混乱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1-07
干吗?多事!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1-08
定义混乱.
去水星日光浴,去金星桑拿,去马里亚纳海沟跳海,去火星上自由的呼吸,去和小行星飚车,去木星大红斑空降,去泰坦雪藏,去天王星等日出日落,去海王星过十年,当然冥王星是你最后的归宿,卡戎是你的信使!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1-10
没意义了,已经习惯了的东西再改,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何况只是一个“词”而已。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1-10
要说改名字我也有一种设想:

一级行政区域为  都、省、自治省
二级行政区域为  府、县
三级行政区域为  街区、市、镇、乡

这样不仅机构精简,而且也名字好听。呵呵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1-11
没有意义!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1-12
莫名其妙!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1-12
很接近我的架構:
一級:道州。道為內政部派出機構,州為自治行政區。
二級:府縣。
三級:市街邑。街為現在的鎮,邑為現在的鄉。

廢除市區下的街道,全部改為街。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1-12
没必要。地名叫起来顺口就行。县,市平级,都是中国的第二级行政区划,城市建制相同。
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地区----------乡,镇,县辖市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01-12
这倒不必。
我的意见是保留原级别,但取消管县。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01-24
啊?这.。。。。。。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01-24
试贴之贴?
那我顶!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01-24
地级市改县,县改市,确实好乱,多次一举
行政区划为省(虚)或直辖市、省辖市、县三级,市分直辖市和省辖市,取消县级市,县级为基层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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