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些省县直接管理方案,增加了20多个省,行政成本大大提高。有的采取并县的方式,县域规模扩大到150-200万人口,与地级市无异。管理不便,结果又要县下辖市。造成新的混乱。
与其如此,不如在旧制基础上进行合理革新。
80年代“市管县”之前的体制还是有其合理性的。
城区人口较多的市,设为省辖市,可以设区,但仅管辖母县,地域范围较小。
而城区人口较少的市,不必设区,设为县级市,与县一起归地区行署管辖。未来地区行署可以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仅起协调作用,甚至虚化。
城区人口以百万人口作为界定标准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