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6楼桔梗琉璃于2009-06-11 09:29发表的 :
认为地名读音必须按照词典规范,是prescriptionism,认为读音应以当地普遍性的实际发音为准,即名从主人,则是descriptionim,两种研究角度,倒也不能说谁对谁错。
由此想起两个好玩的故事。哈尔滨市的南岗区,”岗“字依照字义应读阴平声,但本地人是读作去声的。某次在公交车上,听见一位父亲认真地教育孩子:南岗,应该读作”南肛“,不是”南杠“,发音一定要规范。于是全车群众都开心地笑了。
又,"阿城区",本地人读”阿“字为去声。某次听CCTV海霞严肃地念”哈尔滨市阿(阴平)城区“,笑得抬不起头来。又一次是听见某外省台主持人念这个地名为”东阿“的”e“音,当时正是午饭时间,食堂里很多人都被呛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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