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县”财政体制对我市财政的影响及应对
津市市财政局 谭 贵 凡
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于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近期首先将粮食、油料、棉花、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直面如此难得的机遇,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分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应对,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助力。
一、“省管县”财政体制给我市财政带来哪些好处
1、体制上解基数有望豁免。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和“定额上解、递增包干”财政体制的影响,我市财政体制上解基数一直偏高,每年体制上解达1326万元,是整个常德市上解总额的1/4,占常德市整个区、县(市)上解总额的1/3,1985年—2008年我市体制上解总额达3.3亿元。市政府多次向省政府打报告,要求豁免我市体制上解基数,可迟迟没能如愿,如能实行“县财省管”,我市体制上解基数有望得以豁免。
2、部分上解支出、上划税费可得以免除。2008年,我市专项上解支出2988万元,剔除体制上解后还有1662万元,这其中有391.4万元上解到常德市,实际上是常德市政府利用行政管理权对各县(市)的摊派。2008年上解到常德市各种基金和费用有157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82万元(10%部分),农土资金12万元,防保资金23万元,排污费40万元。2008年上划给常德市的企业所得税 83万元,我市作为省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28%的部分划给了常德市,其中:车桥厂64万元,盐矿10万元,盐业公司9万元。以上三项合计631.4万元,实行“县财省管”后,这些上解支出可得以免除。
3、县(市)上划给省级的共享收入可能会全额返回。2008年我市实现个人所得税392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50万元、土地增值税31万元,分别按12%和50%上划给省级的共享收入137万元(其中:个人所得税47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 75万元,土地增值税15万元),实行“县财省管”后,县(市)与省级的共享收入可能全额返回给县(市)。
4、湘澧盐矿附产品税作为我市地方税收可得以明确。根据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分税制后省级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94)预字第246号)文件精神,原盐税转为资源税和转为增值税的25%部分作为省级收入,盐矿原附产品税转为增值税作为地方税收留给我市。但1996年4月13日省财政厅重新明确省级收入范围时,未将附产品税单独明确,致使上级财政和审计部门在每次进行收入级次检查中,对盐矿留给我市的芒硝等附产品税收级次提出了质疑,市政府曾多次向省财政厅报告,要求省厅以文件形式明确把盐矿附产品税收留给我市,可省厅一直没有明确答复,实行“县财省管”后,此问题一定能得以解决。
5、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加大。
① 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国家通过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来扶持县域经济的发展,一是加大投入,通过加大对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二是提高县级税收分成比例,即降低分税制财政体制上缴中央75%的增值税和全额消费税比例,增加县级税收留成比例。
②加大省级投入。实行“县财省管”,省政府肩负着管理县级财政的经济职责,在体制补助、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财政结算、专项补助、资金调度直接核定并监管到县,特别是我市的企业养老保险已被列入全省的重点监控县,到时将会得到省厅政策和资金上的重点倾斜。
③减轻了专项配套的资金压力。据初步统计,我市今年上级专项需地方财政配套的项目65个,需配套资金6991万元。按其他省“省管县”试点改革的做法,省对县(市)安排的专项资金,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不要求县(市)配套,这将极大缓解我市财政的支出压力。
④ 避免了市级“扒皮”环节。“省管县”最大的障碍就是利益博弈。“省管县”财政体制最明显的好处在于中央和省下放给县(市)的各种权益将不会被市级截留,杜绝了过去那“市压县”、“市卡县”、“市吃县”、“市刮县”和富了一个地级市、穷了诸多县(市)的现象发生。2008年全常德市上级补助收入72亿元,而市本级就占了9亿元,这其中大部分都是截留的各县(市)的资金。当然,市级把截留的资金安排了少部分用于市级对县(市)的专项配套或资金投入,2008年市级对我市投入的各种配套资金660万元,实际上都是县(市)的资金,只不过是换了投资主体而己,况且截留与投入的资金相距甚远。
二、应对“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我们该做些什么。
1、加强政策调研。市委、市政府应把“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仅要研究和学习外省改革的成功经验,而且要因地制宜的制定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使改革收到明显成效。各单位也应加强对中央和省有关“省管县”的政策研究,要与省厅各对口处(室)衔接沟通,打探信息,对接政策,并根据各单位工作的实际,各自做好调查摸底,做到有的放矢。
2、客观反映财政收入。过去,为完成市局的收入考核任务,我市的一般预算收入中还存在有部分“水份”,一旦进行“省管县”改革,省厅会到县(市)核定收支额度,如果以上年的收入为基数,给我市会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这个损失会持续若干年。因此,财政部门应真实反映本级财政收入现状。
3、如实反映财政困难。多年来,体制上解基数较高、企业养老保险发放缺口大一直是困扰在我市财政身上的两大顽疾;另外还有白衣区区划经费的上解、盐矿附产品税收的界定、统一津补贴发放的支出压力及企业改制的遗留问题使我市财政不堪重负。这些困难得到了解决,财政才能走出困境。上已述及,市政府曾多次向省(市)政府请示,要求豁免体制上解和白衣区区划经费上解基数,明确盐矿附产品税收等问题,虽未能得到圆满解决,最起码我们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省(市)主管部门心中有数。另外向上级部门如实反映我市财政的困难,特别是如实反映我市企业养老保险、统一津补贴发放的支出压力,争取省厅更多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补助来弥补我市财力的不足。
4、增收与提质并举。抓财政收入,是财政工作一个永恒的主题。一方面要抓收入的增量,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后,中央切块到省里的资金,省里再重新分配时必将会考虑各县(市)的收入增长比例,收入总量增加了,省补助资金相应也会增加。另一方面要确保收入质量,提高税收比例,真正提高人均实际可用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