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珠三角各省辖市、县级市经济实力都很强,人口聚集量也很大,通常都要接近或超过中西部的上一级政区。据统计,广州、深圳、苏州、杭州、无锡、佛山、南京、宁波、东莞等这九大城市,优势比较突出。
在长、珠地区,工业化、城市化形势越来越明朗,在我国政经合一的主导管理模式下,以“中心城市-城区部/郊市部-开发区”为主体的政区体系正在激荡着传统的“省-地-县-乡”的层级式管理体系,对于这些省辖市而言,最大的问题就是天花板问题,发展中的“被规划”问题越来越琐碎,很多发展被限制,也没有得到很好的疏导,严重妨碍了资源的合理化自然配置。随着发展的量的上升,各类高层级的审批越来越繁忙,严重拖累了这些城市社会管理水平。与国内外交流中也遇到层级化引起的权利不对称情况,一些机遇因为层级达不到而使该地区的居民无法享受到。
城市化时代,在我国现有体制下需要有与之配套的城市型综合管理体系,进一步以城市来带动区域发展和布局,规避村村点火的低层次工业开发,大手笔保育生态林地、湿地,加强交通轴线预留和升级,调整城市土地开发功能。
在具体操作中,根据工业化和城市化进度,长三角、珠三角宜先选取“深圳+东莞”、苏州两个地区作为试点,这两个地区目前矛盾比较突出。深圳在国内已达到直辖市的能级,目前后备土地资源紧缺,缺乏大块面工业区域作为支撑,导致产生空心化隐患;苏州目前受地级市限制,无法在较高的平台调配财力、土地,中心城市首位度不高,导致碎片化发展。深圳+东莞、苏州两个地区历史上基本同属一个政区,属于胞裂型政区(注:任何一个政区,从来源来看,可以分为组合型政区和胞裂型政区两大类,前者一般是行政力量推动下组合而成的,后者为经济增长后不断细胞分裂出若干新的组成部分),区域内部认同感强,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人民生活水平比较均质。
广州、杭州、南京三市需要协调好省会问题,应与东部沿海经济人口大省缩省计划一同安排。宁波本身为副省级城市,其发展的量和目前的地位之间矛盾并不突出。佛山较早地实现了县级市改区,统筹能力较强。无锡属组合型政区,1983年成形,版图还有待于重新优化。
个人认为长、珠两个区域,除了现有的上海、香港、澳门3个政区,还应增加广州、深莞(深圳+东莞)、苏州、南京、常锡(常州+无锡)5个直辖市,重组徐海、淮扬、浙西、浙东、粤东、粤西、潮汕7个省,省会分别为徐州、扬州、杭州、宁波、惠州、佛山、汕头。
这样的管理模式可以便于中央-地方的对话和监管,发挥城市的主体地位,特别是在长三角地区,既有省际摩擦,又有相邻市际摩擦,还有省-市-县间摩擦,很难通过一个协调机构或机制来制止摩擦,释放发展的最大空间,一些级别较低的市往往吃亏或者只能偷偷干,积极性打消不少。通过升格直辖市、分省,便于中央主持解决这些矛盾摩擦,作为各省级行政单元来说,内部诉求更统一,各单元之间经济量级更匀称。
在各单元内部可以推广新的层级体系,例如直辖市就可以通过区-开发区-社区三级,省可以实行省会城市/中心城市-区/一般城市/县-开发区/乡-社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