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省以下保留三级体制比较合适。省县直辖在现有条件下还不太成熟,因为省的面积太大了,管辖的县也太多了,需要地区一级实现过渡。现在多数省本来就是实行的三级体制,但为何遭至那么多网友的诟病呢?主要矛盾集中在近些年市管县和市管市体制上的不顺,以前不实行市管县时其实并没有这些矛盾。因此,理顺省以下行政体制的关键就是理顺地区、市、县的关系。我的建议是并行的两条线——
1、省——地区——县三级管理体制。地区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地区只管县,不管市。
2、省——市——区三级管理体制。只要是市,一律是地级,由省直辖。市下设区,但不管县。
这其实是对现实和传统的综合,也可以算是对现实的修正,好处是,既保持了总体上的三级体制,又做到了相同行政单元的平等,比如县与县之间、市与市之间,都能够实现公平竞争,也就避免了现有的地级市与县级市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