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批文:
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0-08-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WA-ZHB-2010-012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瓮府办发〔2010〕121号
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草塘镇更名为猴场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瓮安县草塘镇更名为猴场镇的批复》(黔府函〔2010〕19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瓮安县草塘镇更名为猴场镇的批复》(黔南府函〔2010〕65号)意见,现就更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草塘镇更名为猴场镇。
二、草塘镇更名后,隶属关系、镇政府驻地和管辖范围保持不变。
三、草塘镇要做好更名后相关衔接工作,及时通报有关单位,保证社会交往、对外联系和各项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县直各工作部门要配合草塘镇人民政府作好更名的服务工作。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http://www.wengan.gov.cn/zwgk/contents/702/9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