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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呼之欲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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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5-16
联想到国家安监总局成立之前,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占据了个大媒体的版面。而在安监总局成立之后,各地的安全事故则不断下降了。
当前,食品卫生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也是安全问题的重灾区,国务院是否会效仿当年成立安监总局,在12年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升格为总局呢?我觉得可能性很大。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5-16
提高管理部门级别,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比如:国家环保局,第一次升格为总局,第二次升为部,环境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5-16
这与政府机构精简背道而驰


我的设想与之相反,食品安全搞不好,原因不是管的部门太少或级别不够高,根本原因是权责不清,相互推诿扯皮

从机构设置角度来说,不仅仅是食品安全,包括大多数政府行政管理事务,我觉得应该将宏观指导审批和行政执法相区分开来

具体来说,目前食品安全管理涉及农业、质监、工商管理、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等部门

我觉得首先要按照主要经济部门和社会事务类别,将相关的“部”调整为农业(包括原农业、林业、水利部分)、工商或经济(包括原工信、商务、发改委部分)、卫生3个大部
将原农业、林业和水利部各自的执法队伍,以及检疫合并设立农林执法局(副部级),由农业部管理
将原工信、商务、发改委部分(如物价)的执法队伍,和质监检验合并入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不入内阁),由新工商或经济部联系
将食品药品监督和卫生监督部门合并组建新卫生监督局(副部级),由卫生部管理

食品安全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农产品生产、屠宰和流通(检疫)环节由农林执法部门监管,加工环节和形成食品后的流通、销售环节由工商管理部门监督,餐饮环节由卫生部门监督,卫生部门也其他任何过程中单独或参与执法,实行首问负责,哪个部门先接到举报或发现谁先处理并负责至结案

如果发生重大事故,应追究当地相关环节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负责人乃至分管行政领导的个人责任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05-16
现在食品安全其实分属 工商 质监 农业 卫生 甚至还有公安 环保 商务 工信等部门

食药监局德成立反而使得局面更混乱

还是统一由一个部门掌管较好

我觉得工商 质监 食药监 合并
人生就像挤公共汽车,有人一上车就有座,有人却要一直站到终点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05-17
我主张用重典。
对于违法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食品的,没收全部资产,并视违法情节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死刑。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05-17
引用第4楼仙峰俊俏于2011-05-17 05:53发表的  :
我主张用重典。
对于违法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食品的,没收全部资产,并视违法情节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死刑。

以投毒罪论处。
相关企业的生产总监、技术总监、质量总监、市场总监、执行总裁均应论处,并且终身禁止进入食品、药品、饮料、保健品行业。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05-17
引用第3楼wangbin于2011-05-16 23:14发表的  :
现在食品安全其实分属 工商 质监 农业 卫生 甚至还有公安 环保 商务 工信等部门
食药监局德成立反而使得局面更混乱
还是统一由一个部门掌管较好
.......

应当成立工商业监督管理总署,涵盖物价、工商、质监、安监、卫监、专利、商标等。分设机构司、安监、物价司、执法司、商标司、中小企业司和若干个品类的产品监督管理司
食品、药品、保健品、饮料在旗下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署。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05-17
引用第5楼東七區于2011-05-17 07:23发表的  :
以投毒罪论处。
相关企业的生产总监、技术总监、质量总监、市场总监、执行总裁均应论处,并且终身禁止进入食品、药品、饮料、保健品行业。

如何能够禁止那些罪人重新进入食品、药品、饮料、保健品行业?唯一的办法就是终身监禁或者是让他们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否则,他们总会想出办法进入的。

不要浪费精力和财力,在机构改革上做文章了。那样做,无异于隔靴搔痒!
[ 此帖被仙峰俊俏在2011-05-17 08:07重新编辑 ]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05-17
关键是将相关监管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才能避免扯皮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05-17
集权政府,官大半级压死人。

希望化政自斗争为为民办事。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1-05-17
引用第6楼東七區于2011-05-17 07:44发表的  :
应当成立工商业监督管理总署,涵盖物价、工商、质监、安监、卫监、专利、商标等。分设机构司、安监、物价司、执法司、商标司、中小企业司和若干个品类的产品监督管理司
食品、药品、保健品、饮料在旗下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署。

这样就一锅粥了吧?乱炖?还有,各位的方案实施难度有点大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1-05-17
引用第3楼wangbin于2011-05-16 23:14发表的  :
现在食品安全其实分属 工商 质监 农业 卫生 甚至还有公安 环保 商务 工信等部门
食药监局德成立反而使得局面更混乱
还是统一由一个部门掌管较好
.......

深圳的工商和质监已经合并为市场监督局了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1-05-17
引用第2楼jianchihu于2011-05-16 19:31发表的  :
这与政府机构精简背道而驰
我的设想与之相反,食品安全搞不好,原因不是管的部门太少或级别不够高,根本原因是权责不清,相互推诿扯皮
.......


虽然没有做到部门的精简,但也没有增加部门。这不失为是一种妥协的做法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1-05-17
引用第1楼仙峰俊俏于2011-05-16 16:30发表的  :
提高管理部门级别,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比如:国家环保局,第一次升格为总局,第二次升为部,环境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如果环保局现在还是环保局,也许环境问题比现在严重的多,环保局升格,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的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1-05-17
引用第13楼彩虹沙漠于2011-05-17 11:03发表的  :
如果环保局现在还是环保局,也许环境问题比现在严重的多,环保局升格,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的


这个假设完全是抬杠。环保部门级别的提升,并没有发挥多大作用倒是你无法解释的!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1-05-17
我是做药品GMP相关的,这个问题不是说重典严刑那么简单,有制度问题、有社会文化问题、有各方面的利益问题。
目前的体制下来说,主要还是一个社会诚信的问题。有好的GMP法规和制度,但没有严格的执行,有许多是编造的文件。
现在药监局是归卫生部代管,具体的执行还是药监局,其实升与不升总局,应没有什么区别,权力没有改变,还是对单一的药品行业,对企业是有生杀大权的。这和环保局是不一样的。
现在应是尽快颁布(部分)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的GMP法规,并严格执行。
药品是特殊的工业行业,也是目前管理、控制和要求最严格的行业;其GMP是管理、是技术、也是哲学,对其认识先后经历了:质量是检验出来的,到质量是生产出来的,现在新的观念是质量是设计出来的(QDB质量源于设计)。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1-05-18
应该学深圳,只保留药监局专管药品,将食药局(食品部分)、工商局、质监局全部合并,统一管食品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1-05-18
回 15楼(ky1379) 的帖子
请问:中国的行政法规多如牛毛,哪一部得到了较好的实施?违反行政法规,追究责任很难;如果触犯刑法,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1-05-18
查出造假者,让其家破人亡。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1-05-18
其实食品与药品局的食品是没有实际管辖权的,只具备协调的权力,真正的监督重心在质量技术监督和卫生,分别是生产和流通环节,当然农业管农产品,确实职责过于分散,考虑到这些部门分别还有其他职责,如果非要强调食品的统一监督,后果可能是增加一个独立的食品监督的二级局。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1-05-18
回 11楼(彩虹沙漠) 的帖子
这个方案也不错。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1-06-04
应当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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