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南阳讯(
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海锋)村民超生二胎,作为计生部门依法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无可厚非。但邓州市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红头
文件,对各
乡镇办下达征收任务指标引起部分乡镇村组干部不满,他们说,村里超生二胎的不多,但下达的征收社会抚养费任务数还要如数上缴,这种做法不是在“逼”村民们超生吗?
村民举报 上级摊派下达任务指标 计生干部收款不开票
日前,记者不断接到邓州市村民举报,说邓州市古城办事处新西居委会会计兼计生干部许金兰收取村民超生二胎社会抚养费不开票,甚至连白条也不打,涉嫌贪污该部分资金。出现这样情况的原因是邓州市计生部门每年给各乡镇下达有征收社会抚养费任务指标,各乡镇再往各村分配任务指标,新西居委会每年向市计生委缴纳10万元的“定额承包金”后,超收部分村干部都贪污了。村民们举报说,最近三年,他们村少说收社会抚养费也有240万元。
记者7月27日到邓州市采访时,举报村民给记者出示了一份邓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的“邓人口(2010)75号”红头文件,主题是“关于做好第三季度社会抚养费征收入库的通知”,红头文件后附有“各乡镇办第三季度社会抚养费征收入库基数”, 邓州所属28个乡镇
街道办总任务数为902万元,其中,古城办事处第三季度任务基数为13万元,最高的裴营村54万元,其他各乡镇办事处二三十万元、四十多万元不等。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干部告诉记者说,计生委红头文件下达硬性任务指标,这不是“逼”村民们超生吗?这是以收钱为目的的计划生育
管理。上级红头文件指定有任务数,下边村组干部为完成任务,只好睁只眼闭只眼默许村民们超生,然后再罚款,收取所谓的社会抚养费。现在邓州各乡镇,甚至包括公职人员,超生二胎、三胎的不在少数。邓州市人口目前已经达到170万人,这样的“逼”村民超生,造就了邓州市在全省人口大市的结局。
举报村民还给记者出示了17名村民出具的证据证言,上面注明某某村民因生育二胎,村计生干部许金兰收取他们家5000至8000元不等的现金,收钱时许金兰没有给他们出具任何手续。
计生部门回复 下达任务指标绝对不对
对于主管部门下发红头文件摊派任务指标的做法,记者分别致电南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及邓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制科的同志说,下发红头文件硬性摊派任务指标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但邓州市已经归省里垂直管理了,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
邓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位接电话的负责人说,这种做法肯定不对,他刚调到过来详情不是太清楚,但听说上级已经对此调查过,已经做出了处理,具体啥结论他不清楚。
举报人说,今年截止现在他们没再看到计生委下发的红头文件,但下边还是照着去年的标准在征收。
村计生干部否认收村民钱
对于村民举报的村会计兼计生干部许金兰收取社会抚养费不开票涉嫌贪污一事,电话中许金兰对记者说,我没有收他们的钱,都是他们自己去缴纳的,没有开票,他们的孩子咋上去户口了?这些都可以去查帐。许金兰同时告诉记者说,因为前任村长犯了事,村民们意见很大,四处上告,前任村长也跑了,村里2003年至今的帐都被纪委和公安局给抱走了,目前啥结论不清楚,也无法查账核实。
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办法第十条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第十四条 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
行政处分。
(责任编辑:郝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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