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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国家应该出台一部《行政人员编制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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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9-11
国家应该出台一部《行政人员编制法》,从中央到地方,明确规定每一级人员数量,以一正二副制为宜。具体说来:一个总理、两个副总理,一个省长、两个副省长,一个市长、两个副市长,……,乡镇实行自治,处、科不设副。对于非行政的政协、工会等机构人员一列取消脱产形式,实行业余兼职。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9-11
当然目的是减少吃闲饭的人,减少行政开支。古时候不就只有一个知县、一个知府吗?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9-11
理想主义色彩太浓了!
其实,现在的各级政府机关都有固定编制,但是,并没有得到很好执行。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09-11
引用第2楼仙峰俊俏于2011-09-11 17:50发表的  :
理想主义色彩太浓了!
其实,现在的各级政府机关都有固定编制,但是,并没有得到很好执行。

这不是理想不理想的问题,是国家不作为的问题,是执政能力问题。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09-11
知县、知府的俸禄是有中央直接给。在今天,如果不给你省、市、县(长)多余的“俸禄”,你还能搞那么多副职吗?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09-11
回 3楼(lhqsrc) 的帖子
是啊,即便是制订了《行政人员编制法》,政府继续不作为,岂不是徒劳!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09-11
真是个好提议,国务院应该聘请楼主,干脆直接给楼主个总理做
省-地-县-乡-村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09-11
哈哈,与虎谋皮
日联冬夏,雪梦罗浮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09-12
其实很简单
现在的一切都是管,
只要变管为监就可以了

监督眼里,只要违规,一棍打死
这样行政成本就非常低了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09-12
那是限制不了领导膨胀的。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1-09-12
多的人,怎么办啊?
简单的下岗吗?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1-09-12
引用第10楼wenjun223于2011-09-12 09:33发表的  :
多的人,怎么办啊?
简单的下岗吗?

老百姓可以下岗、失业,当官的为什么不行?法律应该规定一条:不为官、便为民!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1-09-12
一正二副根本不现实
国务院号称1正4副,还有4个国务委员,实际是一正8副
部委按《国务院组织法》是1正4副,实际上多设到5个,再加纪检组长,也多为1正6副。
省市基本都在1正8副以上
县级多在1正6副

即使消减,省级1正5副,市县1正4副就差不多了
前段时间减了副书记,增加政府和常委交叉任职,总职数已经削减了。再大幅度消减不大可能。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1-09-12
引用第11楼lhqsrc于2011-09-12 10:18发表的  :
老百姓可以下岗、失业,当官的为什么不行?法律应该规定一条:不为官、便为民!


前面有人提议你当总理, 我觉得你还可以当人大委员长。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1-09-12
引用第13楼庄明仁于2011-09-12 12:00发表的  :
前面有人提议你当总理, 我觉得你还可以当人大委员长。

哈哈!我人微言轻!假如往后你们谁能当什么总理、什么委员长,请千万试一试!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1-09-12
引用第12楼匆匆过客于2011-09-12 10:45发表的  :
一正二副根本不现实
国务院号称1正4副,还有4个国务委员,实际是一正8副
部委按《国务院组织法》是1正4副,实际上多设到5个,再加纪检组长,也多为1正6副。
省市基本都在1正8副以上
县级多在1正6副
.......

49年上海解放时市长、副市长就只有三人:陈毅、曾山、潘汉年。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1-09-12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欢迎加入本论坛QQ群:方舆-G1荆湖楚江22033501,方舆-J2欧洲地理218760154、方舆-B8.城乡规划218764489!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1-09-12
建议甚好,搞不懂那些冷嘲热讽的,难道你们认为现在这样合理吗?办不到就不用提,那怎么会进步?
建议稳省分地撤县并乡镇,实现省----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地级一分为二、三,称市或县(副厅级);原来的县拆分(大致按原来的县辖区大小),2、3个乡镇街合并,称区(街道)、乡、镇,为副处级。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1-09-12
引用第15楼lhqsrc于2011-09-12 13:18发表的  :
49年上海解放时市长、副市长就只有三人:陈毅、曾山、潘汉年。


特殊年代,能和现在比吗?文革期间好多地都没有市长呢
那时候全国政协副主席还不算国家领导人呢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1-09-13
没意义,比如现在国务院,总理是少了,但增加了一大批副总理级的国务委员,换汤不换药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1-09-13
引用第17楼cdh518于2011-09-12 21:05发表的  :
建议甚好,搞不懂那些冷嘲热讽的,难道你们认为现在这样合理吗?办不到就不用提,那怎么会进步?

很简单,并不是因为缺少一部这样的法律才导致现在的情况。况且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对此都已做了规定。即使专门出台一部这样的法律也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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