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全篇,我认为说对了一半,也就是直到53.4正式定名为珠海之前,并没有完全建成相应的县委县政府。但文中认为”渔民“只是”渔民行政区一种的渔民县"显然是个谬误。类似“渔民区”、“水上区”这样的,既反映该区的属性,同时也是作为专名,那份找不到的批文也是将“渔民”与“雷东”并列。
所以真相应该是:52年粤中方面提请设立一个渔民县,由于起不到好名字,就直接把这个渔民县命名为“渔民县”,同时粤西那边也申请一个渔民县,但起了”雷东“这名字,或许也是为了避免跟粤中渔民县重名。两个县得到批复后,渔民县实际上未建成政府,到政府建成也就是53.4通报的时候名字已经改成珠海了,但也不能排除52.12与53.4之间已经成立了用”渔民县“这一名号的筹备处之类过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