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七个重点城市
2、即墨、滕州、龙口、寿光、诸城、新泰、荣成、文登、邹平等要率先发展成为公共服务水平高、人口集聚能力强的大城市;章丘、胶州、平度、广饶、蓬莱、莱州、招远、莱阳、海阳、青州、高密、昌邑、兖州、邹城、曲阜、肥城、乳山、沂水、郯城、禹城、乐陵、博兴、临清、高唐等要加快发展成为经济实力雄厚的中等城市
3、鼓励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近亲属在当地登记常住户口;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继续降低市区务工经商、投资兴业、购租住房、引进人才等方面的外来人口的落户限制
4、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所有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5、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进行行政区划调整,逐步将单一城区设区市市区近郊的县(市)纳入城市行政区范围,逐步解决一市一区问题,拓展中心城市发展空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情况,稳步推进撤乡设镇、撤乡(镇)设街道、“村改居”。
http://district.ce.cn/zt/zlk/bg/201301/29/t20130129_240752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