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撤乡设镇获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2014-03-10 09:04:52 来源:
德昌县民政局 随着省州城镇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德昌县通过大量调研,反复论证,积极撰写涉及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材料,报送至省州政府及省州民政部门。经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实地调研,省人民政府2014年2月24日正式发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德昌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4〕8号)同意批准德昌县撤销茨达乡、小高乡、六所乡,设立茨达镇、小高镇、六所镇,撤并阿月乡、前山乡,设立阿月镇。至此,德昌县辖8个镇、13个乡。
撤销茨达乡,设立茨达镇辖原茨达乡所属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新胜村2组;撤销小高乡,设立小高镇辖原小高乡所属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群英村2组;撤销六所乡,设立六所镇辖原六所乡所属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永兴村;撤并阿月乡、前山乡,设立阿月镇辖原阿月乡和前山乡所属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阿月村阿月场。[ 此帖被超微星在2016-01-13 21:14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