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行政院推動「通用拼音方案」,爰依據教育部送行政院備查之「中文譯音使用原則」,研擬完成「地名英文譯寫原則」(附「臺灣地區鄉鎮市區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中英對照表」)及臺灣行政區域全圖之通用拼音圖檔各乙種,提供各界參考。嗣後依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外部環境設施音譯統一用語審查小組審查結果及各界提供的意見,修正上開譯寫原則,並經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會商,於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以台內地字第09200737901號令發布「地名譯寫原則」,供各界用。
A.臺灣地區行政區域名稱中英對照圖
B.臺灣地區鄉鎮市區以上行政區域名稱中英對照表
臺灣地區各縣市 行政區域名稱中英對照表
縣市別 通用拼音
臺北市 Taipei City
高雄市 Kaohsiung City
臺北縣 Taipei County
宜蘭縣 Yilan County
桃園縣 Taoyuan County
新竹縣 Hsinchu County
苗栗縣 Miaoli County
臺中縣 Taichung County
彰化縣 Changhua County
南投縣 Nantou County
雲林縣 Yunlin County
嘉義縣 Chiayi County
臺南縣 Tainan County
高雄縣 Kaohsiung County
屏東縣 Pingtung County
臺東縣 Taitung County
花蓮縣 Hualien County
澎湖縣 Penghu County
基隆市 Keelung City
新竹市 Hsinchu City
臺中市 Taichung City
嘉義市 Chiayi City
臺南市 Tainan City
連江縣 Lienchiang County
金門縣 Kinmen County
資料提供單位: 內政部地政司(9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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