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樓主的想法。
我傾向(自2009年開始的研究):
1.黃浦區、徐匯區、長寧區、靜安區、普陀區、閘北區、虹口區、楊浦區和閔行區合併為一縣級行政區,擬名黃浦。
2.浦東新區分割為浦東、南匯二縣級行政區。但考慮維持原樣。
3.奉賢、金山維持原樣。但考慮合併。
4.松江、青浦維持原樣。但考慮合併。
5.嘉定區和寶山區合併為一縣級行政區,擬名嘉定。但考慮再同太倉市合併為一縣級行政區。
6.太倉劃屬上海。但考慮同嘉定區和寶山區合併為一縣級行政區。
7.崇明縣維持原樣。
另外,鄉級行政區以100平方公里為原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