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登于《北京档案史料》
首都机场启用初期
行政区划领导归属史料选
首都机场原称中央机场,建成于1957年,当时位于河北省顺义县境内。它的任务是为首都服务,供国际航线和国内干线飞机起降。1957年10月
中国民用航空机构由西郊机场迁往中央机场并启用该机场。该机场地区有居民一千余户,
人口近九千,其公安工作、商品供应等工作已由北京市主管局直接领导,但粮食、卫生、文化教育、劳动就业、银行、邮电所仍归河北省顺义县领导,给机场各项工作的统一安排带来困难。为此,中国民用航空局申请将中央机场场区及进场公路划归北京市管辖。1957年12月14日。国务院同意将河北省顺义县境内中央机场场区和进场公路划归北京市领导。此次选编一组1957年一1960年中国民用航空局、北京市
人民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国务院、北京市
城市规划局、民政局、顺义县委等单位就中央机场有关
行政区划、行政领导等问题的请示与批复、来往函等。北京市档案馆藏,档号:1—6— 1687、2—9—1、2—12—9。
中国民用航空局为解决使用北京中央机场的有关事宜致国务院、交通部的请示
(1957年5月6日)
(57)民航场字第155号
国务院第六办公室、中共中央交通部:
北京中央机场第一期工程即将完工,并争取于本年第三季度投入生产。届时凡国内外飞行之航班飞机,均将由西郊机场转入新的机场起降。兹将有关机场的几个问题陈述于后,呈请批示和解决。
(一)关于几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问题
新机场有四项场外工程,计有:京古线之张辛庄车站至机场的专线铁路一条(约l0公里);由酒仙桥至机场专用公路一条(约12公里);市话五分局至机场电话电缆一条(25.3公里);东北郊变电站至机场35千伏高压架空线一路(13.15公里)及总降压站一座。限于民航已往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对这些专门设备,要作好有效管理和质量维护尚有困难,同时,若自行维护的话,势将增设专门人员和设备而给国家增加不必要的开支,若将这些设备交由在京各专业部门办理,则可避免上述缺点,因此,我们建议:
1.将专线铁路之产权划归北京铁路管理局,由该局管理和维护,我局使用该线则照章支付运费。
2.将专用公路、电话电缆、高压架空线和总降压站之产权,划归北京市,分别由北京市道路工程局、市话局和电业局管理和维护。
(二)关于使用电话电缆计费问题
25.3 公里电话电缆工程的总投资为71万元。将产权划归市话局后,我局仍可按有关北京市区电话付费办法向该局支付线路租用费(约每年四万元上下)。但市话局认为机场在顺义县,应按北京一顺义之长途电话线路租用费支付,即每对线路每月按3000次长途电话(每次0.45元)计算,这样,一年应付的租费将在70万元以上,已超过该线路工程总投资的100%,和市区电话收费率比较,则颇为悬殊,给民航企业成本上造成极不合理的负担。我们认为,仍应以市区电话有关规定办理较为恰当。
(三)关于机场划归北京市市区问题
北京中央机场虽在顺义县境内(距北京市区边界约三公里),但该机场是首都的国际机场,沟通着首都和国内外的航空交通,主要为首都服务,又为北京市游览区之一,在其地面交通的衔接和联系上,各项建设的有机配合上,均和首都有着不可分割联系,该机场实为构成我国首都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此外,在对旅客服务和生活供应上,以及迎接贵宾时的公安、交通秩序等方面的任务,今后势必繁多,若由顺义县来负担的话,均将发生困难。为此,我们建议将北京中央机场划归北京市区较为适宜。
(四)关于转场的配合工作
随着航班飞机由西郊机场转到新机场起降,原在西郊机场设置之海关、边防、检疫、邮电、银行、交通(公共汽车)等亦将随之转移或重新设置。以及通往机场的道路、交通秩序、绿化设施、生活供应与服务等,亦当相应的配合,均请北京市予以考虑和安排。
西郊机场系军民合用,其警卫由空军负责,随着新机场的启用,须由公安军司令部派谴公安部队担任警卫,亦请公安军司令部予以相应的安排。
以上建议是否恰当,请予批示并协助指导解决。
中国民用航空局(章)
1957年5月6日
抄:铁道部、邮电部、电力工业部、公安军司令部、北京市人民委员会。
中国民用航空局为将北京中央机场划归北京市市区规划内致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函
(1957年6月27日)
(57)民航场字第199号
北京市人民委员会:
(一) 上月六日我局以(57)民航场字第155号函(主送国务院,抄你委),申请解决使用北京中央机场的有关问题,其中尤为主要者,是北京中央机场划归北京市区的问题。据国务院第六办及内务部称,关于地区的区划问题,应先由北京市人民委员会予以研究并提出方案,鉴此我局刘可天等同志曾与你市柴秘书长及彭副秘书长面洽,为使问题早日解决,保证新机场按期投入使用,我局提出如下意见。
北京中央机场是首都的国际机场,它沟通着首都和国内、外的航空交通,主要是为首都服务,和首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是构成我国首都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其地面交通的衔接及其他各项建设方面势必要很好的配合。但机场地址处在顺义县境内(距北京市区边界约三公里),这样就造成了很多不便(前文已叙),因之,机场应该划归北京市区。同时除关于几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存在问题外,在对旅客服务和生活供应上,以及迎接贵宾时的公安、交通秩序方面的任务,今后势必繁多的情况,顺义县将难以负担。在与机场相应的配合工作上,如海关、边防、检疫、邮电、银行、交通(公共汽车)等,亦将随之由西郊转移或重新设置。这些机构均属于北京市,若机场不划归北京
市,则北京市的上述机构行使工作方面,亦将感到不方便。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将北京中央机场划归北京市区还是适宜的。建议你委请能速予考虑并提出方案,以求问题的解决。
(二)有关启用新机场所需北京市配合解决的诸项问题(5月6日抄件中已详述,不另赘),亦请转照有关单位予以协助解决。
中国民用航空局(章)
1957年6月27日
抄:国务院第六办公室。
中国民用航空局为请确定和解决北京中央机场场区划归北京市区致内务部的请示
(1957年7月17日)
(57)民航场字第220号
内务部:
上月6日我局以(57)民航场字第155号函抄送你部,其中关于北京中央机场划归北京市市区的问题,有待确定和解决。
我局认为北京中央机场是首都的民航机场,它沟通着首都和国内外的航空交通,主要是为首都服务,和首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是构成我国首都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其地面交通衔接和其它各项建设方面势必很好的予以有机配合,由于机场地址处在顺义县境内(距北京市区边界约三公里),这样就造成了很多不便(前文已叙);在对旅客服务和生活供应上,以及迎接贵宾的公安、交通秩序方面的任务,今后势必繁多,顺义县将难以负担。此外,和机场相应配合工作的有海关、边防、检疫、邮电、银行、交通等,亦将随之由西郊转移或重新设置,这些机构均属北京市,若机场不划归北京市,则上述机构行施工方面亦造成诸多不便。因此首都机场应该划归北京市区。为此,我局曾分别与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及河北省通县专署进行过初步洽商,市人民委员会表示:若仅把机场划归市区,则问题不大,但要牵涉到一些村庄的划拨,可能河北省有意见。通县专署表示:机场若不划归北京市区,则公安工作以及对国内外旅客生活供应等方面将有问题,但若涉及到村庄划拨的话,则不表同意(该署已于6月20日以(57)便字第一号函抄你部)。
鉴于上述情况,此一问题的妥善解决,只有请你部主持决定。我局意见应遵[尊]重河北省通专及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将机场场区及进场公路划归北京市而不拨划村庄。这样处理,各方面均表同意且无不便,似可就此解决。特报请你部核定。由于转场时间已近,因此务希问题能早日解决。
中国民用航空局(章)
1957年7月17日
抄:国务院、北京市人民委员会、河北省人委。
中国民用航空局请速决定把中央机场划归北京市管辖
(1957年8月5日)
(57)民航办字第127号
内务部:
7 月17日我局场字第220号函,关于请将中央机场(天竺机场)划归北京市管辖问题,至今未见复函。由于业务上的需要,我局已决定于9月份将西郊机场的民航机构迁往天竺机场,并决定10月初使用该机场。在迁移之前有许多工作要进行,若机场行政区域管辖问题不解决,我们的准备工作则产生很多困难,例如:有关对旅客服务、对贵宾的迎送的保卫工作以及交通秩序的管理、机场工作人员的生活供应等问题,另外海关、公安检查、检疫、邮电、银行等工作的开展亦有一些困难。故请你部速与有关部门联系决定,以便进行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按期使用机场。请尽早批复。
中国民用航空局(章)
1957年8月5日
抄:国务院第六办公室、北京市人民委员会、河北省人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请速函告对中央机场场区划归北京市管辖的意见
(1957年8月12日)
(57)内民字第1163号
北京市人民委员会、河北省人民委员会:
中国民用航空局于1957年7月17日及1957年8月5日以(57)民航场字第220号和(57)民航办字第127号函“请速决定把中央机场场区划归北京市管辖”一文,主致我部,并抄送你市、省人民委员会,请速提出意见,告知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章)
1957年8月12日
抄送: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致彭真同志函
(1957年8月14日)
(57)民航办字第131号
彭真同志:
我局第一个五年计划内新建的北京中央机场,将于今年十月启用。这个机场位于顺义县。它的任务是为首都服务,供国际航线和国内干线的飞机(包括最新式的飞机)起落。这样一个中央机场应该是首都区域的一部分,不论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都是如此。把这个为首都服务的近代化机场划归河北省通县行政专署区内,不管是目前和将来,都会形成工作上的诸多不便,是行不通的。从今年十月份使用这个机场起,西郊机场停止使用,我局西郊机场的组织机构、飞机、设备都将迁往新机场。使用新机场有一系列的准备工作,除工程方面、设备安装方面的保证外,有些工作必须把机场划归北京市区后才能进行,例如机场和市的有线通讯、电力供应、公路维护的统一管理问题;有关对旅客服务方面的问题;重要外宾迎送时的保卫工作、交通秩序的管理;驻机场的公安、检疫、海关、邮电、银行等部门(都是市属单位)工作的开展;机场内工作人员的生活供应等问题,都需要依靠北京市解决。若不把机场划归市区,上述问题很难解决。为早日决定这个问题,我局五月间就派人到通县专署商洽,该专署表示:同意把机场划归北京市,但若附带部分村庄则不同意。五月六日我局场字第155号函曾向内务部、北京市人委提出解决这个问题,我局又派专人与市人委柴秘书长,彭副秘书长就此事面谈一次,六月二十一日我局以场字199号函请市人委解决。经过函请和面谈,市人委表示:仅将机场划归市区,问题不大,若附带些村庄,可能河北省有意见,不便处理。七月十七日我局场字220号函致内务部抄市人委、河北省人委,该函除重新提出我局意见请求将机场及通往机场的专用公路划为市区建制外,并介绍了市人委和河北省通县专署的意见。八月五日我局又以办字第127号函致内务部抄市人委和河北省人委催请处理。届至目前内务部表示:市人委领导同志对此问题的意见尚未一致,同时尚未收到河北省人委的意见,故不便处理,希我局再去征求市人委和河北省人委的意见,然后报请解决。现我局正派人去保定和河北省人委面谈。
目前迫近迁场日期,为保证按期使用新机场,需要尽速把机场划归市区,以便做好准备工作。此事已辗转数月未能解决,为能迅速划归市区,特将前后情况报告给您,请您考虑和主持决定。
可否?请复示。
邝任农
1957年8月14日
抄:内务部谢部长、国务院六办王主任、张副主任。
中国民用航空局为北京中央机场转场急需解决的问题致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函
(1957年8月27日)
(57)民航场字第276号
北京市人民委员会:
关于我局北京中央机场的区划问题据内务部安同志谈:已与你委研究过。在区划问题未决定前,有关中央机场的供应等问题,你委已允许由北京市负责解决,并要我局将待解决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来,供你委做全面研究。现将几项有关问题提出如次,请协助解决为荷。
中国民用航空局(章)
1957年8月27日
抄:内务部。
北京中央机场转场待解决的几项问题
(一)供应问题按在西郊一样,诸如粮食、煤炭、副食品、日用百货等均应按市的标准和数量供应。供应对象包括:过往旅客和国际友人,驻中央机场空勤、地勤工作人员和住在场内的家属,以及驻机场附属单位如边防检查站、海关、卫生检疫所、邮局、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和家属。
煤炭供应包括生产、取暖、生活上全部需要,估计目前每年需供应8千吨左右。服务性商店如理发、缝纫、修理、洗涤,均请市负责解决。
(二)北京中央机场至城内业务上所需电话和专线,应按市内电话收费价格和接线手续处理。
(三)通往中央机场新公路的公安保卫工作,请市公安部门负责解决,以保证中央首长、贵宾和国际友人的安全。场内消防工作,请市消防队领导和管理(西郊机场消防受八中队领导)。
场内户口应属市区管理。
(四)中央机场至东直门的公共汽车请由市公共汽车公司负责解决,分段设站,并按市公共汽车票价收费。
(五)迁场后,先着手开始办临时性子弟学校,要求属市教育局领导,请你市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关于中央机场场区划归我市管辖问题致内务部复函
(1957年9月28日)
(57)市张字第580号
1957年8月12日(57)内民字第1163号来函,收悉。
鉴于中央机场建成后,主要是为首都服务,我们同意将中央机场场区划归我市管辖,场区周围的地区仍归河北省顺义县管辖。此外,由该机场场区到我市东郊区的公路一条,究应由河北省公路局负责管理,或由我市道路工程局负责管理,须俟市道路工程局和民航局共同勘察后,再行决定。
以上意见,如河北省人民委员会同意,请核转国务院批示。
北京市人民委员会(章)
1957年9月 日
抄送: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河北省顺义县境内中央机场场区及进场公路划归北京市领导的批复
(1957年12月4日)
政会字第97号
北京市人民委员会、河北省人民委员会:
内务部转报中国民用航空局7月17日(57)民航场字第220号函和北京市人民委员会9月28日(57)市张字第580号函和河北省人民委员会11月14日(57)民范字第771号函,均悉。同意将河北省顺义县境内中央机场场区和进场公路划归北京市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章)
1957年12月4日
抄送:内务部、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关于不同意首都机场划归朝阳区管辖的请示
(1959年6月3日)
北京市委:
我们不同意市人委第17次行政会议关于首都机场非农业人口居住区划归朝阳区管辖的决定。理由有三:
一、首都机场建筑在顺义境内,机场四周都是顺义村庄。场内外联系繁多,场内有些职工及其家属住在附近村庄,场内有些紧急事情,有时也需周围村庄支持。如果划归朝阳不仅只有一路相通,涉及到场内外的事情,要由两个区来解决,双方都增加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更重要的万一场内外一时失调,配合不好,发生意外,机场重地,影响非小。
二、机场内我们已设立了商业、粮食、邮电、运输等服务机构和保卫机构,如果划归朝阳,我们这些机构就要撤出。有的在场外还得另设。这样,场内外两摊人马,粮食、蔬菜要由北京倒流,浪费很大。
三、机场内有时需要临时工很多(不完全统计,临时短工最少百余人,多时五六百人),如果划归朝阳,劳力使用是不方便的。此外,机场内有非农业人口7000多人,我们已决定建立办事处,管理具体工作。
以上意见,请市委考虑,如市委也同意把机场划归朝阳区,
我们就进行移交。
望速批示。
顺义区委
1959年6月3日
我意飞机场地区一带应属顺义,不必划归朝阳区。飞机场警戒(包括沿路)、供应等可由市负责解决,家属住宅区应属于顺义区领导,至于去飞机场因道路途经过两个区是可以的,去南苑、西郊等都是如此。
刘 仁
六月十三日
北京市民政局党组关于首都机场地区有关领导问题的请示
(1960年5月12日)
刘仁同志、万里同志并市委:
首都机场地区现有居民一千。八十二户,八千九百二十二人,主要是中国民用航空北京管理局和飞机修理厂的职工和家属,其中居住在机场大楼宿舍的六百七十八户,七千八百六十人;在二十里堡临时宿舍的一百。四户,三百四十二人;在天竺村和农民杂居的三百户,七百二十人。鉴于首都机场的重要性和这一地区的特殊性,除公安工作、商品供应等工作已由市主管局直接领导外,根据市人民委员会的决定,在二月间建立了首都机场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由市直接领导。办事处和派出所建立后,加强了对职工家属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和卫生、治安保卫工
作,并逐步组织家属参加生产劳动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其他各项工作也都有了进展。从当时情况看,这个地区由市直接领导,并建立办事处和派出所,以加强工作,迅速解决存在的问题,是必要的、正确的。但是,在领导关系上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首先,这个地区是在顺义县境内,粮库、人民银行办事处和邮电所等现在仍由顺义县领导,在天竺村和农民杂居的三百户职工家属的户口仍由顺义县天竺派出所管理,这样就给各项工作的统一安排带来了困难,使有些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例如粮食管理不够严格,存在着漏洞和浪费现象,供应标准也不统一,急需进行整顿,但由于粮食的行政管理和供应都由粮库负责,这项工作便没有能够及时进行。同时,根据市人民委员会的决定,首都机场办事处的行政业务委托民政局领导,而办事处的工作范围,除民政局的几项业务外,还有组织家属生产和集体福利事业、卫生、粮食、劳动就业、扫盲以及各项政策法令的贯彻等,以致办事处的很多工作不能及时得到业务上的指导,在要求上和步调上也难以和全市取得一致。另外,诉讼案件由那里受理也需要加以明确。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贾星五同志在四月二十五日,召集民航管理局吕局长、王政委、刘副局长、朝阳区刘拓同志、顺义县李国同志和我局李恕同志,共同作了研究。大家的意见是:
一、商品供应、粮食、卫生、文化教育、劳动就业、银行、邮电以及各项民政工作都由朝阳区负责领导,区解决不了的问题再由市解决。
二:为了便于朝阳区统一管理,将顺义县张喜庄人民公社的天竺和后沙峪两管理区划归朝阳区管辖,并人和平人民公社。天竺管理区共十个村,二万六千二百四十六亩土地,二千一百户,八千八百八十七人。后沙峪管理区共十四个村,三万五千六百九十九亩土地,二千七百七十八户,一万。二百一十四人。
三、由民航管理局、飞机修理厂及其他有关单位指派党员负责同志组成联合党委,受朝阳区委领导,党委书记由民航管理局政委或局长兼任,由朝阳区委派一位专职副书记。在联合党委领导下,积极组织职工家属参加生产劳动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筹备建立以民航管理局为中心的人民公社。天竺管理区和后沙峪管理区是否并人这个公社,待建立公社时再研究决定
四、首都机场办事处改为朝阳区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在行政业务上由朝阳区人民委员会领导。
五、讼诉案件,由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
以上意见是否可行,请批示。
民政局党组
1960年5月12日
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关于首都机场地区行政领导问题的几项决定的通知
(1960年6月18日)
(60)市星字第79号
朝阳区人民委员会、顺义县人民委员会、市民政局:
现将关于首都机场地区有关行政区域和领导问题的几项决定通知如下:
一、首都机场地区的商品供应、粮食、卫生、文化教育、劳动行政、银行、邮电以及民政工作部由朝阳区负责领导,区解决不了的问题向市各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二、为了便于朝阳区统一管理,将顺义县张喜庄人民公社的天竺和后沙峪两个管理区划归朝阳区管辖,并人和平人民公社。
三、首都机场办事处改为朝阳区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在行政业务上由朝阳区人民委员会领导。
北京市人民委员会(章)
1960年6月18日
抄送:中国民用航空局北京管理局、飞机修理厂,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市委农村工作部,朝阳区区委会,顺义县县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