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襄阳古城
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古城2015-07-03 09:27:45我要评论
襄城机编[2014]32号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机关各部门:
根据《襄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襄阳古城管理委员会的批复》(襄机编[2014]33号)精神,设立襄阳古城管理委员会,为襄阳市
人民政府派出的副县级
行政机构,委托襄城区人民政府管理,与襄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体制。现就有关机构编制问题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古城保护法律法规,拟定我市古城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
办法。负责编制《襄阳古城保护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并协调督促规划实施。负责襄阳古城墙、护城河等文物古迹的日常监管。
(二)负责古城内建设项目的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古城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
(三)负责辖区内的旅游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开展古城旅游资源合理利用、古建筑群保护等有关古城保护管理方面的学术研究工作。负责传统
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古城的对外宣传工作。
(四)负责古城园林绿化、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编制古城商业网点规划,合理布局古城商业网点,加强古
城市场准入和经营活动的监管。
(六)受有关部门委托,负责古城内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文物保护等综合执法工作,依法集中行使古城保护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古城内科技、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体育、民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人民武装、信访稳定、民族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襄阳古城管理委员会(古城街道办事处)设5个内设机构(副科级)。
(一)党政办公室
(二)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三)文化旅游办公室(加挂
经济发展办公室牌子)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襄阳古城管理工作委员会(古城街道办事处)核定编制34名,其中,党政办公室(含管委会领导)核定行政编制14名;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文化旅游办公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社会事务办公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定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原昭明街道办事处核定的14名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划转到襄阳古城管理委员会(古城街道办事处),另新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新增事业编制从原核定的襄城区街道办事处剩余编制中调剂。
核定管委会(办事处)领导职数9名:管委会党工委书记1名(高配副县级,兼任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人大联络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3名,1名兼任管委会(办事处)主任(副县级),1名兼任纪委书记(正科级),1名兼任综治办主任(正科级);副主任或其他党委委员5名(正科级)。党政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1名;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1名;文化旅游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1名;社会事务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1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
四、其他事项:
(1)古城内基础设施建设职责分工:暂按襄阳政办发[2012]28号
文件执行。
(2)整合古城食品药品监管所、古城城市管理执法中队职责,组建襄阳古城综合执法大队,为襄阳古城管理委员会(古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古城内城管、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文物保护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执法权由区直有关部门委托,日常工作由办事处负责)。核定古城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编制15名,所需人员编制从古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古城城市管理执法中队整体划转,不足部分从襄城区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连人带编划转,不新增人员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古城综合执法大队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2名。
(3)原昭明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整体划归襄阳古城管理委员会(古城街道办事处)管理。古城财政所正职可由副科级干部担任。
襄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4年10月9日
http://www.xfxc.gov.cn/content-428-104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