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农民获得了许多的实惠。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就的同时,尤其在9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的收入减少了,税费急剧增加,中西部许多地方的农民越来越贫困化了。目前,我国“三农”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譬如农民的社会地位较低,农民没有获得公民待遇。有人甚至激愤地说,存在着城乡隔离制度,比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更恶劣,农民的权益远不如南非黑人。当然,温家宝政府现在十分重视农民问题,16届3中全会提出了“城乡统筹”的思想。现在一方面农村的自治取得了成就,另一方面许多乡村的基层民主运作也问题重重,一些干部无法无天、腐败严重,苛捐杂税屡禁不绝,官民关系紧张;由于农村自治不理想,公共生活缺乏;公共事物无人问津,集体财产被分光或私有化光。农民大多仍处“小农”状态,缺乏面向市场的有效的引导与组织;农业生产效益十分低下,农产品加工业极其落后,没有形成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大农业及其关联产业的体系。毫无疑问,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严重影响到中国农村的发展、稳定乃至中国现代化的实现。而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关键在于建立社会主义现代农村制度。
一、现代农村制度即现代中国农村应实行的现代化制度,简称现代农村制度,是指既符合中国国情更要遵循现代人类文明规范的民主、法治、公平、高效、开放、文明的社会主义农村制度。
现代农村制度是遵守普世价值规范,被发达国家二百年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中国过去的问题就是不善于吸取别人的经验教训,如国企改革,发达国家试遍了承包制、租赁制等所有的方法,中国还要试,还要交“学费”;再比如治理沙漠,美国通过将沙地、荒地拍卖或无偿赠送给个人,条件是种上树、植上草,这样很快就解决了沙尘暴问题,因为调动了个人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个人能从中获得利益。但中国目前还在摸索。再比如,前苏联在战时共产主义时就搞了公共食堂,类于我们的大跃进,遭到了失败,但我们还要搞;前苏联搞大肃反,大搞阶级斗争,错误地镇压了一批人,引起了民愤,但我们不吸取教训,还搞文化大革命。所以我说,要尊重人类文明的成果,不要尽搞些中国特色的畸形的东西。
现代农村制度中所谓的民主,指权力在民、农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制度。社会主义就是要实现人民民主;乡镇、村组的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罢免;村务、镇务公开,民主自治,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干部的权力来源由上予(上级给予)变为下授(百姓授予);民主指权力来源、合法性来源于人民授权,而不一定是每件事的决策都要由民众说了算,所以,有人批评布什独裁是不对的。由于权力的来源是下层,所以官员不是向上跑官、买官卖官,而是向下跑官,讨好选民;干部的行为由取悦上级(向上级负责)改为效忠百姓(向百姓负责)。这样的民主符合中国共产党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理想。
实行基层民主制度和农民自治制度,是解决农村问题的关键。农民是最大的选民群体,谁得罪了农民,谁就上不了台。要允许农民成立维权的农会和各种专业协会、利益集团、游说集团,以便与政府、资方谈判,维护自己的权益。否则,单个的农民无法与强大的政府部门、权力集团博弈、讨价还价。单个的农民工有资方也没法讨价还价。
发达国家都存在着众多的民间组织、利益集团、游说集团。日本农业人口仅占总人口的3.9%,农业GDP仅占2%,但农民仍然是重要的政治利益集团。因为虽然农民的人数少,但投票意向却有高度的一致性,所以谁也不敢忽视这一票源。为了3.9%的农民的既得利益,日本只好放弃了建立东盟10+3自由贸易区的倡议。
2002年,美国有18600个游说组织在四处奔走,其中3000个组织是关于税收的,2700个是关于预算的,2400个医疗的,2000个外贸的,1900个环境的,305个种族的,605个国际关系的,499个移民的。有人指责,各种利益集团以金钱收买政治家,为之服务。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的,如美国对公司、企业、个人向候选人、政党捐款都有严格的限制,如一次不能超过1500美元,一年总和不能超过25000美元等。捐款超过100美元就要对外公布捐款人的姓名、住址等,乱接受捐款就会成为丑闻,出过一次丑闻,政治生命也就结束了。政治家最后要衡量:如何使自己的选票最大化?采取对哪些集团有利的政策?实际上,政策是各种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而中国农民没有任何力量参与博弈。
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民主运作得很好,另一些地方农村的民主、自治困难重重,而且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经常受到威胁。某县以省重大项目的名义征地,连出让合同、省征地公告也不让村民看。村民刘金维向村支书问补偿款是不是每亩1.2万,见无答复,说了句:“你们不给我们看合同,你们说是1.2万,我还说是6万呢!”结果被县公安局以“歪曲事实,煽动群众闹事”的罪名拘留13天。村民刘长根上访,家被砸,另一上访人员刘金栋商店被烧。2003年6月18日晚10点多,乡派出所4辆警车开进村里,既无证件,也没有逮捕证或搜查证,就强行翻入刘国志家中搜捕。2003年6月20日下午通知村民开会,乡100多人“联合执法队”到场,当场抓走女村民申涛、郭唤云等,年逾70的刘金栋也被拘留10天。刘国志不在,株连其妻,其妻被拘留15天,在押解途中,因与执法人员辩解,手铐越勒越紧,双腕鲜血淋漓。警车离开村时,开得飞快,将70多岁的刘玉波之妻撞倒,不省人事,抢救10来天才恢复过来,几千元医药费无人管。村民不让施工,被逮捕2人,随后警车出村又撞伤2人。村民李善文把自己地里被要求种的应付上级检查的假玉米苗拔了,种了其他东西,被拘捕。从这个事例可以看出,在一些地方,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不但发言权经常被剥夺,甚至生命财产安全也难保。根本没有一点民主的影子,甚至在少数地方实行的是法西斯专政。
所谓法治,指依法治税,依法治农,依法治村,依法治镇,依法自治。法治,首先是宪政,依宪法治国,进行违宪审查,然后一切人依法而行,司法独立,不受行政领导的乱干预。还有,农村的税费、劳务法定。
而在河南台前县某乡,不管有没有机动车,农民一律要交车船税;湖北罗田县一个镇的农民还要交莫名其妙的“空间占用税”。这样,农民的税费不是法定的,而是由掌握国家专政机器的少数人任意制定的。
在农村,还要形成法大于权、国法至高无上、百姓的利益至高无上的新风。司法部门要效忠于法律,不得听命于地方干部,公安干警不得随意拘捕百姓。现在,在一些县乡,任意拘捕、以莫须有的罪名拘捕农民的现象比较普遍。
湖南某县农民熊麦生为村里人减负上访,被县公安局围追堵截,在外流浪4年不敢回家。他找遍了中央个部委、省市个部门,都有批示,县政府就是不理睬。
湖北某县民选主任余兰芳因上访要求清查前干部的腐败、乡镇非法加重农民的负担,而被说成是组织黑社会、网罗上访队伍、造成社会动乱而被劳教。
这些都是一些地方政府无法无天的表现。
现代农村制度中所谓的公平,指官民平等、全民平等。要做到这一点,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湖北一个县的官员让数万农民下跪,农民告状,他辩解说:你们的父母让你们下跪,为什么不告状;当官的要你们下跪,你们就有意见?俨然把当官的看作是人民的父母,高人一等。
现在中国农民的人大代表选举权只有城里人的4分之一,这只是不平等的一个例子。
要做到公平,还要消除特权,消除腐败,乡镇、村组的干部要受到农民的监督;城乡制度要统一,农民要享受全部的国民待遇;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民的负担要合理,司法要公正,农民不受非法的拘禁。
2003年3月20日,32位刚到西安的民工就被警察强行拉到派出所,理由是“没有暂住证”。一直折腾到凌晨4点。每人交了200元的罚款,才放人。其实,这些警察随意抓人的目的是敛财。
现代农村制度中所谓的高效,指精简乡村机构,提高办事效率;现在乡镇政府300人以上,难有效率。还要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提高农业的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水平。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农户与公司结合,避免风险;实现农村社会化服务、双层经营;农村产权清晰,土地农有;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进行标准化生产、储存、包装、运输、销售和服务。
可以说,中国的农村比城市更需要人才。发达国家一流的人才学农业,而中国是老弱病残留在农村务农。美国每个农民产粮28万斤,中国2千斤。我国一方面粮食多了卖不出去,另一方面优质粮食要靠进口;水果等的储存、保鲜、运输都落后于发达国家。所以,中国要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效率和效益。
现代农村制度中所谓的开放,指面向城市、面向全国、面向世界,吸收现代农村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融入全球农村文明体系。农业与世界接轨,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外向型农业,积极利用外来资金、技术、人才;改变自给自足、家庭养老的封闭模式,改革户口制度,促进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
现代农村制度中所谓的文明,指建立民主、民本、守法、守信、公平、公开的现代农村文明。弘扬民主科学,破除官本位、权本位,反对封建迷信和小农陋习;尊重人权,尊重舆论,以民为本,以人民的意愿、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可是,一些地方政府是怎样对待农民的呢?
2001年11月8日,某市发生了农民和政府之间的暴力冲突。当地政府动用2000多名武警、近千名警察,镇压民众,数千名农场的工人和该区的农民手持木棍和农用工具,同全副武装的防暴警察展开了一场保卫家园、保卫土地的斗争。冲突起因于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政绩,不顾国土资源部禁止开发农用地的规定,多次强行动迁一块富饶的农用地,强行赶走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几十年的农民,而给予农民的补偿仅仅为每亩土地120元!在这次反抗中,数百名农民被抓走,几十名农民受重伤。
所谓文明,还要健全法制,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惩治干部的违法行为,建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农村法治社会;宣传市场经济的信用价值观,弘扬诚实守信、友爱互助的社会主义道德,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新型农村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