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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制]根本问题尚未解决,何谈“分省”[原创]--欢迎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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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4-14
坛子上荟萃当今俊杰,共议“分省”大计,真知灼见不乏于目,狂谈怪论每每得闻。然而偶游荡有时,对“分省”一词却有所模糊,现将我的浅见公之于众,望有识之士指正。
一、“省”是什么东西?偶的理解是:“省”就是国家的一级行政单位。至于这个单位叫“省”、叫“州”还是叫其他什么都无所谓。在单一制下,就是指一级行政区划;在联邦制下,就是指联邦主体。
二、为什么要“分省”?偶认为:因为现行的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为单位的一级行政区划不合理,这一点上大多数人有共识。这些一级行政区划大的大、小的小,在人口、面积、地理结构、人文等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而且,还牵扯到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效率等问题,下面再详谈。
三、怎么“分省”?这方面分歧很大。有人主张在单一制下对现有行政区划进行调整,以改善行政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但偶坚决反对这种隔靴搔痒、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现行单一制是行政区划不合理的根源,单一制意味着集权,意味着下级政府实际上是上级政府的分支机构,全国政府一体化,这样的体制下,不论“分省”分出多少花样来,其本质都一成不变,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甚至解决不了任何重要问题。其弊病在于:
第一,单一制不利于发扬民主和创造力,因为中央政府和上级政府的权力太大,管制太多。中国社会历来缺乏民主是举世公认的事实。同时,由于人权、财权等各方面处处受到上级的钳制,使地方政府官员无时无刻不在看上级的脸色行事。从而导致了中国的政府官员只对上级负责,不对百姓负责的传统。此外,地方政府的权力过小,令官员们无法及时、创造性地和客观地开展工作,扼杀了地方百姓和官员的创造力。第二,集权体制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在政治学上有一句名言:“权力意味着腐败,绝对权力意味着绝对腐败”。单一体制正是在中央和高级地方政府造就了绝对权力,因此,中国历朝历代无不贪污腐败盛行,如今又处在一个历史的高峰期。掌权者权力过大,缺乏制衡是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根源。第三,单一制要求政府机构上下条块相属,中央有多少个机构,到了省、地、县、乡镇里就要有多少个与之“对口”的机构,重峦叠嶂,数不胜数。再加上机构设置本身不合理,许多本应属于企业的部门也编入财政供应人口范围,从而造成的极度机构臃肿、低效无序惊世骇俗,世所罕见。中国的官民比例之高,举世罕见。第四,中国本身是个人口和地盘特大的国家,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中央政府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各地的各种事务管理得面面俱到。毛泽东时代的一系列个人判断重大失误在全国造成深重的灾难就是由于中国实行的是彻底的单一制。
因此,偶认为:只有联邦制才能发展中国。中国实行联邦制有什么好处呢?
第一,联邦制的基础是分权。联邦和地方分权、地方和地方分权、联邦内部又各司其职。中央权力的弱化有助于遏制腐败。分权有利于发展全民的民主、自由,是显而易见的。第二,不再有条条块块的机构设置,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需要设置不同的机构,从而消除一切不必要机构、裁汰一切冗员。政府精简了,权责明晰了,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第三,联邦仍然控制着国防、外交、警察、金融、全国性立法等大权,足以有效地保持国家的统一。第四,联邦与地方分权而治,互不干扰,地方有充分余地发展本区的特色经济、文化、社会生活,而多元化的发展一般被公认为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和表现之一。第五,事实上,正因为联邦制有许多优点,又十分适合于大国,世界上的多数大国都采用这种体制。如美国、俄罗斯、巴西、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亚等等。甚至一些人口和面积都算不上“大”的国家如德国、奥地利等也采用该体制,足以见得联邦制的优越性。
四、在联邦制下,“分省”问题变成了如何确定联邦主体规模的问题。联邦主体规模为什么要“确定”?在现有的联邦制国家中,有的国家的联邦主体是历史形成的,本来就是由一个个小国家或城邦演变而来的,如瑞士、德国等国家;有的是当初殖民者人为划分出来的,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我国要实行联邦制,必须在参考人口、面积、地理、人文、历史等各项因素后,扬长避短,使划分出来的联邦主体规模适当,各项参数比较合理。其基本要求是:要便于当地人民行使权力、便于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便于中华民族整合。为此,我的lgm=3/2r 的数学模型可参考使用。
注:lgm=3/2r
m指当地的人口密度,单位是人/平方公里
r是省的人口总数,单位是千万人。
3/2这个系数是可变的,取决于你想把全国分成多少个省,取3/2大致是分成100个省,如果想多分,系数就变大,反之变小。
lg是常用对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18 8:02:37编辑过]
共和国由1个首都和若干联邦主体组成;
联邦主体划分为都市、独立市和郡。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7-02-17
我倒以为,根本原因不是在于集权或者分权
权力制衡才是一切之源
适域市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7-02-14
联邦不可行,地方有限自治倒是可为。如果真是这样,可以划小行政区划,减少层级。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7-02-13
楼主的观点和本人十分相似,希望和楼主交个朋友。
请参看本人的分省方案。本人的方案就是按照地方高度自治的原则设计的。

另外,本人不赞成联邦制的叫法,这个叫法存在法理上的问题,也容易造成误解。

应该叫“宪法保障下的地方高度自治”为好,虽然长一点,但是比较严谨,也不容易误解。

通过宪法保障下的地方高度自治模式,台湾统一问题也很好解决,台湾可以保留军队,台湾的军队称呼改为台湾民兵就可以,军费自理,建设管理自理,就可以了,爱建设多大建设多大。

将来其他地方要加入中国也很容易,只要宣布接受中国宪法就可以了,边界统一,政府名称改一下,其他一切照旧。
爱我党爱我军爱祖国爱人民反对美帝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变色!!!
讲民主讲自由讲人权讲法制抵制毛左高举改革开放旗帜不动摇!!!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7-02-13
为楼主设立的中国联邦:
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
西藏佛国
台湾共和国
香港自由市
澳门自由市
内蒙古自治邦
满洲国........
估计一旦成立,楼主家就要被全国人民的口水给淹没了.不过放心"东突"组织和"藏独""台独"势力会为楼主收尸的,说不定会实行国葬.建议采取藏族的天葬----死无全尸啊!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7-02-13
像这样的鼓吹在中国搞联邦制是很危险的。
不是对历史和现实的无知,
就是别有用心分子。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7-02-12
權力界定清楚了,法治穩固了,適當分權不但不會使國家分裂,反而是長治久安ㄉ唯一保障。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7-02-12
日本制那個算聯邦體制? 等道州制真的實現了再說這話也不遲
何況照國外的看法, 日本那只是有聯邦體制的精神, 反而是號稱單一制的中國, 實際上的政治運作比美國還聯邦制, 只是都不在法條上表現而已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7-02-12
分清楚哪些是中央獨有的權力,哪些是地方自有的權力,哪些是中央和地方協力行使的權力。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7-02-12
日本ㄉ經驗是直得我們研究ㄉ。即單一制下的聯邦體制。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7-02-12
坚决反对联邦制,这必将使中国走向分裂.
汉阳鬼柳先生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4-04-18
以下是引用wuguohua在2004-4-17 19:24:09的发言:
不好吧,中国就是不可能的嘛.


老兄观点太悲观了吧?匆匆就一言以蔽之:不可能,恐怕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
共和国由1个首都和若干联邦主体组成;
联邦主体划分为都市、独立市和郡。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4-04-17
不好吧,中国就是不可能的嘛.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4-04-17
好。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4-04-17
第2楼没有攻击的措辞、第3楼也没有、第4楼出现了“招摇”措辞,算不算攻击用词?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04-17
观点可以各异,还要心平气和,不必互相攻击
异域欧陆随身闯,同根家国入心装。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04-17
以下是引用江苏儿女在2004-4-16 17:57:47的发言:
无聊的人!联邦制度不符合中国国情!


狂妄!你所谓的“中国国情”又是什么呢?1921年时有几个人认识到马克思主义适合中国国情呢?1990年时又有几个人认识到了市场经济适合中国的国情呢?近视眼看不到东西就愣说东西不存在,未免贻笑大方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17 2:14:41编辑过]
共和国由1个首都和若干联邦主体组成;
联邦主体划分为都市、独立市和郡。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04-16
以下是引用宪湘庭在2004-4-15 11:52:31的发言:
先七国联邦,继分而治之。


实行联邦制是用于防止中国分裂的,而非兄台所幻想的成为分裂中国的手段。
阁下号召分而治之,与国外部分鹰派学者肢解中国的论调不谋而合。
共和国由1个首都和若干联邦主体组成;
联邦主体划分为都市、独立市和郡。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04-16
中国要搞联邦制,还是要完成区划改革先
否则将来,各行政区之间人口差异太大,于议会的份额就会相差较大,这样会导致权力的倾斜
而且要过渡到联邦制,还有大量中央与各联邦成员之间关系的法律需要完成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04-16
美国和德国说反了,不好意思。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04-16
QQme说“美国规定游离于法律之外的权利归属联邦”不知何指,据我所知,美国宪法第十条修正案是这么说的:“凡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

共和国由1个首都和若干联邦主体组成;
联邦主体划分为都市、独立市和郡。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04-15
单一制并不表示不能地方分权。地方分权就和民主一样,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是非此即彼的。比如联邦的程度上,美国高于德国,美国规定游离于法律之外的权利归属州,而德国规定这种权力属于联邦。同样的日本同中国比起来也是有十足“联邦”色彩的,各都道府县和市町村都是独立而互不隶属的地方公共团体。
另外,认为中央一放权地方就乱这种说法的人真改回过头看看,我们的改革开放难道不是一次又一次放权的结果吗?放权后的乱与不乱的界限在于法治的完善。所以,在完善法治的前提下,我认为联邦制是不错的。——这里的法治特指政府纵向分权方面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16 12:52:15编辑过]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04-15
以下是引用北极星在2004-4-15 11:04:03的发言:
有什么缺陷,在本版的置顶帖子里已经说了很多了,在这里重复毫无意义。
教而不改乃至屡教不改,是为招摇。


屡教不改和招摇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错误,所以您的这个结论错了!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4-15
先七国联邦,继分而治之。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4-15
赫赫,保持中立。
不过最好还是讨论正题。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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