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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印发文件,特大镇直接升县级市,支持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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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7-09-29
浙江省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17〕1098号),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杭州市要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通过流动人口积分落户方式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省公安厅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督促各地落实居住证制度,确保居住证领取门槛不高于国家标准、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国家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赋予居住证持有人更多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断提高居住证含金量。(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2017年9月底前完成)
  (三)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16〕44号),研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建立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结构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情况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省级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区的资金奖励力度。(省财政厅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四)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结合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情况,调整完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办法。研究出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实施细则,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合理用地需求。(省国土资源厅负责,12月底前完成)
  (五)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鼓励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退出。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省农办、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负责)
  (六)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各地区要有序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坚持“两为主”,落实“两纳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受教育与城镇居民同城同待遇。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加快与全国医保信息联网,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有效对接,完善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推行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登记成果应用。推动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公租房有关工作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负责)
  (七)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探索开展新生代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强化企业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市场适应性,全省开展职业培训80万人次。实施“求学圆梦行动”,推动各地建立农民工继续教育新模式。配合做好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工作。(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培育发展城市群和新生中小城市
  (八)编制实施都市区规划。深入实施长三角城市群规划,参与编制海峡西岸城市群规划。实施杭州、宁波、温州、金义都市区规划,充分发挥都市区的带动辐射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负责)
  (九)推进都市区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城镇化地区综合交通规划》,完善城市群之间快速交通网络,建设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骨干的城市群内交通网络。增强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把去库存和促进人口城镇化结合起来,提高中小城市和特大城市间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高中小城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加快建立城市群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社保厅、省环保厅负责)
  (十)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加强对杭州、宁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支持和引导,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建设地区中心城市,重点支持各设区市市本级城市功能提升,支持县域经济向都市区经济转型。结合全省“大花园”建设,加快打造省际中心城市。(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负责)

  (十一)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继续加强中小城市培育工作,提高小城市培育的质量和水平,推进第三批小城市培育工作。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探索非县级政府驻地的特大镇设县级市。强化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负责)  (十二)推进特大镇扩权赋能。出台《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的意见》,推动经济发达镇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框架,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要求,深化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提升经济发达镇政务服务能力。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推动公共服务从按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允许特大镇比照相同人口规模的城市市政设施、公共服务标准建设发展。(省编办、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三、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
  (十三)推动城市集约紧凑发展。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落实鼓励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意见。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和相关管理办法。(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四)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棚户区、城中村、旧住宅小区等的改造力度,继续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加大财政、金融、用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完成棚户区改造18万套。(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
  (十五)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综合客运枢纽和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争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新开工196公里、通车试运行34公里。加快建设大城市市域(郊)铁路,有效衔接大中小城市、新城新区和小城镇。落实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六)强化城市污染治理。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河长制为抓手,全面推进“六大工程”,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省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持续治理大气污染,督促各地开展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期限达标规划管理,推进重点镇“煤改气(电)”工程。(各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省五水共治办负责,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任务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七)加快美丽城市建设。开展城市生态修复试点示范,加快建设城市生态园林,在“国家园林城市”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支持义乌、海盐开展“韧性城市”建设试点,增强城市抵御各类灾害的能力。支持嘉兴市南湖区开展国际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建设。推动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动空气热能、太阳能、地热能供暖(制冷)在燃煤替代和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探索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
  (十八)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力争所有市县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网信办负责)
  四、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十九)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和建制村直接通邮。加快实现4G网络农村全覆盖。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河湖库塘清淤整治。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继续开展文明村、卫生村、森林村等示范创建。加快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环保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省财政厅负责)
  (二十)激发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和闲置农房等,发展民宿经济、兼业经营等新商业、新产业模式,积极探索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的方式方法。支持各地立足农业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休闲渔业、乡村旅游等新型业态。(省农业厅、省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
  (二十一)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管理方式、运营模式创新,推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有偿退出、抵押、继承等权能试点。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村各类产权依法流转。(省农业厅、省农办、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负责)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二十二)完善城乡土地制度。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的适用范围。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用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促进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规范有序开发利用。(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办、省农业厅负责)
  (二十三)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新型城镇化项目融资能力,改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强化财政资金引导,鼓励地方推进资金有效整合,优化政府融资结构,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用好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对城镇化重点领域的支持政策。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浙江保监局、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
  (二十四)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全面总结推广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成功经验,推动第二批、第三批试点地区加快改革创新,支持试点地区开展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确保顺利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负责)
  (二十五)完善城镇化统计制度。健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统计指标,准确快捷反映两个指标变动状况,并纳入省、设区市统计公报。(省统计局、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负责,2017年9月底前完成)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改革创新,狠抓政策落地,明确任务分工,加快形成合力,确保落实好各项行动要点,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实现新型城镇化站在新起点,取得新进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印发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17-12-09
宁海的西店算吗?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17-10-26
现在乃至将来都应该以地级市为中心发展中心城市建设,统筹规划在远离中心城市的节点增加设立地级市,临近地级市的县市全部撤县设区。这样的积聚效应会快速的带动中心城市建设,从而辐射周围辖区发展,减少了行政层次和机构,使政府行政成本大大降低,反之办事效率会显著提高,人名群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会明显提升。
[ 此帖被robinjs在2017-10-27 16:3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17-10-13


把(媳妇=儿子妻子)当(媳妇儿=自己妻子: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扒灰。媳妇指儿子妻子而非自己妻子
把(女婿=女儿丈夫)当(女婿儿=自己丈夫: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乱伦。女婿指女儿丈夫而非自己丈夫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17-10-12
回 五月 的帖子
五月:浙江第一镇 柳市镇呢?
横店呢? (2017-10-11 15:28) 

以及塘下镇。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17-10-11
回 666 的帖子
666:浙江亟需如此调整的只有“龙港-鳌江”,其它强镇虽大,离“城市”尚有距离 (2017-10-11 11:20) 

浙江第一镇 柳市镇呢?
横店呢?
666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17-10-11
浙江亟需如此调整的只有“龙港-鳌江”,其它强镇虽大,离“城市”尚有距离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17-10-06
支持强镇升市,台湾的区划会是中国行政区划的一个风向标。

当然,与之相适应的,部分强县市也应该加快省管步伐,避免弱地市管强县市的不合理现象长期存在,制约当地发展。
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17-10-05

(原标题:中央编办回应“镇级市”:或大幅增加机构编制,背离改革初衷)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消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何在,将在哪些方面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此,中央编办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问:请介绍一下《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改革开放以来,各地陆续出现了一批人口和经济规模特别大的镇,有的达到甚至超过中等城市规模,但普遍面临着“小马拉大车”、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发展需要的问题。与此同时,中西部地区也有一些镇发展基础较好,占所在县域经济比重很高,发展潜力很大,但政府功能不完善、权责不对等、公共服务薄弱等问题突出,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2010年4月,经报中央编委批准,中央编办会同中央农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在15个省份确定了29个经济发达镇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部分省份也自行确定了一些镇开展试点。经过5年多改革实践,初步破解了这些镇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探索和创新新型城镇化行政管理体制提供了可借鉴的有益经验。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精神,中央编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指导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对这项改革作出安排部署。

问:起草《指导意见》主要政策考虑有哪些?

答:在研究起草《指导意见》过程中,着重把握了4点: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型城镇化和“三农”工作全局,统筹研究有关改革措施,增强经济发达镇发展内生动力,发挥其对周边的辐射带动作用。二是充分借鉴前期改革试点成果,对试点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进行了全面梳理、总结和吸收,增强《指导意见》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在不改变经济发达镇基层政权定位和不大量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通过扩大管理权限、创新体制机制,解决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行政体制问题。四是充分考虑东中西部地区差异,因地制宜确定经济发达镇认定标准和改革重点,由省级党委政府根据《指导意见》精神,统筹研究推进改革。

问:经济发达镇如何认定?

答:总的看,经济发达镇具有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二三产业发达、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较快等特征,在很多方面具备小城市的形态和规模。从其所处地域特征看,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城关镇和城区镇,多数已被纳入现有的城市规划建设范围,其行政体制改革需要与所在县(市、区、旗)政府和城市政府统筹研究推进。二是一般意义上的“中心镇”,其城镇规划建设自成体系,是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对周边乡镇和农村辐射带动作用强,是推进改革的重点。考虑到东中西部地区情况存在一定差异,为了给各地提供指导和遵循,《指导意见》区分情况对经济发达镇明确了指导性标准,由省级党委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认定程序和标准,严格把关,规范审批。

问:《指导意见》确定的主要改革任务有哪些?

答:一是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省级政府可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一些县级管理权限赋予经济发达镇,制成目录向社会公布,明确镇政府为权力实施主体。加强相关立法,为经济发达镇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供法律依据。二是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立足基层工作实际,建立扁平高效的基层组织架构。加强行政执法和综合服务等前台机构建设,统一履行直接面对公民、法人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职责。整合内部决策、管理、监督、服务职责和工作力量,为前台工作提供后台支持和保障。三是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打造综合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整合现有的站、所、分局力量和资源,由经济发达镇统一管理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四是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在地方机构编制限额内,赋予经济发达镇灵活用人自主权。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五是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逐步明确经济发达镇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与经济发达镇相关的财政分成办法。建立财政激励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专项资金对经济发达镇给予支持。六是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及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投入。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问:如何做好与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统筹结合?

答: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要着力解决这些镇自身发展中遇到的行政体制问题,更要通过这些镇的发展,优化城镇布局和结构,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实现“离土不离乡、就业不离家、进厂不进城、就地城镇化”,充分发挥其对周边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和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统筹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赋予相同的土地、建设、金融扶持政策,形成改革合力。

问:如何正确认识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个别镇区划调整问题?

答:行政建制和区划的调整是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需要在符合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统筹推进。个别符合条件的镇通过区划调整设为市,也是一种改革探索。但设立镇级市,可能会增加行政层级,影响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基本格局,使机构编制和行政成本大幅增加。这种结果背离改革初衷,必须引起注意。从前期改革试点的经验看,很多试点镇通过扩大管理权限和创新体制机制,在破解经济发达镇体制机制障碍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改革后,试点镇综合实力更强,发展后劲更足,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要素聚集能力大幅增强,对周边城镇和农村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显现。与经济和人口同等规模的县或县级市相比,许多试点镇财政供养人员仅占其10%左右,实现了现代行政所追求的低成本、高产出。实践证明,在行政建制不改变的前提下,制约经济发达镇的体制障碍是可以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解决的。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关键在于扩大管理权限、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政府功能,在保持基层政权管理灵活和低行政成本优势的同时,增强其发展内生动力。对确需进行区划调整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可在符合法定标准、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设立市辖区或县级市工作。

问:如何确保《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到位?

答:《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牢牢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实施意见,认真研究部署,协调深入推进改革。市县政府细化政策措施,抓好组织实施。中央编办将会同中央有关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强调,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协调、积极稳妥。加强舆论引导,防止急于求成、政府包办等倾向,扩大社会参与,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确保改革顺利平稳推进。

(原题为《中央编办负责人就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答记者问》)

(原标题:中央编办回应“镇级市”:或大幅增加机构编制,背离改革初衷

只看该作者 49 发表于: 2017-10-04
回 真情意 的帖子
真情意:省定的14个产业集聚区地位可不低,管委会主任都是省管副厅级干部,杭州大江东,宁波杭州湾,温州瓯江口都是如此.
参照以上经验;横店可以用横店文化影视集聚区的名义运作,挂管委会的牌,行县级市之实. (2017-09-30 16:24) 

民政部的默许是会有底线的,也许只是懒得出手。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17-10-04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浙江强镇设市,是下下策,江苏绝对不会这样做。浙江如果这样做了,一定会后悔。理由很简单,只有统筹、合力才能做强、才能做大。把一个原本就不怎么强大的县一分为二,把原本捉襟见肘的县财政一分为二,结果是谁都办不成像样的事。由于分家各自为政,诸如市政工程等无法统筹规划 .. (2017-09-29 23:05) 

涉及到县和地级市的关系时,极力反对地级市的“吸血”;谈到乡镇,又强调必须接受县的领导(吸血),不能这么双重标准。
只看该作者 47 发表于: 2017-09-30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首先请弄清楚县与县城是两个不同概念。这不是县城对某镇的投入,是县级层面对镇的投入,特别是政策的倾斜。倘若县级层面对该镇没有任何政策,甚至对你压制,你想发展得比其它镇好,门都没有!事实上那些发展得好的镇,从一开始就是县里的特保儿。现在强大的,就开始忘记母县的抚 .. (2017-09-30 16:03) 

你知道县和县城是两个不同概念就好了。县好,不一定是县城好,县城好,同样不见得是县好!
特大镇如果真的是靠你县里供养的,那把他们踢出去,你县里不是还少了一个包袱吗?你可以减少好多投入,可以有更多钱、更多精力、更多政策去建设县城和农村,不是吗?县里少了财政,要求他?说到底还是要靠特大镇的财政过日子是吧?

现在强大的,就开始忘记母县的抚养之恩,实在要不得。对这样的孽子,就应该把县里通向它的公路、水路、自来水等市政工程统统切断。
呦,还敢拿父母和子女来说事情。暂且部署哟这说法合不合理,就姑且这么比喻吧。现实生活中,子女就算在忤逆,父母也没几个会断人后路的。你这样对待特大镇,断人水电公路?你县里真的把特大镇当自己的子女吗?普通员工辞职,老板还会结清工资好聚好散,普通父母还会要自己的子女一辈子待在家里没出息吗?不是应该鼓励子女出去闯出去拼吗?说出你这种话,还是父母说的话吗?还是说你爸妈是这么对待你的?我都不敢想象,你爸妈是把你当人来养大的吗???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prc
只看该作者 46 发表于: 2017-09-30
参照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
prc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17-09-30
特大镇可以改为市辖区啊,由县或县级市代管就行了。
只看该作者 44 发表于: 2017-09-30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经济发展、城镇发展了,自然应该分设一县,从古至今亘古不变的定律?你这不是在睁眼说瞎话吗?地级市发展了,怎么不拆分成几个县级市?怎么还要反过来吞并周边的县?你这分明是只许州官点火不许百姓点灯! (2017-09-30 10:04) 

地级市发展了,分设新市辖区难道少吗?分设新县难道没有吗?我家萍乡一分为四,原先作为普通乡镇的湘东、芦溪、上栗不是成为了新县区吗?荆门没有分出沙洋县吗?更别说那么多南昌县、长沙县、江陵县之类的了!就算古代南昌县分设新建县、长沙县分设善化县、无锡县分设金匮县比比皆是!你没看到吗?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17-09-30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首先请弄清楚县与县城是两个不同概念。这不是县城对某镇的投入,是县级层面对镇的投入,特别是政策的倾斜。倘若县级层面对该镇没有任何政策,甚至对你压制,你想发展得比其它镇好,门都没有!事实上那些发展得好的镇,从一开始就是县里的特保儿。现在强大的,就开始忘记母县的抚 .. (2017-09-30 16:03)

县域和县城本身两个概念没错,惠及全民的制度才是好制度 ,生产资料和基础设施的分配并未顾及全县人民 以统筹的名义  无论土地证指标 财政市政设施  安居工程   县城有无法比拟的政策优势 限制弱势乡镇发展 人生儿不平等  城市发展要相对公平  复制东莞   石狮市筒子市 未尝不可  其实县城城关 和强镇发展县域经济 应该公平竞争  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主观能动性。县域改革 以强镇自身城镇收入为基点  扶持弱势乡村城镇  。强镇扶持乡村给20%财政收入 ,城关应该提高5% 用财政25% 扶持乡村 而不是挟天子令诸侯  而不是你的我的都是我的   特大镇设立筒子市县级市给予母县 农村地区20%财政扶持,义乌、石狮 幸亏不是特大镇 不然早已悲剧  广州 浙江 强镇恰恰是权力释放的结果 ,为了统筹发展 地域本身拥有权力被回收支持 但能更好的统筹发展权力应被释放  曾经 发展民营经济是不被允许的 实践出真理  改革摸着石头过河  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而不是类似为了个人或宗教利益烧死 哥白尼 人总要进步 进步就要变革  特大镇成为改革试验区 未尝不可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17-09-30
支持苍南县整体改市。
汉阳鬼柳先生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17-09-30
回 hnhb 的帖子
hnhb:问题是,“省里可以设立县级开发区,由市管,事实上的县级市”敢写在公开的文件中吗?“县级市”是一级完整的政权,开发区的意义差太远了。 (2017-09-30 14:58) 

省定的14个产业集聚区地位可不低,管委会主任都是省管副厅级干部,杭州大江东,宁波杭州湾,温州瓯江口都是如此.
参照以上经验;横店可以用横店文化影视集聚区的名义运作,挂管委会的牌,行县级市之实.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17-09-30
回 leexiaoqi 的帖子
leexiaoqi:这种能发展起来的非县城镇,往往都有比较特别的条件,实际上比县城强的多得是,也不需要什么县城投入,反倒是对于县里头是财源的居多
真要保住这个镇,某些地方就把县城挪过去了,至少也改个名字 (2017-09-30 15:53) 

首先请弄清楚县与县城是两个不同概念。这不是县城对某镇的投入,是县级层面对镇的投入,特别是政策的倾斜。倘若县级层面对该镇没有任何政策,甚至对你压制,你想发展得比其它镇好,门都没有!事实上那些发展得好的镇,从一开始就是县里的特保儿。现在强大的,就开始忘记母县的抚养之恩,实在要不得。对这样的孽子,就应该把县里通向它的公路、水路、自来水等市政工程统统切断。县里除了少了一点财政,其它完全可以不求你,而地缘决定着你离不开母县。
[ 此帖被lhqsrc在2017-09-30 16:1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17-09-30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县下了血本,经过多年的努力培育了那些镇,作为地级市一分钱都没有掏,就要把果子摘走了。 (2017-09-29 19:49) 

这种能发展起来的非县城镇,往往都有比较特别的条件,实际上比县城强的多得是,也不需要什么县城投入,反倒是对于县里头是财源的居多

真要保住这个镇,某些地方就把县城挪过去了,至少也改个名字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17-09-30
以前退二进三,把城区的工业都转移到经济开发区,许多经济开发区就是在镇边上的,直接带动了镇的发展,现在却因此把它分出去,这是搬起自己石头砸自己的脚。
忘记过去的人,必将重蹈覆辙。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17-09-30
回 蓝箭俱乐部 的帖子
蓝箭俱乐部:还不是省,竟然是省级部门。 (2017-09-30 10:33) 

请它来帮帮老洪江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17-09-30
回 oneman 的帖子
oneman:省里可以设立县级开发区,由市管,事实上的县级市 (2017-09-30 06:19) 

问题是,“省里可以设立县级开发区,由市管,事实上的县级市”敢写在公开的文件中吗?“县级市”是一级完整的政权,开发区的意义差太远了。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7-09-30
回 真情意 的帖子
真情意:大镇改市让民政部批下来我觉得有点难.
不过设置类似于省内14个产业集聚区这种模式倒有可能,名义上不是市,实际上已经按照县级市对待.
这就不用惊动上级,省里就能定下来. (2017-09-30 12:38) 

充其量,这是经济区划的设立和调整,坛内称之为“黑区”。浙省发改委要的是大镇设市啊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7-09-30
回 真情意 的帖子
真情意:大镇改市让民政部批下来我觉得有点难.
不过设置类似于省内14个产业集聚区这种模式倒有可能,名义上不是市,实际上已经按照县级市对待.
这就不用惊动上级,省里就能定下来. (2017-09-30 12:38) 

过去这种名义很多,看未来浙江能造出什么新花样来。过去的花样,虚虚实实,但很多实际上还是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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